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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
 
 
2005年10月17日
 
 

               南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7月21日,南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西湖区桃花镇五村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晓健和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出席会议。各县区分管司法和民政工作的领导,县区司法局长、法宣科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指出,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创建工作中,目标任务要明,质量品位要高,工作作风要实,方式方法要活,保障措施要强,通过强有力的持续工作推进,使全市越来越多的村步入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列。越来越多的村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的“精品”和“样板”。要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强力推进,不断把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共创和谐平安南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从2003年起至今,举办3期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建设培训班,培训创建工作骨干613人,连续两年组织64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法律素质。市、县二级先后抓了11个村委会作为创建工作示范典型,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路子与方法,涌现出塘山镇公园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桃花镇五村等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发展了农村基层民主,规范了农村各项工作,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南昌市司法局法宣处 黄永新)

                  鹰潭市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制讲座

  为全面学习和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对法治建设的要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7月15日,鹰潭市法宣办在市委宾馆三楼会议室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讲座,市委书记黄建盛、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崇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阎钢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杜德春、市委常委、副市长肖伏芝等市四套班子领导与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共160余人听取了讲座。讲座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仚生主持,由华东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殷啸虎教授主讲。

  市委副书记董仚生在讲座结束时指出,殷啸虎教授从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的关系、处理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方面为大家作了一堂非常精彩生动的讲座,它对各级领导干部妥善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各种复杂问题和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他强调,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希望大家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为加速全市崛起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新余市依法治理“四大市场”成效显著

  针对新余市市场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2004年,市各有关执法部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手重拳出击,狠抓了“四大市场”的重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开展对汽车市场的专项治理。该市工商、质监、交通等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汽车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有关管理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一批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健全了管理制度,使汽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对汽车市场、配件市场、维修市场实施整顿检查。有关执法部门集中时间,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共检查汽车销售企业12家、汽车修理厂及汽车配件经营户177家,查处假冒劣质汽配标值22万元、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汽车的19家,立案16件。三是对旧机动车非法交易场所实施整治,依法取缔了上新路旁两个旧机动车非法交易场所。四是对汽车拆解市场实施了整治,依法取缔了渝水区鹄山乡非法拆解拼装汽车市场,减少了汽车市场的废旧组装车,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开展对食品药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工商、公安、质监、食品和药品、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紧紧抓住“三重一大”,即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奶制品、酒类、饮料、粮油、等9大类食品为重点商品,以农村、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市场、超市为重点市场,狠抓食品大案要案的查处,强化了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监管。全年共检查生产、加工、经营企业1600多家,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527起,其中立案查处385起,涉案货值金额155.72万元。

  三、依法开展对文化、娱乐市场的专项治理。一是市消防部门联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全市歌舞厅、休闲等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整治与检查行动,共检查各种场所150个(次)。整治期间,市消防部门下发了《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1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整改火灾隐患19处,督促各单位落实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添置、维护消防器材设施,消除了火灾隐患。针对各有关单位出现的不同情况和问题,依法给予了相应的处理。二是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地区网吧的清查和整治。对违反规定在中小学周边和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的网吧予以了取缔,对大中专院校内开设的“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彻底整治变相的黑网吧。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网吧营业所开展了6次以上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网吧30户。

  四、依法开展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专项治理。市交通部门按照突出重点、整顿难点、从严治运的原则,实施集中整治“三步走”战略: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营运的“黑车”、“黑户”。二是重点整治客运市场的违章经营行为,禁止客车站外揽客、沿街随意停靠上下旅客。三是取缔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农用运输车98辆。通过集中整治,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步入了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轨道。
                                        (新余市法宣办)

  ※3月30日,赣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赣南宾馆召开,为建设和谐平安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景德镇市举行全市领导干部《反分裂国家法》学习讲座

  4月22日,景德镇市委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全市领导干部《反分裂国家法》学习讲座。讲座由市人大副主任李水根主持,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全市副县以上领导干部近700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这次学习讲座,由省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体快主讲,主题是“台海局势与《反分裂国家法》”。他着重从当前台海形势和《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立法意义以及如何做好对台工作,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社国和平统一进行了讲述。

  李水根强调:这次法制学习讲座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次具体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提高我们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像这样的学法活动今后将还要继续组织。                          
                                   (景德镇市普法办 肖清云)

