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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普法办公室以大服务统揽全局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五”普法期间,我们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搞好角色定位,以大服务统揽工作全局,团结奋进,务实创新,顺利组织实施了“三五”普法规划,促进了普法工作从法律知识启蒙教育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意识的跨越,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跨越,圆满完成了预期任务,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当好参谋助手

  普法依法治理开展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普法办为党委、政府参谋服务的水平。只有积极地当好参谋助手,创造性地发挥“外脑”作用,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引向深入,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得蓬蓬勃勃,富有成效。

  第一,在贯彻上级部署上当好参谋。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央以及省里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领会和吃透精神,然后结合实际,从领导者和决策者的思维角度,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实施方案。98年5 月,我们根据全省依法治理规划的总体部署,及时调研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提请市委(当时为地委)研究,市委很快以文件下发,使我市依法治理工作步入全面实践、整体推进的发展新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顺势而为,加强了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督促,先后组织了专题调研和以“新形势下如何搞好依法治市”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目前,我市10个县(市、区)、196个乡镇、2444个行政村、1977个厂矿、2130所学校、505个行业主管部门都相继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上下结合、纵横交错的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三五”普法即将进入验收阶段,我们根据全省“临川现场会”的总体要求,及早拟定了考核验收方案,报请市普法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对议定的方案,我们狠抓落实,实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监督到位”,确保了验收质量。

  第二,在领导决策重要事项上当好参谋。普法办要履行好参谋助手职能,关键在于参得积极,谋得准确。为解决少数地方和单位普法工作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五”普法结束时我们提出,普法工作必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量化考核,凡是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一设想随即被市委采纳,并把它作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加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法,“三五”普法伊始,我们提出了“四统一定”即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制度、统一笔记本和定期检查的建议,同样被市委采纳并在全市推行。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初步走上制度化与规范化轨道。五年来,仅市委中心组就安排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国家赔偿法》、《公司法》等21个法律法规。为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1999年我们又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市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的建议。之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持证和亮证执法、听证、行政管理公示等制度,把执法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把办事制度、程序、结果公之于众,力促各项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在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上当好参谋。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是普法工作的立足点和根本任务,也是普法办公室的根本工作取向。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主动介入,搞好服务。比如,结合企业改制脱困,我们对全市1570余名企业厂长(经理)进行了普法轮训,并坚持做到普法、企业依法治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有力推动了企业改制的进行。结合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我们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等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对全市宗教场所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政情、社情和民意,保护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打击取缔邪教和利用宗教名义从事的非法活动。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乡统筹、村提留和义务工、积累工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清理,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

  二、立足形成合力,搞好综合协调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落到实处。这其中,普法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不可或缺。为使 “三五”普法形成全社会的“大合唱”,我们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协调:

  一是注重宏观协调。正确处理协调和参与的关系,充分利用“主管”身份,协调各部门、各系统横向间的配合与协作。一方面,表现在专业法的普及上。我们及时介入部门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各时期的工作重点,从宏观上安排、部署专业法的普及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扩大普及面,形成“一盘棋”格局。另一方面,表现在普法机制的强化上。为加大干部和青少年学法力度,我们先后主动联络了组织、人事和综治、公安、司法、教委、团委等部门,联手在全市普遍推行《干部普法合格证》和聘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这两项制度实施顺利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搞好微观服务。搞好服务是普法办协调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普法办的一项基本责任。在专业法部门分头实施的同时,我们努力把握好角色,当好“舞台”指导。对各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宣传日、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积极帮助谋划,并从资料、师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我们的协助下,市土管、审计、教育、税务等系统都成功组织实施了各自专业法的普及教育,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宣讲队伍、有制度、有典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了整个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普法教材的发行是顺利实施普法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准确宣传法律的重要要求。“三五”普法以来,我们根据省法宣办的统一要求,把教材发行作为深入开展大规模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的必要条件,狠抓普法教材的发行工作,从而保证了全市普法对象的学习资料,受到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好评,省法宣办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年我们都将普法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位。96 年以来,我们在搞好常规工作检查的同时,重点抓了工商、国税、水电、土管、地矿、卫生、邮电、人行、法院等10个行业试点。对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跟踪督查,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会议、文件、简报上推广;对查摆出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对极少数组织机构不健全或领导不力或工作迟缓的部门和单位 ,我们则通过上门访谈、信函建议、电话催办等形式进行督促引导,促其尽早加强完善,从而推动部门间工作平衡发展。

