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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四万多名“村官”统一考法律 省委副书记彭宏松等领导巡视考场
 
 
2005年3月22日
 



 
  3月20日上午,由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组织的全省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在全省1527个考场同时举行,四万多名村干部参加了当天的统一考试。

  省委副书记彭宏松,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省长助理熊盛文,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周萌,省政府副秘书长金细安,省司法厅厅长黄素英,省民政厅厅长罗筱玉等领导分别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考场巡视。

  彭宏松说,举办全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第一次。去年我省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这次对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对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推动全省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彭宏松说,1998年,省委作出了依法治省的决定,省人大通过了开展依法治省决议,这些年来,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还对其它内容进行了修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省的普法工作,要以宪法的修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通过学习宣传宪法来推动整个普法工作。

  彭宏松指出,普法工作要在见实效上下功夫,在推动依法治理上见成效,特别是要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中央下发了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首先要落实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依法治理要在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民的利益上下功夫,做文章;对矛盾的处理要依法调处,维护稳定,始终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要依法保障群众参与民主管理,让群众监督各项村务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使依法治理在农村得到落实。

  组织这次“村官”法律知识考试,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有关“三农“问题的指示精神,不断推进新时期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民主化、法治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这次考试,检阅全省农村“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效,并以考督学,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水平,为在全省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扎实的思想和法律知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