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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以推进法治建设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中共靖安县委 靖安县人民政府

  靖安县是地处赣西北的山区小县,属宜春市管辖。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严格考核,普治并举,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关键在于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列为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的重要内容, 还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的十六条意见,明确规定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负总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政绩考核、政治荣誉、经济利益和职务升降挂钩;明确规定建立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将普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评先的必要条件之一,干部提拔使用要过法律关;明确规定单位普法工作的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明确规定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略高于标准与财政同步增长,确保普法工作所需。为保证意见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1—2次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县委分管副书记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普法骨干会议,具体督促落实各项普法要求。县、乡两级都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建立了法律培训中心,保证了开展法律培训的师资和场所。县人大、政协每年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组织了1—2次视察、审议。在全县各种会议上,县领导都要反复强调和告诫各级干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了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健全制度,严格考核,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

  为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时紧时松、搞形式走过场,我们坚持做到领导干部学法“五个一”,即:每人每年有一套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一本专门的学法笔记本、一万字以上的学法笔记、撰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具体做法是:一是坚持统一订购教材,人手一套,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的准确性。二是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县委中心组成员坚持了每季度一次集中学法或利用双休日听法制讲座,做到年初有安排、授课有教师、学习有记录。从1998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月一次法制讲座制度。县委党校、县普法办每年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普法培训班。县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的领导干部轮训班和后备干部培训班,都安排法律知识的学习内容,并将学习和考试的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20多期,参训人员达3000多人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集中学法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函授、培训和自学,每人每年学法达到40课时以上。三是坚持学法笔记查验制度。全县股级以上干部统一配备了学法笔记本,学法笔记和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在次年的第一季度送交县普法办查验,对查验不合格的由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限期补正。四是坚持每年一考和普法合格证制度。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县普法统考,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科级干部集中封闭考试;其他干部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县普法办统一评分,考试成绩登入普法合格证,每年的普法参考率和普法合格证的发放率均达98%以上。五是坚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督查制度。县普法办每年第二季度对各单位普法教材的发行、领导干部学法笔记的完成、普法考试及普法合格证的登记查验等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年终由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评,对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六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档制度。县普法办每年根据督查和考评的情况,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个人档案,存入电脑,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三五”普法期间,全县有8名科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综合考评不合格,被免除了领导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开始对全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司法机关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组织法律培训和考试,对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任命。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成效

  通过三个五年普法教育,我县深入开展学法用法,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领域不断扩展,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三个促进”的效果。一是促进了依法决策。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县、乡两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积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重大经济合同必须进行公证,严把法律关。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都认真听取有关法律专家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决策不和法律相抵触。二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使政府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1999年,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去年,三爪仑乡和水口乡青山村为山林和旅游资源开发引起纠纷,通过诉讼,法院判决三爪仑乡政府开发旅游项目,分期付给青山村山林和土地补偿费12万元。三爪仑乡政府未及时执行判决,引起青山村群众上访。县委、县政府坚持依法办事,支持法院公正司法,责成三爪仑乡政府分期付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比较满意。在城市改造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拆迁户补偿,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实行“一级垄断、二级搞活、三级放开”的原则,经营性用地一律招标拍卖,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土地经营的合法性,推动了城市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管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了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旅游业发展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全县森林旅游行业管理办法》,对旅游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使之步入健康、合理、有序发展的良性循环。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县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那些与世贸规则相抵触或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在处理一些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时,由有关职能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员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使许多原本棘手的问题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稳定,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