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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强化法治功能 做好发展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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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是一个融老区、山区、库区于一体的传统农业县,区位优势差,工业经济总量小,科技含量低,没有一家中央和省、市属企业,经济基础相当薄弱。近几年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的基本方针,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中寻求发展,搏出了武宁经济的腾飞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1998年以来,我县先后获得全国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全省卫生城、全省文明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2000年度,经市里考评,我县的县域经济、新上项目、财政收入、发展工业、个体私营经济等五个项目均列为全市第一名。一个偏僻的山区穷县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并跻身于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前列,确实来之不易。我们认为,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重视发挥法治功效,做好强县富民文章。
一 、确立法治主导地位,依法决策,科学驾驭经济建设主战场
搞活一个县,来自“一班人”。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关键是领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提高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指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带领全县人民致富奔小康,县六套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县委中心学习组坚持每季学习一次法律,县人大常委会每次例会都安排半天时间上法制课,县政府每次召开政府组成人员会时,首先是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两个法律。几年来,我们还多次从外地请来法律专家、教授辅导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走出了“管就死,放就乱”的认识误区和“长官意志”的决策老路。同时,我们注意学习和宣传身边的典型,启迪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近年来,我们大力宣传了一些领导干部“弃官下海”,从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先进事迹,在全县上下引起了较大反响。现在,已有300名机关干职工离职离岗,走出机关领办和参办私营企业、经济实体,成为我县经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在此基础上,我们自觉用法律规范、约束和保障经济工作的运行,确立法制建设在经济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近年来,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近6亿元,创建文明卫生城,改善交通、水电、通讯,建设全县人民企盼已久的武宁大桥等。投资环境的改善,迎来了我县经济发展的良机。在巨大的投入、诸多的工程项目中,县委、县政府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探索出了一套“调查研究、咨询论证、提出方案、征求意见、修正偏差、集体拍板”的决策程序。没有发生一项工程因决策失误而浪费资金,受到群众批评。对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我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顺民心,合民意。1998年实施创建全县文明卫生城,我们从决心的下定,市容改善的投入,拆迁补偿,管理措施到涉利单位和个人的要求等,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作出科学决断,得到了全体市民的响应与支持,在短短的两个月内拆除各种不规范建筑1800余处,没有出现任何风波,获得了创建工作一次成功,达到了省级卫生城标准。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历年来,县政府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要求各部门、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现在,全县24个乡镇和56个行政机关及86家国有、个私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县政府授予法律顾问六项权力,即查阅文件、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经济活动洽谈、审查文稿和协助领导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几年来,县政府做到了凡涉及法律问题的文稿,先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再交县领导签发。法律顾问主动发挥自已的参谋助手作用,并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结合县情和市场经济的走向,写出了有深度、有影响、可操作的调查报告16篇。如针对我县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先后写出了《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及症结》、《国有企业扭亏增盈的思考》等很有价值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县政府的认同。国有企业改制经过两年的实践,效果明显。原林业水泥厂投产以来就连年亏损,与县水泥厂合并承包后,当年盈利500多万元,上交利税近百万元。凡县政府的重大经济决策及招商引资、改制等活动自始至终均有法律顾问参加,从法制的角度保证了经 济交往的成功。
(三)依法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政府的决策就是号令,具有较大的权威性。为了强化政府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1998年县委作出了《关于实施依法治县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施依法治县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实施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武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到政府实施都把法制建设提到了显赫的位置,赋予了法制建设在经济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为了细化政府的依法行政,我们就土地有偿使用、城市建设规划、招商引资、发展个私企业等分别制定了规范性文件28个,做到了件件有法可依,事事有章可循。甫田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村民自治办法》、《农业承包若干责任协议书》、《村民负担责任分配协议》等规章,把乡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纳入规范化轨道。为了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进行经济活动,县政府严格规定,凡与外商大宗经济往来、建筑工程招标、土地转让、招商引资等,一律按法律规定办,杜绝暗箱操作。由于坚持依法行政,较好地理顺了关系,避免了行政包揽、以权代法、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从而使我县的政府决策和各项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二、强化法治畅通功能,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和促进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是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被人们称之为经济工作的“畅通”工程。
(一)坚持从严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近年来,针对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和作风上的冷、横、硬、推现象,我们坚持从严要求,塑造执法者的良好形象。一是抓教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我们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从思想上端正执法态度,在行动上严肃执法。广大执法人员坚持法律至上,依法办事。工商、卫生、烟草、质监等执法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上,严格执法,表现出了执法人员良好的素质和执法水平。2000年,共销毁劣质化肥67吨,假冒卷烟120多箱,端掉制假贩假窝点9处。二是抓制度,严格管理。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执法约束机制。全县43个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实行上岗培训制度,全体执法人员须经过考试、考核才颁发上岗证,做到亮证上岗,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考核检查。三是抓纪律,惩治腐败。对少数执法不公、越权行政、滥用权力的干部和随意执法、吃拿卡要的行为,敢于批评,严肃纪律,依法查处。去年以来,在经济环境整治中,我们查处违纪案件8起,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个单位被全县通报批评。
