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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司发[2003]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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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三年九月五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政务环境评议评价集中整改工作方案
(2003年9月5日)
为了巩固和扩大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成果,实现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预定目标,现根据全省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厅关于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整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江西,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跃式发展的大局,以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群众、企业、基层满意为标准,以创新机制、依法管理为重点,有力地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的进一步好转,更好地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整改内容和目标
前阶段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开设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专网、公布举报电话、走访基层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经认真梳理归纳为73条;同时,厅党组带头,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全体动员,采取个人查评与集体查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自查问题归纳为44条。这117条意见和问题是我厅集中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厅党组明确提出,要通过对这些意见和问题的认真整改,使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为基层、企业、群众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三、整改步骤和方法
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既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多年来政务环境建设的检验和考核,又是促进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树立良好形象、强化职能作用、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良好机会。而整个活动的关键又是整改。这就更需要我们以一刻也不能怠慢,一刻也不能放松的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群众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诚心诚意加以对待,对查摆出来的每一个问题认认真真加以整改,并全面分析各种意见和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法和步骤加以落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遮不掩,不一评了之,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查处不见底不放过,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因此,对梳理归纳的117条意见和问题,分门别类,按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切实整改:
一是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些涉及收费和办事效率、办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如针对群众反映个别县司法局多收司法考试报名费和不开具发票的问题,厅党组经调查核实后,一方面,立即责成该局将多收的报名费全部逐一退还给了考生,并通知没有收到发票的考生补领发票;另一方面将此违纪问题通报全系统。同时,对受理的两起电话投诉问题也及时进行了查处,予以了纠正。
二是对需费时日才能解决的问题,逐项逐件列出题目,抓紧调研,提出方案,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群众讲清楚,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如对在征求意见回函中反馈不满意的两起意见,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其中一起由厅主要领导亲自上门,诚恳接受批评,共同商讨整改措施;另一起也由厅领导全程过问,通过信函和电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征询意见,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反馈。对其他一些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问题,逐项逐件分解到有关责任处室,由分管厅领导把关,有关责任处室抓紧调研,提出方案,限期整改。
三是对反映某一方面、某一局部问题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举一反三,抓源治本。如针对群众反映某劳教所收取会见费的问题,厅党组马上要求省劳教局根据有关规定查明情况迅速予以纠正。该劳教所也立即停止了家属会见收费,不仅将已收取的会见费一一退还,而且举一反三,在全体干警中重申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和问题,从宏观上、制度上进行规范。属于有制度而执行不力的,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和完善;属于没有建立制度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可行的制度。如通过这次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从厅党组到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同时,为了建立优化政务环境的长效机制,厅党组在科学分析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先后出台并抓紧落实五个文件(即:《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法律服务行业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厅基层工作处、国家司法考试处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真正从宏观上、制度上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改。
四、整改措施和要求
针对自查自评的问题和开门评议征求的意见建议,我们在提出40条具体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从着眼于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出发,确定下一步将主要围绕“五个强化,五个进一步”来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的目的和要求。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更新环境观念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环境是最大品牌”、“诚信服务是政务环境的核心”等理念,开展每项工作,办理每件事情,都要从有利于江西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做到与大局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形成围绕工作大局转、为了促进发展忙、上下齐心协力干的工作氛围,把优化政务环境、支持和促进江西经济加快发展大局变成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自觉行动,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在全系统努力营造“诚信服务、诚心服务、诚恳服务”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从党政所急、社会所需、群众所盼、法律服务所能入手,找准司法行政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入点,从领导带头做起,从每个干警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在执法和服务中始终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放在首位,在全系统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形成诚信为本、有诺必践和讲信用、重信誉的行业新风,把司法行政系统建成最讲信誉、最负责任的行业之一。
(二)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业务收费标准。在严格督促执行已出台的公证、律师办案、办证收费标准的同时,尽快商请有关部门修订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业务收费行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和事务公开。抓紧制定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完善和推行以监狱、劳教所狱(所)务公开、法律服务办案办证公开等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健全完善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和质询制度,进一步增强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责任制。尤其要增加新增职能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防止和杜绝责任追究过程中的“瞒、骗、软”等问题的出现,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下大力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现已基本建成省厅机关局域网和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远程通信网的基础上,我厅决定再投资10万元建设“江西省司法厅”国际互联网站,使政务、事务公开更加科学、透明、便捷,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下大力气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使全系统干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对上门办事、咨询、求助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认真,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
三是下大力气精简会议。进一步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强化办公经费包干措施,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和会议规模,凡是发文、电话能解决的,则坚决不开会;确需开会的,则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
四是下大力气提高办文效能。一方面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机关干部素质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文水平和公文处理效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尽快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简报外,其他文件、简报一律上网发布,提高文件、简报传递时效,提高办事效能。
(四)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服务基层办实事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力度,着力为基层排忧解难。针对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的基础条件差、经费保障难、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作为省厅领导机关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为基层办几件实事,如:要为基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新职能到位加强指导、创造条件,尤其要协调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包括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普法教育、安置帮教等专项业务经费的解决;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要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更多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支持,尤其要帮助解决好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安置政策的落实等。
二是进一步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重点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项工作,抓好监狱、劳教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带行业特点领域的纠风及查办案件工作,对系统内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的行风问题及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促进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优化政务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系统内发生的严重影响政务环境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举一反三,抓源治本,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制度。继续坚持督查调研制度,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间,调查情况,研究问题,切实把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源头,确保优化政务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成果。
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是省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整改工作既是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关键环节、关键步骤,又是贯穿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始终的重要内容,所以整改工作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整个政务环境评议价工作的成效。省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的集中整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切实按照本集中整改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主题词:司法行政 政务环境 整改方案 通知
报:省政府、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政法委
发:本厅领导
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ОО三年九月五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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