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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提高依法决策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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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地处赣中腹地,面积1350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场,194个村委会,总人口34.5万。近年来,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全县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健全学习机制,努力学以致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7.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2.2亿元,财政收入达12076.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63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53.8%、62.1%、53.8%、46.4%,被列为全省依法治县示范点之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一、突出“三个重点”,健全一套规范运作的普法好机制
为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向纵深发展,1996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各级干部普法力度,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突出“三个重点”:
(一)突出保障有力。具体做到了“四抓”,首先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抓。县委常委会每年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4次专题研究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其次是专业队伍具体抓。县委、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讲法团,配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各级各部门成立了相应机构,聘任了联络员、宣讲员队伍。目前,全县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达152个,专兼职普法办人员185人,联络员、宣讲员队伍达2500多人。再次是职能部门主动抓。政法、宣传、工商等部门充分依靠自身职能,立足专业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抓好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抓。每年拨专款2.5万元,用于县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各乡镇场也坚持把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直各部门的普法经费实行了实报实销。据统计,全县每年用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经费在28万元以上,比“二五”期间增了1倍多,有力地保障了各级干部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突出规范运作。主要抓了“三个一”,一是制定一个规划实施。“三五”普法一开始,县委、县政府就制订下发了“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并逐年制订下发年度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出专门规定。二是完善一套制度管理。全县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学法轮训制度等。5年来,共举办科级干部学法培训班9期,宣讲骨干培训班14期,讲法团在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村(股)级以上干部中做法制报告360场(次),全县3000多名村(股)级以上干部每年都普遍地参加了1次以上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三是统一一把尺子考核。县委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县的决定》、《干部任命前法律考试的决定》,县政府制定了《上高县人民政府依法治县暂行办法》,其中,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作出了专门规定,实行“一票、一证、一关”的制度:即把学法列入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试考核一票否决内容;对每个干部发给一个《普法合格证》,记载每年的统考成绩;每一名提拔重用的干部都要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凡考试不过关的不予任命。此举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学法的积极性,而且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上高县人民政府依法治县暂行办法》被省《法制宣传》全文刊发,还被其他省市转载。
(三)突出精心组织。具体把握了“三性”,一是学习内容的针对性。针对一度存在的农民负担过重问题,重点组织县、乡、村干部认真学习《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针对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则组织各级干部加大了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针对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城镇规划等工作,则组织相关干部认真学习《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对于国家新近颁布的一些新的重要法律法规,更是本着学用结合,急用先学原则组织学习,如《行政复议法》、《产品质量法》等。二是师资队伍的权威性。几年来,邀请了省委党校、省司法厅、省法制局、省法学会、省司法学校的专家教授讲课。他们的讲课提纲挈领,深入浅出,收放自如,深受学员们的欢迎。三是方法的灵活性。采取了带着问题选专题学,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讨论学,主要领导亲自登台带头讲、带头学、以讲促学等办法。据统计,1996年以来,县领导带头讲法25场(次),县直单位、乡镇场一把手上法制课156人(次),仅县各套班子成员分别撰写的《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法律素质》、《加快依法治县步伐,稳步推行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等50多篇文章先后在市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极大地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热情。
二、加大“三个力度”,探索一条学以致用的好路子。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抓领导干部学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为此,我们加大了“三个”工作力度。
(一)加大依法决策力度。1997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公证工作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中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凡遇重大决策,都必须进行法律把关。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凡出台每一项决策,都坚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来论证可行性。5年来,仅县政府交由法律顾问论证的决策性事项就有19件,邀请律师参加重大问题讨论达38次。
(二)加大规范文件和执法行为力度。为了确保依法行政,“三五”普法期间,县政府颁发了《上高县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规定》,对各行政机关文件的起草、审签等实行规范性管理,并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近100份,涉及经济、城建、环保、治安等方面。下发了《上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上高县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将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对违规执法的从严追究责任。1999年6月,县工商局、公安局曾先后查扣个体户贩运的2000多公斤糯米,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经裁定,县工商局、公安局的查扣行为违规,责成给予经济赔偿,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个体户很满意。