(二)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我们按照执法责任制“主体明确、责权清晰、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监督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县推行执法责任制是从1998年开始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别作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方案,成立了武宁县实行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在抓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全县执法责任制手册。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规章制度,达到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执法范围与职责、执法操作程序、行政处罚操作规定、执法违法及错案追究、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的考核、奖惩等。二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特点,普遍制作了公示、公告牌,用简单明了的文字、图表公开执法范围、责任、程序,全面实行“阳光作业”,增加了执法透明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到了“五个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时限、标准、结果),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全体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依据公示承诺取信于民。现在,无论是到哪一个部门办事,大家都感到比以前更快捷更方便。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争创人民满意的执法单位和执法者。人民满意就是执法的标准。我们把整个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箱,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监督员,旨在广泛收集和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有重点地选出5—7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部门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县人大代表进行执法现状的视察活动,普遍对常委会任命干部进行了一次述职评议。同时,我们还组织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对各执法部门进行公开评议,对评出“不受欢迎的单位”和“不受欢迎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开曝光,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有效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发挥法治呵护作用,依法护商,营造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2000年,我县引进内外资金项目77个,实际进资5600多万元和210万美元。今年新上投资30万元以上项目84个,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41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4个,固定资产投资1.61亿元。个私企业发展到344户,其中年产值百万元的68户,千万元的8户,年纳税50万元以上10户,100万元以上的6户。我们既留外商钱,更留外商心,关键是着力走好“夯实软硬环境建设,提高政府综合引力”这着棋。针对招商引资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及时提出“环境就是形象、是优势、是资源、是生产力”的战略口号,以人为本,狠抓“塑人工程”,营造“人文环境好、法制环境优、经营环境宽”的创业氛围,给外商一个真正的“美、洁、净”空间。沈阳红泰木业装饰材料公司看好武宁的优良环境欣然投资建厂,目前共投资430多万元,年创产值2500万元,上交税利300万元。我们举全县之力,强力主攻工业,初步形成了矿产品采掘加工、农产品加工、建材化工、药用胶丸等四大工业支柱,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招进源源不断的外来资金,吸引五湖四海的客商,聚集四面八方的人才,我们努力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护商、安商。
(一)切实抓好法律培训。为增强投资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997年以来,我县共举办了10期由个私企业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劳动法》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人员450多人,免费发放教材4000多册,价值15000多元。各企业经过培训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和规范了职工劳务合同、生产、安全、财务等有关规章市度,建立了厂长、副厂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干职工奖惩责任制,以及能耗、财耗、非生产性支出超标追究制,使企业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运行的轨道,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县防腐化工设备厂2000年完成产值250万元,比上年增长685%,实现税收12万元,比上年增长716%,安排国营企业下岗工人62人。
(二)坚决治理“三乱”行为。要安商,不能扰商,要富商,不能坑商。要给外商一个安定的环境,使其留得住、干得欢、能赚钱,必须坚决打击各种扰商、吃商的“三乱”行为。为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我们先后作出了《关于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制订了《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编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册》,成立了武宁县经济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庞大的队伍,对“三乱”行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专项整治。在具体措施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遏制利益驱动;严格规范检查行为,实行检查报审报批制度,印发了《检查处罚登记册》,凡收费、罚款一律登记签名,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受到经营企业主的好评。
(三)政法机关当好“保护神”。稳定是生产力,治安环境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全县政法机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强化职能优势,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开展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中,政法机关加大了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击危及企业的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了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索要“保护费”及围攻、威胁、殴打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了周边群众向企业无偿搭取水、电,强行索要赞助,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实行了警区责任制,设立了投诉电话,同时对企业由纪委、监察、公安三家联合挂牌保护。有了政法部门做靠山,我县的外资企业静下了心,安下了身,一心一意谋发展。
几年来,我们以法制作保障,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离全县人民的要求还相距甚远。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善执法,转变作风,营造更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把武宁县建设得更加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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