  三、坚持求新务实,强化分类指导

  “三五”普法以来,为更好地发挥普法办的指导作用,我们坚持从“新”字上着眼,在“实”字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实行因人制宜、分类施策。

  一是建立干部学法刚性机制。在逐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党校(干校)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制度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督查机制的基础上,我们从98年4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与其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在工作中,我们按照“规范、严谨、严格”六字方针,精心制订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在施行范围的确定、学习考核的组织、证件的制发与管理等方面,都力求运作规范、管理严谨、制约严格,实现了干部普法教育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的初步对接。各县(市、区)也对此进行有益延伸,提出“当官先学法,合格再任命”,建立起干部任前法律培训考试制度。为检验领导干部学法效果,我们还专门组织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撰写学法用法体会文章。这一举措,带动了广大干群的学法用法,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学法成果向依法治理的实际行动转变,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我们着力健全了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课堂内外、校园内外紧密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初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三位一体”。即:抓好第一课堂,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把法制教育的内容渗透到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课、政治课、语文课等课堂教学中,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丰富第二课堂,采取法制宣传周、法制报告会、法制文艺演出、创作法制漫画等寓教于乐、丰富多采的活动,开展法制教育;拓宽第三课堂,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迄今,全市已配备1030名由政法干警担任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他们定期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学生仲裁庭”活动,协调开展“警校共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推进了依法治校。

  三是丰富农村普法工作手段。为有效改变农村普法相对薄弱的现状,我们努力挖掘各种有效载体,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地每年都派出大批普法骨干深入农村,运用宣传栏、法制赶墟、法律咨询、入户宣讲和法制文艺等形式,让法律进村入户。特别是法制文艺,生动直观,贴近群众。如樟树市自编、自导、自演的现代采茶剧《灵芝草》,融汇了9个农民日常涉及的法律法规,群众普遍反映好看、易懂、易记、管用;丰城市组织编写的“四个普及”《五字歌》,包括“农民守法歌”、“农村政策歌”、“农业科技歌”、“市场经济歌”共586句,前后押韵、通俗易懂、便于传诵。法制文艺已成为我市基层普法行之有效的重要形式之一。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用结合。按照“干什么、精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我们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每月学法不得少于12 小时,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法不得少于8 小时,每3 年要培训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目前,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参学面广,多数单位普法参学率都在98%以上;二是力度大,各单位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学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三是效果好,不仅提高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也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着眼持续发展,狠抓自身建设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是普法办高效运转和普法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为此,我们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致力于完善综合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思想建设。坚持定期召开办公会、政治学习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不断树立和增强搞好普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我们普法办专职人员都是法律本科学历,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一个充满凝聚力和富有创新意识的战斗集体。随着普法内容的不断丰富,熟悉和掌握法律、精通法制宣传业务始终是我们苦练的基本功。每年的全民学法内容我们都要求自己先学懂弄通,并通过专业培训、业余自学等途径不断提高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还进一步改善办公室的硬件建设和物质装备条件。在原有录音、照相等宣传器材的基础上,添置了电脑、激光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为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我们坚持办公室各项工作都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责任到人。从内勤、资料管理到组织协调都细致分工,严格要求,形成了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的良好格局。普法档案资料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实行统一归档的规范化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建档合理,井然有序,查找方便。

  五年里,普法办全体同志有效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较好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主管部门的肯定。成绩已成过去,在新一轮普法开始之际,我们将从零开始,瞄准目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过硬的作风,努力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