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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召开“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
2001年11月27日
10月25日下午,宜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伍自尧出席会议并颁奖。市委副书记刘育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人加山)生具体总结和部署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茂荣主持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袁志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意德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该市的“三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保证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会上,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三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上高县、高安二中、市土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先进集体及铜鼓县宋有典等先进个人代表分别作经验介绍。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人刘育椿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签订了2001—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