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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公司依法治企 向法治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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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公司是我国特大型采选冶加联合企业,拥有六矿一厂,职工3.5万人,年产铜20万吨,销售收入50多亿元,总资产达110亿元,是我国最大的铜工业生产基地。江铜成立22年来,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矿山由小到大,冶炼从无到有,实力由弱变强,直至跻身国家512家重点企业,成为国际知名的矿业公司,道路艰难曲折。我们深知,江铜之所以有今天的效益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以法育人,依法治企。特别是在“三五”普法期间,江铜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嬗变过程,实际上就是学法用法,依法治企,一切按市场规则办事的实践过程。深入持久的普法教育促进了企业员工素质、技术素质、管理素质的全面提高,使企业获得良好的效益和长足的发展。
一、依法改制,企业的发展起点得到提高
“九五”时期是江铜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转折阶段。这一时期,我国市场供求关系、经济体制环境和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生产初具规模、发展急需资金,而资产负债率高、社会包袱沉重的江铜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清醒地意识到,要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就必须解放思想,借船出海,股改上市,迎接挑战。
(一)根据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香港股市的发展趋势,对股改上市(H股)进行可行性研究。成立专门班子,聘请专家顾问,对市场需求、股本筹集、资金投向、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依法委托国内外一流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依法取得评估和验资证明,为合资股改奠定基础。
(三)依法成立中外合资江西铜业股份公司。以江铜为主,与香港国际铜业、深圳宝恒集团等5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由江铜控股的外商投资的江西铜业股份公司,并于1997年1月24日在我国工商管理总局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四)依法在境外发行H股。依照国务院及香港联交所关于境外上市的法律规定,制订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一整套规章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股改上市作好充分准备。1997年6月,在香港回归前夕,江西铜业H股同时在香港、伦敦成功上市,成为我国在境外发行的第一支矿业股票。通过股改上市,我们筹集资金22亿元人民币,偿还了大量贷款,资产负债率从股改前的78%下降到40%,补充了贵冶二期和德铜三期建设资金,在“九五”期末实现了达产达标,生产能力从年产13万吨铜提高到20万吨,净资产由不足8亿元增至35.3亿元,实现了国有资本以小控大,以少控多,壮大了国有企业的实力和控制力,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拓宽了国有企业的发展空间。
二、依法决策,企业的发展势头得到保持
在成功实现股改上市、高点定位后,我们紧紧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保持企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要保持这种良好的势头,就必须依法决策,保证各项决策的正确性;违法决策,法律风险大,必然妨害企业的发展。为了防范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决策。
(一)公司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强化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坚持公司、厂矿两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法列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共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等35个法律法规。如通过学法,公司领导增强了产品质量和商标意识,亲自出马,身体力行,促使“贵冶牌”阴极铜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一次注册成功,成为我国铜行业首家在伦敦注册的国际品牌,经国际权威机构评估,品牌价值5000万元。
(二)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室,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室,所属厂矿均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公司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时,都要事先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依法规避决策失误和合同欺诈。法律顾问也主动请缨,为解决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中经常性的法律问题,出谋献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重要立项必须先过法律关。“九五”期间,我们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数十亿元。凡是重要立项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依法决策,先过法律关。如在贵冶二期立项决策时,是依旧走外延式发展的老路,选择“两炉”方案,还是走内涵式发展捷径,大胆实行“一炉”方案?我们在学法用法的实践中,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法》,紧扣环境保护和科技进步两大课题,跟踪世界发达国家铜工业闪速熔炼新技术的发展前沿,按照市场发展要求,确立了走科技进步、内涵发展的思路,对原定“两炉”方案,从促进科技进步,加强环境保护,节省建设投资,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进行分析论证,慎重作出改“两炉”为“一炉”的技术改造方案的决策。从1997年初动工,到2000年3月竣工,经过三年的建设,胜利实现了年产20万吨的能力,不仅产量翻了一番,而且节省建设资金5亿元,质量、成本、环保等技术经济指标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取得投入产出的最佳效益,这在国内重点项目建设中是罕见的。
三、依法管理,企业的发展动能得到增强
管理是企业一切活动和不断发展的动能。依法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财务物资;无论是期货经营,还是审计监督;一切按市场法则办事,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在普法实践中,我们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开展普法教育,运用法律知识,规范企业行为,依法进行管理,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是效益的基础,是企业的生命。抓质量,创名牌,提高企业信誉度,增强市场竟争力,是企业管理的“纲”。我们把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三五”普法重点,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监督机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数据说话”的质量观,全员、全过程深入开展“管理、质量、全面整顿效益年”活动。从1996年—1999年连续四年48个月,月月在《江西铜业》报上,张榜公布主要生产单位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数据,年年开展“比比看”劳动竞赛,比质量,看指标,比成本,看效益。到1999年,公司可控56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35项一年比一年好,24项创历史最好水平。不断强化“依法管理,质量兴企”的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车间班组活动,深入进行全员质量普法教育,把质量法规、质量标准、质量认证、质量管理等法律知识,灌输到每个员工,落实到每个岗位,使全员质量意识普遍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产品质量不断升级。