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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靖安县司法局等3个单位项华英等3位同志分别记二等功的决定
 
 
 
 
  近年来,靖安县司法局、鄱阳县司法局、崇仁县司法局等3个司法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创业,富民兴赣”这一中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履行职能,努力拼搏,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在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作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最近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靖安县司法局坚持以“构建和谐平安靖安”为己任,在抓队伍、强服务、夯基础、促发展上狠下功夫。他们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基点,以激励争创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基层建设为根本,形成了艰苦创业、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两次荣记三等功。他们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强化普法“龙头”意识,干部学法用法有特色,“民主法治示范村”、“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活动成效明显;强化服务“窗口”意识,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积极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业和农村工作,担任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个私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50多家,协助基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事务,解决各种涉农热点、难点问题。他们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为做好该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把原有的香田渔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做大做强,新增养猪500头,养鸡10000羽的同时,又与靖安县三爪仑大梅山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签订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协议,把该公司作为刑释解教人员新的安置帮教基地,两个基地共过渡性安置、培训刑释解教人员103人次,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重新犯罪率为零;在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司法所建设不断加强,全县11个司法所有15名已收编的工作人员,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列入三年规划,已有两个分别为858平方米和635平方米的办公楼即将交付使用。他们艰苦奋斗,自我加压,努力改善办公、生活条件,在逐年还清自筹资金130万元兴建办公楼时所欠的债务之后,又从外商手中置换土地,集资兴建了一栋干部宿舍楼,解决住房20套;机关先后添置了4台空调、2部传真机、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3台电脑及一套电视教学设施。他们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励精图治,使司法局的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鄱阳县司法局局机关现有干部53人,基层“两所”102人。该局党组紧紧抓住如何使这支队伍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在开拓创新、有所作为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这一重点,坚持以创新的理念、过硬的措施、踏实的作风和争先的意识,作为谋事、成事的基础。在队伍建设方面,他们既坚持制度管人,制订考勤考绩、竞争上岗等一系列制度,又强调人性化管理,建立为全体工作人员及家属“排忧解难办实事、交心通气用真情”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每年一次的家属座谈会,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基层建设方面,狠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创建工作,积极向县政府请示解决了34个公务员和68个事业编制,同时,着力解决办公用房,全县34个司法所,有16个是自有产权的办公用房,18个由乡镇拨给;为加强组织领导,在各所成立了党支部、党小组,使基层“两所”建设实现了新突破;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在完善基层辖区调委会的同时,设立了山林水利土地、农民负担、下岗工人、企业改制等专业调委会,全县现有调委会605个,有调解员3000余人,近3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达3000余件,为该县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法律服务方面,他们以做大做强为目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拓宽服务领域,使律师公证业务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近3 年,在积极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的同时,办理其它委托代理案件510件,办理公证事项4000余件,是前五年的总和;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县里每年划拨法律援助经费,3年办理法援案件215件,免收诉讼费达40余万元,受到群众的好评。在基础建设方面,全体干警努力拼搏,通过创业与争取,不仅还清了十几万元的债务,还投资150余万元兴建了一幢1500余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并购买了两部工作用车,购置了20部电脑,装修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

  崇仁县司法局以稳定基层为着力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筑牢第一道防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建设的新路子。在抓人民调解工作中,他们按照“强化县级指导、完善乡镇层面、巩固村级基础”的工作思路,做到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责任落实到位,健全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确定乡(镇)、村两级专职调解员每月60至200元不等的误工补贴基数,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了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责任制,实行由4名县委常委领导包片、县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包乡(镇)、各乡镇和21个成员单位领导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包村(居)民小组、调解员包重点户的层层包干制度,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范畴,实现了调解工作由“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他们坚持以达标调委会建设为重点,抓好调解平台、队伍、制度建设,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坚持“四统一”,实行调解员资格认定制度,由县财政解决每季一次的调解员业务培训经费,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目前全县153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和调解小组,形成了以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主体的三级调解网络;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乡(镇)、村基层调解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了15项调解规范制度,设立“四簿”、“三册”,形成了一套自行调控的运行机制。他们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调处纠纷与消除隐患相结合,调解个体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了调解工作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司法所建设工作中,他们从理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入手,对司法所实行了定编定员管理,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隶属县司法局垂直管理,每所配备2至3人,全部列入行政编制,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司法所各项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司法所办公经费每所每年6000元;为每所新建办公用房配套2万元,征地和相关建设性收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有效地夯实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上述3个司法局所取得的成绩,是当地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指导的结果,是3个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靖安县司法局局长项华英、鄱阳县司法局局长黄思源、崇仁县司法局局长华才昌同志与时俱进,忠于职守,率先垂范,努力工作,聚人心、勇开拓、善谋事、干成事的结果,他(她)们在全局工作中起到了主心骨的作用。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厅决定:为靖安县司法局、鄱阳县司法局、崇仁县司法局分别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3个司法局的局长项华英、黄思源、华才昌同志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号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拓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自我加压,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团结奋斗,事业为重,理想信念坚定的高尚品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加快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步伐,实现“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谋富民兴赣大业”的目标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司法厅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