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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宏松同志在全省第十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10月15日
(2001年9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等会,起煌书记还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三五”普法成效明显,在加快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五”普法规划是1996年开始实施的,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任务。通过开展“三五”普法,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转变。“三五”普法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三五”普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一)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三五”普法期间,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修正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防法等26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全省3000多万普法对象接受了普法教育。现在,法律基本常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明显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蔚然成风。“三五”普法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31.5万多件,经济纠纷案件16.6万多件,行政案件9210件,均比“二五”普法期间有较大增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重点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作序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一书。省、市、县(区)党委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先后举办法制讲座2100多次,370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景德镇、宜春、上饶等地每年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通过学法,逐步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的领导方式,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全省各地蓬勃开展,各类学校开设了法制课,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许多地方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抚州、萍乡、九江市一些县(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先后被中央综治委和省综治委推广。
(二)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了依法治省的进程。1998年,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省委办公厅转发了《江西省“九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制定了贯彻依法治省规划的实施方案。以依法治省为目标,我省立法、普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协调发展,有力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地方立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出台了一批重要法规。仅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草案15件,通过12件,并批准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的法规6件。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明显加强。1997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1998年和1999年,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司法机关实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法院审判方式改革进展顺利,检察院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审判、检察工作运行机制。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6836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1万多件,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也做了大量法律服务工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种类型的依法治理工作已在各地推开,11个设区市和99个县(市、区)都开展了这项工作,依法治乡(镇)、治村(居)的覆盖面达90%以上。南昌市西湖区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新途径,构筑五大网络,推进四大建设,努力创建现代文明法制新社区,取得初步成效,为全省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围绕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五”普法期间,各地紧紧抓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企业转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法宣办等七个部门联合举办全省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广播函授班,近万人参加了学习。各地普遍把依法整治投资环境作为依法治市、治县的工作重点,通过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秩序、治理乱收费、推行执法公示制,扩大了招商引资,促进了经济发展。许多企业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向法治要效益,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江西铜业、诚志股份、赣粤高速、洪都航空等大型企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进行改制,取得圆满成功。各地农村把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放在减轻农民负担、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上,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吉安市、赣州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较好。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各地以法制宣传为重要手段,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实施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各专业法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已在全省各地建立并逐步完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多次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对“三五”普法工作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普遍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抚州市临川区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积极构建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管理机制,加强和改善了组织领导。1996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法制宣传工作条例》,我省普法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五”普法期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依法治省舆论宣传活动,以“五个千万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全省百万公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全省各县市区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广播、电视、报刊普遍开辟了法制专栏,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巡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被广泛采用。在历届全国法制好新闻和全国电视“金剑奖”评选活动中,我省都有作品获奖。培育宣传典型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典型经验的质量也不断提高。1997年和1999年,宣传推广了13个市和19个县的先进典型经验。新余市、南昌市、鹰潭市、兴国县、婺源县、贵溪市、南昌市西湖区广外街办等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199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十大类型10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有力引导、规范和促进了全省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发展。省烟草专卖局、省电力工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消防总队、省工商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争取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本系统执法工作的支持。许多地方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普法投入,改善普法宣传设施,为当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总结了不少好的经验:一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使学法和用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深入;四是坚持抓点带面,运用典型指导和推动工作开展;五是坚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全省而言,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治理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工作抓得时紧时松,保障措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在执法中程度不同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解决。
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转发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印发了《江西省“十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普法依治理工作正式启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十五”计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法制保障。我们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得更好。
我省“四五”普法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省公民中大力实施法律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省,促使我省社会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的轨道,为保障“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快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五”普法工作必须在高起点上求突破,促发展,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一是努力实现由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向增强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五”普法期间,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落实:一是继续组织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及江西地方性法规,以及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紧紧围绕加快江西经济发展,大力宣传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以创建法治城市和加强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为突破口,全面规范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水平,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四是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规范公民的行为,缓解和疏导社会矛盾,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及其他各种社会不良现象,争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明显进步,促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实施法律素质教育,是“四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法律素质教育与国民素质教育一样,必须面向社会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四五”普法期间,重点抓好四种对象的学法用法:
一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经济社会事务的组织者、管理者,其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是推进法治的关键因素。“四五”普法期间,各级干部重点是学好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一书。要按照规划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建立必要的检查考核制度,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理论素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自觉性,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要重点抓好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国家执法,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自觉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加强对行政、司法权力的监督。
三要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教育是全民法律素质教育的基础工程,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类学校要按照“决不让法盲流入社会”的要求,开设好法制课,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同时,要重视抓好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使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依法经营管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省,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十五”期间,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使全省各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素质,树立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制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加大地方、行业、基层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工作法制建设,坚决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抓好重点整治,促进全省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实现以上目标,结合各自实际,狠抓工作落实。
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省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按照“横向延伸不留死角,纵向升级不留断层”的要求,构建和完善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网络。要巩固和发展全省十大类10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的成果,各类型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示范点分类标准统一规范。配合城市社区建设,学习和推广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办和南昌市西湖区广外街办先进经验,高起点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为“十五”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衡量这两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宣传普及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帮助干部群众克服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旧观念和思维方式,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思想基础。要紧紧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加快江西经济发展,开展地方立法、普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农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发展旅游业、科教兴赣战略实施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功能,依法调整经济关系,保障和促进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要重视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建设,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制止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骗税、套汇骗汇、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诈骗,以及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金融、财税、商贸、建筑等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逃避债务、不履行合同契约、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不正当行为,清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是一定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着眼于增强全省城市发展环境的综合竞争力,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执法和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要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适合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环境管理机制和城市形态布局、产业布局,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加快江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前提。要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摧毁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深入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邪教,制止非法宗教,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继续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
实施“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
(一)认真制定规划,做好启动工作。今年是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年,争取“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的良好开局,是全年工作的着力点。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加快发展这个主题,高起点规划和启动“四五”普法及“十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制定两个规划,要充分体现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解放思想,加快江西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体现全民法律素质及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门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要尽早出台并组织实施,省里将于今年底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
(二)抓好示范点工作,运用典型引路。实施法律素质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都需要先行试点,运用典型引路。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和建设好示范点,抓一批在本地乃至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典型。示范点工作要集“试点、达标、示范”为一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要在示范点上先行实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在示范点上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要在示范点上探索总结。通过抓示范点,带动面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力求在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努力创出特色,推动这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建设一支过硬的工作队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参谋部,是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枢纽,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多年来,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遇到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继续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强化围绕中心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学习,强化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自我加压,扎实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按照省委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和依法治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政协实施民主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工负责、分别实施,各地、各部门分级分类管理的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统一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不断改善依法治省工作所需装备和办公条件,保障办事机构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同志们,未来五年,是我省改革、发展极为重要的五年。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宏伟目标,加快江西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有可为。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井冈山革命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