                宜春市司法局、市房管局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宜春市司法局和市房管局专门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当前城市建设、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进社区、入企业,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宜春市普法办)

                 南昌市司法局扎实推进“送法为民”活动

  2005年,南昌市司法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四大举措,扎实开展“送法为民”活动:一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三月至四月,南昌市司法局借助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这一平台,把“送法下乡”活动延伸到乡村,先后深入南昌县塘南镇、新建县联圩乡、进贤县李渡镇、湾里区招贤镇、安义县鼎湖镇等地,向当地农民宣传《农民工进城须知》、《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扎实进行送法宣传活动;四是举办高水平的法制讲座。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就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三农”工作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和探讨。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干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1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赠送法律书籍(手册、资料)共2万余册(本、份),举办较大规模法制讲座(专题报告)5次,受益群众达到8万余人。目前,社会上仍有受过系统法律培训的法制宣传员队伍,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教师、政法干警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以及普法教育志愿者队伍、法制新闻宣传队等四大普法教育队伍共2万余人活跃在普法教育第一线,把“送法为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南昌市法宣办)

                    赣州市人大要求“任前考法”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出台了《监督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实施细则》(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其中对任前考法作出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前,应当组织被提请任命人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此举必将促进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
                                     (赣州市司法局 刘新生)

                 新余市国税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亮新招

  新余市国税局是江西省国税局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联系点。《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该局始终遵循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行政许可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优质服务为宗旨,创新工作方式,为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多元化申请。新余市国税局在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工作中,创新宣传和许可方式,依托网络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查询、申请一条龙服务。一是推行电子服务,开辟了申请人了解税务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途径。在“渝水纳税网”(www.xysjax.com)上开辟了专栏,将所有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均予以公示,使申请人了解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所需资料、程序及查询许可决定结果。二是尝试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税务行政许可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市国税局在其网站添加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下载链接。申请人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文本,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

  二、规范化审批。为了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该市国税局在实行“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要求做到:“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环环相扣,职责明确,从而杜绝了办事拖拉、推诿现象的发生。为了规范内部审批,特制了税务行政许可和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专用袋,从受理、审核到出件一户一袋,并在专用袋上印制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和实施机关、联系方式等内容,不但方便了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许可,也为宣传行政许可法提供了载体。

  三、移动式监督。为了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保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国税局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发思考,在2004年3月15日与市移动公司联合推出“国税3.15”维权服务,开通了两部移动服务热线和两个电子邮箱,印制了一万册行政许可法宣传手册并分发到纳税人手中。纳税人只要认为税务人员在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或者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通过直接拨打举报电话或Email进行投诉。市国税局还设立了“国税3.15”维权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接收信息,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事项处理结果,为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余市国税局 陈新华)

                     “网络妈妈”结税缘

  4月16日,弋阳县地税局领导来到“网络妈妈”刘焕荣的家中,将一本特制的聘书送到她手中,正式聘请她担任网络义务税法宣传员,并送上了有关税法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书籍。

  “网络妈妈”与税结缘还得从一个故事说起。3月份,该县一个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及时按法定时间交税,登门催交的税务部门依法对企业主进行罚款处理。企业负责人一时想不通,认为自己一向都是按时纳税,这次因为特殊原因迟交税款,没想到税务部门却一点人情都不讲。于是,他就在网上找到了“网络妈妈”,向她倾诉了心中的不快。刘焕荣虽然对有关税法知识掌握不多,但她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的道理非常清楚。在她的耐心开导下,这名企业主决定挤出资金,把税足额交上。

  前不久的一天,这名企业负责人到地税局交税时,征税大厅的征税员关心地问:“乔老板,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企业好转了吗?”老乔笑着说:“不是企业好转,而是我的纳税观念好转了。如果真要谢谢的话,应该谢谢‘网络妈妈’刘焕荣。”乔老板的话,让征税员非常纳闷,经过一番了解,才豁然开朗……

  “网络妈妈”网上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故事,让县地税局的同志非常感动。考虑到“网络妈妈”在社会上威信很高,又有着27年的会计经历,比较了解有关税法和税收知识,局里决定聘请网络妈妈当网络义务税法宣传员。当大红聘书送到“网络妈妈”家中时,“网络妈妈”刘焕荣激动地说:“谢谢地税部门的信任,我会多多学习税法方面的知识,利用网络的优势,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为网友宣传诚信纳税意识和有关税法知识,帮他们解疑释惑,做一名合格的网络税法宣传员。”说完,她就坐到电脑前,分别在弋阳热线、上饶之窗、今视网的论坛上发出了她被弋阳地税局聘为网络义务税法宣传员的帖子……

