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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宏松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以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为目标 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
2005年4月6日
2005年1月8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提出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用和、省政协副主席金异出席会议。
彭宏松指出,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总结中提高,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的一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有9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活跃,人民调解工作明显加强;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劳教办特色深入推进,监所主要教育改造指标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深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彭宏松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大打击和惩治犯罪、改造罪犯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一步规范、发展法律服务业,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彭宏松强调,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化解和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精心抓好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会议提出,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为目标,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上访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制,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围绕营造诚信、高效的发展环境,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和引导全省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介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围绕营造学法用法的法制环境,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抓好以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会上还交流了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经验。各设区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司法局长等近300人参加了会议。(省法宣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