公司主导产品“贵冶牌”阴极铜,继1995年在上海、深圳金属交易所升级为一类品和标准产品,被评为全国用户最满意产品和江西省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又于1996年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一次注册成功,成为我国铜工业在国际上第一个可交易牌号,在国内享受升水待遇,每年可创效益2000万元。“贵冶牌”硫酸已连续11年保持国优金奖,电金、电银等8种产品获省优产品称号。1998年公司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和“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2000年公司主业通过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二)强化财务物资管理。为加强财务“增收节支”的调控功能,我们把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公司统一监管力度,作为贯彻《会计法》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坚持成本刚性考核,实行全面经济核算,设立内部结算中心,实行资金统一调度,建立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机制,为增收节支发挥了职能作用。1998年,我们开展“维护《会计法》,严肃财务纪律”为主题的清理“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的财务大检查,共清理“小金库”471万元,预算外资金2569万元,为公司增加效益2463万元,回笼资金903万元。坚持成本刚性考核,促使成本逐年下降,与1999年相比,2000年公司可比产品成本下降5736万元。今年上半年,我们重新规范15项经费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节约开支480万元。
我们大力改革物资供应多级分散管理的旧机制,撤销公司物资供应处、机动能源处、进出口公司和旧的材料设备公司,优化组合,创新管理,建立起新的材料设备公司。接着,又革除坑口、车间三级库分散管理的旧模式,实行厂矿一级库集中管理的新模式,形成了物资供应集中统一管理的新机制。1999年新的材料设备公司建立后,加大集中统一管理的力度,实行比质比价、公开招标订货的新办法。当年取得国内材料、备件、设备采购成本和进口材料、备件采购成本分别降低3597万元和2310万元的好效果。2000年在消化钢材、油料等主要材(燃)料涨价因素的基础上,又降低采购成本3359万元。新机制、新模式、新办法优化了管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依法规范期货运作。入市初期,由于制度不完备,管理不规范,运作无经验,在期货运作中,我们有过不少亏损,也换来了许多经验教训。在“三五”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学法用法,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期货交易管理,制定“期货自营以套期保值为主,期货代理强化风险控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方针,不断加强期货业务建设。在期货代理方面,先后设立上海、深圳期货营业部,1997年成立期货经纪公司,专门从事期货代理业务,从1997年到2000年,代理期货交易金额598亿元,获取手续费收入2313万元,税后利润1171万元,实现了低成本、高速度扩张。在期货自营方面,公司加强归口统一管理,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制订《期货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期货业务年度审计,加大对期货自营的管理力度。截止2000年,我们自营期货累计平仓盈利超亿元,其中1998年期货盈利高达9145万元,取得套期保值的优异业绩,被中国证监会称为“中国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一面旗帜”。
(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我们认真贯彻《审计法》,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经济秩序,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先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条例》、《经济合同审计办法》、《厂矿长(经理)离任审计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司经理何昌明经常强调“审计是高层次的监督,各级领导各个单位都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拒绝审计部门的审计”。各级领导坚持把审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动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公司、厂矿两级审计部门认真执行《审计法》和内部规章,强化监督与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审计活动。“九五”期间,完成审计项目375项,查出违规金额23214.1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98条,被采纳1219条,促使企业增收节支8270.7万元,取得了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
四、依法维权,企业的发展障碍得到扫除
经济纠纷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扫除阻碍发展的障碍,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保证。为此,我们在依法维权方面不遗余力。
(一)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1995年1月,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一艘货轮承运我公司硫精矿,本因不适航而发生沉船事故,却诉我方托运硫精矿含水量过高导致沉船,向我方索赔310万美元。我们依照法律程序,依靠法律顾问,收集资料,准备证据,聘请律师,认真应诉。在一审判决不利我方的情况下,知难而进,积极上诉,经过长达四年的诉讼,二审作出:“江铜对沉船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的判决。我们依法维权,获得胜诉,避免了1600万元的无端损失。“三五”普法期间,我们在办理各类购销纠纷、侵权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二)依法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我们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依法实施工业环境保护。“九五”期间,全公司环保投资达2亿元,完成“三废”治理项目40余个。深入开展“安全环保标准化”和“无泄漏”厂矿创建活动,涌现出贵冶、德铜等“环境优美工厂”、“环境优美矿山”和“全国绿化400佳单位”、“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十佳单位”等环保先进厂矿。今年上半年,我们借全省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东风,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重点整治九江城门山铜矿矿区及周边环境,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收购活动,有力地遏制了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流失。
(三)依法整治厂矿周边环境。我们主动争取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共同维护周边治安。从1996年以来,我们同鹰潭、贵溪市一道,年年整治贵溪冶炼厂周边治安,坚持开展“反盗窃,反非法收购铜物料”的重点整治,取得了“案件减少,治安好转,周边稳定”的好效果。2000年,我们与上饶、德兴市一起重点整治德兴铜矿周边环境,依法铲除采矿生产区域800多个非法洗铜池子,一举解决了困扰我主干矿山采矿生产12年之久的历史难题。武山铜矿等厂矿积极开展矿乡联谊、治安联防活动,形成了联席议事、联防巡逻、联谊共建的工作机制,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厂矿周边治安问题、纠纷和案件的发生。“三五”普法以来,公司内部和周边各类案件逐年减少,呈现出“案件少,秩序好,治安稳定,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1998到2000年,公司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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