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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领导来吉安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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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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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0日至14日,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巡视员刘南征带队,在省司法厅领导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吉安市法律援助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州区北门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吉水县、吉安县、泰和县、井冈山市司法局等地进行调研。
刘南征一行听取了市司法局和所到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汇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案卷、个别交谈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调研,司法部的领导认为,吉安市地处革命老区,在经济欠发达、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困难相对较多的情况下,发扬井冈山艰苦奋斗革命精神,扎实工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打开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工作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贫弱群体撑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其精神可敬可嘉。但是,由于时间短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与司法局内设机构合署办公的模式致使人员较少且兼职现象普遍,经费严重不足致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上下努力和争取党政领导重视逐步加以解决。司法部领导还对利用工会资源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州区北门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以规范的程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吉水县千里迢迢办理朱贱根交通事故赔偿案、吉安县腾出四间办公房和挤出四个编制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泰和县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新干县全方位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做法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给予了充分肯定。
吉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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