                                        (摘自江西日报)

                 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道学法、普法多样化

  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道法宣办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在全街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学法形式引导辖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一、结合实际重点学。一是结合普法重点学习法律知识。以每年“四五”普法要求的学法内容为核心,突出重点地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二是结合工作要点学习法律知识。2005年,该街道办重点普及、学习了税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了街道的经济发展;三是结合群众需要重点学习法律知识。去年以来,组织居民有重点地学习新婚姻法、财产继承法等法律知识达20余场次。为社区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纷争、理性处理问题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

  二、培训骨干集中学。为提高普法质量,扩大普法覆盖面,该街道办克服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从培训骨干入手,本着法制宣传者“以一带十”的原则,由街道普法办、司法所牵头,举办了司法助理员、街道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楼栋长、楼栋党小组长、社区普法宣传员参加的多层次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并以楼栋长、楼栋党小组长等社区法制宣传骨干为龙头,以楼栋为单位,开展了“万人普法”活动,带动全街道居民学法用法。

  三、形式多样引导学。一是利用宣传栏、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三是利用文艺队伍开展文艺活动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直观地接受法制教育。

  四、聘请专家跟着学。聘请高校的专家、教授、上级机关的领导为普法骨干、社区居民宣讲法律知识,结合典型案例讲法,为基层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制培训。2004年以来,全街道请专家讲法10余场,参加普法学习的人员达15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社区的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

                   兴国县力解农民工学法难问题

  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解决他们学法难问题,兴国县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农民工学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一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培训教育力度。该县在工业园区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办了“民工法制学校”和“法制宣传走廊”,组织律师、司法员及法律志愿者定期为民工义务讲法和宣传。二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自学的扶助力度。该县组织农业、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编印了《农民工进城法律问答》5000本,免费发放给进城务工农民,同时对农民工参加法律专业培训给予补贴,以此帮助和鼓励农民工开展法律学习;三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维权的援助力度。县司法局在农民工聚集地及各大劳务市场都设有法律维权站或法律援助点,其职责主要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保障。        
                                    (兴国县法宣办 林桂凤)

              宜丰县开展《道路安全法》“五进”、“四创建”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和谐平安宜丰”的建设,今年宜丰县大力加强了《道路安全法》的宣传,开展了“五进”、“四创建”活动。

  一、进农村,创建交通安全村。以公路沿线各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开展《交通安全法》进农村,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通过树立安全标牌、安全标语,开展文艺表演等,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农村交通管理法制宣传网络。

  二、进社区,创建交通安全社区。在县城各社区加强城镇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居民文明交通须知》等群众自律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宣传橱窗,利用宣传材料、挂图、板报以及横幅等,使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知识、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三、进单位,创建交通安全单位。各单位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建立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由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规范单位所属车辆管理制度,在加强专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利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工会活动等机会观看交通事故光盘、图片,开展安全知识答题竞赛等法制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进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在全县各中小学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性地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课、法制讲座、法制演讲、辩论会、绘画、文艺表演、播放交通安全动画宣传片等,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五、进家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现代传媒把法制教育辐射到全社会乃至每个家庭,推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立。
                                        (宜丰县普法办)

               寻乌县创新安置帮教工作 开展“法律帮扶”活动

  为了创新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寻乌县司法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律帮扶”100名刑释解教人员活动。一是整合安置帮教工作的资源。由安置帮教办作出统一部署,各乡(镇)安置帮教站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整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综治办、派出所、民政所、村安置帮教小组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好“法律帮扶”活动,落实好“法律帮扶”活动的具体任务。二是做好排查清理工作。各乡(镇)进一步摸清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底数,逐人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清理工作有详细台帐。三是确定“法律帮扶”对象。每个乡(镇)选定7至10名主观恶性程度高、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生活较为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四是制定帮扶措施或项目。对被帮扶人员要因人而异地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和帮扶项目。按照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要求,进行结对帮扶,跟踪管理,并通过对帮扶对象提供一条信息、帮助借贷一笔资金、解决一条就业门路、调处一起矛盾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程、开展一期技能培训,组织一次谈心活动等帮扶方式,切实解决帮扶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五是建立“法律帮扶”情况工作台帐。要求台帐应明确反映被帮扶人基本情况、采取的帮扶措施、项目、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寻乌县司法局 侯春燕)

