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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讨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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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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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探讨和研究农村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发展,开创“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司法部近日在深圳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讨会。会议对全国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新时期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规范与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法制宣传处长和有关专家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与会者认为,作为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我国是农业大国,加强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与会者指出,在当前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结合农村实际,有创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整体推进;必须坚持普治并举、分类指导、贴近农民、服务农村的工作思路,使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多种形式地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在谈到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开展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说,首先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当前特别要紧紧围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农村经济,广泛宣传涉及农村和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为顺利实施“十五”计划,完成党在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打好基础。其次,要以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同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结合起来,为广大农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第三,要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努力方向来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四,要以服务农民为宗旨,加强分类指导,普治并举。要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结合农民的实际需要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农民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第五,要以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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