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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曾庆红、吴官正、罗干等中央领导近期论法治
 
 
2005年4月6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5年1月11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继续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摘引自2005年1月12日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曾庆红2005年1月5日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曾庆红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确保整个教育活动积极稳妥地进行。第一,要认真贯彻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方针。第二,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在教育活动中,要找准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剖析,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让群众看到实效。第三,要全面落实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第四,要严格执行这次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每一阶段、环节的时间安排,都要以保证质量、取得实效为前提。 (摘引自2005年1月6日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2004年11月22日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吴官正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责任。要认真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路子,注意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摘引自2004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 2004年8月18日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罗干强调,要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完善家庭、学校和社区相结合的教育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做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和转化。教育部门要加强工读学校建设,改进工读教育。要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和实施适合流浪儿童的特殊救助办法。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查处雇用童工的不法行为,及时救助流浪儿童。要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提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传媒条件、网络信息条件和课外活动条件;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本”图书、违法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摘引自2004年8月1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