                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开设信访法律服务窗口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认真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五支队伍的职能,分别在城区中心地带的体育馆路、五三大道和中心广场,依托信访局信访接待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和东方红律师事务所,开设了三个信访法律服务窗口,参与接待群众来访,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上访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据统计,窗口开设不到半月,已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
                                    (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

               吉安市青原区司法局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吉安市青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二是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乡镇、村组,参与乡镇政府、村组的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积极担任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和农村个体、专业户的法律顾问。三是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依法解决农村债务、经济纠纷等问题,协助农民做好土地、山林等承包合同的续订、转包、转让等法律事务。
                                 (吉安市青原区司法局 杨小云)

                  上犹县法宣工作坚持“三个创新”

  一直以来,上犹县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都始终坚持“三个创新”:一是坚持创新宣传形式。针对农村人员分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坚持在电视中开辟“每周一案例”、“法庭内外”等专题节目,及时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有关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根据手机普及较广且随身携带的特点,专门制作了法律知识短信,并实行有奖竞猜,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二是坚持创新宣传阵地。依托以茗馨广场为中心的“普法广场”,充分利用法律纪念日、宣传月活动,在“普法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演讲、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等系列活动,极大调动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创新活动方式。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推广梅水乡发挥“五老”(老前辈、老模范、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作用,宣传法律,调处纠纷,帮助群众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律管不到、动不动往上闹”等棘手问题的经验,全县上下形成了一个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上犹县司法局 肖声健)
 
  日前,乐平市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

               上犹县梅水乡发挥“五老”作用调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上犹县梅水乡通过成立老年协会、老干部党支部等形式,充分发挥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职工、老长辈在民事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2002年以来,调解民事纠纷4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6%,许多棘手的问题在“五老”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全乡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发挥“五老”优势

  充分发挥“五老”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可以增强调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使政府集中精力抓经济、促发展,发挥他们懂政策、懂法律、经验丰富的优势,可以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减少工作失误,少走弯路。

  二、构建调解网络

  为了使“五老”调解矛盾纠纷经常化,他们在健全网络上狠下功夫,以乡党委、乡政府名义聘请了三名曾任领导职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老人担任乡矛盾纠纷调解员,负责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村一级成立老年协会,由身体好、威信高、热心老年工作的离退休干部任会长;同时在村民小组配备1—2名老人担任调解员,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

  三、优化工作环境

  为了给“五老”调解纠纷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该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乡老年协会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每季度开一次协调会,及时解决老年协会在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此同时,乡党委、政府还特别重视妥善解决老年协会的经费问题。他们采取向上争一点,乡财务给一点,村级挤一点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五老”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中的经费问题。近两年解决了6千多元活动经费及近4万元的文娱设备和图书资料。
                                      (上犹县司法局)

                    乐平市国土局普法教育创特色

  乐平市国土资源局以“四五”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模式,切实做好土地管理文章,在土地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局将2002年7月1日以前以协议方式出让的37宗经营性用地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纠正,使土地市场秩序得到了全面规范和净化,实现了全市地籍档案科学化管理;几年来共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88起,面积为25636.1平方米。2004年10月,该局顺利通过了省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和矿政管理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该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6.25”全国土地日和“4.22”世界地球日,采取赠送“节日特刊”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多种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在电视台或报刊上开辟专题节目或栏目,播放专题片《土地的呼唤》,并举办系列专题讲座。三是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定期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举办了“珍惜国土资源、爱我美好家园”有奖征文活动,参加人数多达12万人次。四是定期对各单位、乡镇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

                                  (乐平市司法局 陈琼 杨肖梅)

                     兴国普法山歌传城乡

  “哎呀勒……潋江流水波连波,山歌出口众人和,别格(的)山歌崖(我)不唱,就唱几只普法歌……”

  7月15日上午,一支由“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职工)组成的“万年青普法山歌演唱队”正在革命老区兴国县城五福文化广场进行普法山歌演唱。一曲曲悠扬动听的普法山歌在整个广场上空回荡,引来不少过往群众驻足倾听。不时从观众中传来几声山歌和唱,形成你唱我和,同唱普法山歌的场面。

