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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举办“12.4”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2001年12月4日
 
 

  12月4日,省市在南昌八一广场隆重举行“12.4”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名鑫、省政协副主席黄懋衡等领导莅临现场。省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和法制文艺宣传员200余人参加了宣传。

  中央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全省“四五”普法规划也将这一天确定为全省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我省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省”。宣传活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宣传活动中,省市采取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四五”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共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人次,悬挂宣传标语7条,制作宣传版块20多块,1个多小时精彩演出吸引数千名群众驻足观看。

  全省各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大张旗鼓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点、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进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