(三)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强化人大执法监督职能。几年来,通过县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督促公正司法;通过听取政府组成部门的述职报告,对各部门的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大检查,督促严格执法,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了县、乡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政法五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和“990”社情民意电话,聘请了执法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广泛开展基层评议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活动。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以身试法者严惩不贷。几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科级干部案件43件,其中有9名科级干部因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群众热烈拥护。
三、坚持“三个结合”,创造一个加快发展的好环境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过程中,以突出强化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为主,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一是依法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制定了《关于全县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出让有关实施意见》,使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目前为止,全县164户国有工业企业,已转让产权40户,租赁79户,兼并重组3户,股份合作12户,申请破产24户。二是依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全县现已调出11.5万亩水田种植高效经济作物,占水田总面积的37.9%,比上年净增2.3万亩。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土地延包政策,使100%的农户依法签订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吃下定心丸。同时,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绳,以“反租倒包”为主要形式,依法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目前,全县有新界埠乡、野市乡等10个乡镇开展了土地流转工作,共流转耕地2.6万亩。实践证明,这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大大有利于农民自主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广农业技术,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等。三是依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999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县城经济发展的决定》(简称36条),今年上半年,又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客商投资的优惠办法》、《关于深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30条),喊响了“改革的上高政策更优惠,开放的上高环境更宽松,发展的上高服务更优质”口号,使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先进县,营造了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2000年,全县引进客商186户,实际引进资金1.3亿元,当年交纳税金1524.4万元,租赁费797万元。四是依法推进城镇化建设。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精神,坚持土地归国家所有,一级垄断,二级放开原则,以土地换城,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按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改革户籍制度,以户籍扩城,降低农民客商进城门槛;按《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以特色育城,以产业兴城,解决城市品位不高和城市发展后劲问题,有效地加速了城镇化进程。几年来,县城城区面积每年以0.6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到2000年,县城城区面积达7.5平方公里,比1995年扩大了1.2倍,县城常住人口每年以6500人的速度增加,到2000年达7.2万人,中心集镇也得到较快发展,乡镇面貌大为改观。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依法治村。重点抓一公开(村务公开)、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强化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意识。蒙山乡钧石塘村过去是个税费不交、义务工不做、好打架斗殴的麻烦村,该乡党委副书记晏茶生在任这个村的支部书记期间,坚持以法开路,麻烦村变成了先进村,之后,以此推及全乡,全面实现了依法治乡目标。目前,全县依法治村面达96%,并涌现了一大批好的典型。二是依法治厂。重点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等各项制度,依法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依法治校。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的同时,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都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学校的正常秩序。上高二中从抓依法治校入手,认真整顿校风、教风、学风,使教学质量连年提高。从1998年起,高考成绩三年上三个台阶。2000年,省专上线人数470人,比上年增加231人,居全市第一,2001年高考,宋婷同学以652分夺得全省文科状元。经综合评估,已跻身于全省优秀重点中学行列。
(三)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减轻农民负担、确保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主要狠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几年来,我县一直把创建文明卫生城作为干部学法、依法治县的形象工程来抓,按照各自分工把关原则,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则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依法进行专项整治。如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针对一度猖獗的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偷盗拐骗刑事犯罪,出动“110”专车日夜巡逻,出重拳进行狠狠打击,1998年,还把这一专项活动编辑成《剑啸山河动》四集纪实电视片,以案释法,警示世人,从而树立了上高的新形象。二是开展农村创评“十好”和“三个代表”教育活动。1996起,我县已连续五年在春节期间派出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评“十好”和“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并把是否“遵纪守法”作为创评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结合这个活动,各级干部按县普法办要求,采取集中学法、上户讲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偷盗破坏、打架斗殴、封建迷信,聚众赌博歪风,教育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普法覆盖率达100%,农村纠纷、刑治案件逐年大幅度下降,农村大地呈现了安居乐业景象。三是狠抓了减轻农民负担,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工作。积极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严格规范涉农收费,坚持依法依率征税。狠抓安全生产,做到了防患于未燃。认真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进行收枪治暴专项治理,花炮行业整治,治安混乱地段整治和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仅今年4—5月份,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26人,其中逃犯33人,破刑治案263起,打掉团伙11个,抓捕团伙成员40人,收缴各类枪支22支,雷管1524枚,炸药509公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了一批批治安隐患。四是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转化工作。明确规定各单位“一把手”都是“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干部都务必做好各自辖区范围“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工作。目前为止,全县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已经彻底醒悟,主动交出“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及其他用品1385件,117名“法轮功”练习者已有115名彻底转化,其余一直稳定在家里。
回顾过去,我们虽然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市的要求和与先进县市的工作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展望未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虚心学习先进县(市)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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