  这几年来,这支由七十多位退休老同志组成的业余普法宣传队经常活跃在兴国城乡各地。据万年青普法山歌演唱队队长俞云焕老人介绍,在他们当中最大的已经78岁,最小的也有56岁了。他们通过普法山歌,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律知识。有一次,他们来到一个边远山村宣传时,了解到当地赌博成风,就立即现编了一首《戒赌歌》,“劝郎不要去赌钱,输掉钱财妻会嫌,崽女读书没钱交,爹娘气里会发颠……”入耳入脑的《戒赌歌》,唱动了那些深受赌博危害村民的心,他们当即表示要力戒赌博恶习,靠勤劳致福。

  普法二十年来,兴国县注重结合县情,利用兴国山歌这一富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艺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摘自中国普法网)

               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制定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职责

  日前,上饶市信州区综治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对全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配备,33名新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即将走马上任。该区司法局在组织好法制副校长岗前培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和业务知识的同时,制定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要求各兼职法制副校长主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法制教育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学校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参与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出谋划策。
                                     (上饶市信州区法宣科)

                    打造温馨家园 构建和谐社会
                 鹰潭市月湖区“四项工程”建设新型社区

  实施“法制社区”、“爱心社区”、“健康社区”、“文化社区”等“四项工程”建设,是鹰潭市月湖区打造温馨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围绕在社区撑起平安伞,编织和谐网,月湖区建成了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化繁荣、治安良好、邻里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该区的胜西、梅园、三角线等9个社区居委会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省示范社区”、“全省安全小区”等荣誉称号。

  全力打造“法制社区”,让居民感到平安。月湖区在广泛开展警务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完善群防群控网络,推行群防群治保安,在社区成立了6支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并发动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组建了义务巡防队、治安志愿者队伍、保安队伍和看楼护院队伍165支,从而有效遏制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2004年以来,市区内可防性盗窃、两抢案件分别下降了19.7%和28.9%。

  倾心打造“爱心社区”,让居民感到舒心。月湖区在党员中开展了“亮身份、树形象、做24小时党员”活动,对在职党员实施爱心联系制度,采取自愿找、组织定等多种形式,对下岗职工、贫困居民或贫困学生进行重点帮扶;同时围绕“创爱心社区、助弱势群体”,创办三个基地(劳务输出基地、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再就业示范基地),建立三个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爱心救助中心),健全三支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帮扶队伍、社区专职服务队伍),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全区先后投入70多万元建立20多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300多个便民利民的服务网点,形成了上下贯通、高速运行的三级社区服务网络。近年来,三级服务网络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达3万余人次,并与市劳动就业局联手,帮助100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打造“健康社区”,让居民健康无忧,使“小病不出社区”,服务到家庭成为现实。月湖区在5个国有医疗卫生单位的基础上,吸纳70多所个体医疗卫生单位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形成了以国有医疗机构为中心、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各小区卫生服务点为网底的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1万余户社区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建立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为重点,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效开展就近医疗服务。

  打造“文化社区”,让居民闲有所乐。月湖区的图书阅览室、文化娱乐室、康复健身室、“星光老人之家”成为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全区社区文化办公面积由300平方米增加到1400平方米,开辟了40多个固定文化广场,全面改善了社区文化设施,为全区37个社区的居民提供了文体活动空间。一年来,区宣传文化部门的专业指导队伍在社区指导开展文化活动100多场,定期到社区、广场免费放映优秀影片50多场,大大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鹰潭市月湖区司法局 严细火 周静 刘宏)

            安远县司法局为“建设和谐平安安远”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

  安远县司法局在“建设和谐平安安远”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调处等各项工作措施,为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的良好氛围,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该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活动,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二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出狱(所)服务,就业扶持四大工作体系,减少重新犯罪率;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以司法所建设为契机,推行基层规范化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向乡镇延伸;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强化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医司法鉴定的管理和指导,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人员、报酬、制度”四落实;六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七是实行挂点村的创建活动包干制。在创建“和谐平安安远”中,对村建挂点村实行“三包”,即包创建、包达标、包巩固;八是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协助公安、交警开展好农村及公路安全整治。同时,协助县团委、县教育局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加强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安远县司法局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