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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全面推广“两个一”工程成效显著
 
 
2005年4月6日
 
 

  枣庄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培植并大力推广峄城区“两个一”工程经验,在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水平、增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效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和省多家新闻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中国司法》以近万字的篇幅刊出。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个一”工程不断深化。围绕解决新形势下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枣庄市委、市政府于1999年在峄城区率先实施了为每村培养一名具有法律大专学历村干部、为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的“两个一”工程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现场会,并于2002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实施“两个一”工程活动的意见》和与此相配套的七个规范性文件。成立了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普法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实施“两个一”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各区(市)分别出台了实施“两个一”工程的意见和工作规划。市委、市政府每年分两次对“两个一”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开展“十佳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和“百名模范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同时建立健全考试命名、抓典树标、经验交流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两个一”工程不断深化。

  二、狠抓“三个到位”,着力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一是参学人员选拔到位。市委、市政府把培养法律大专生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优先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调解主任参加学习,确保每村至少有一名干部接受法律大专学历教育。到目前,全市2216个行政村中“两委”成员已有1800人(占行政村的81.2%)通过不同渠道参加了法律专业学习,已毕(结)业889人。到“四五”普法结束时,可基本实现村村有法律大专文化水平村干部的目标。二是学员培训教育到位。全市统一制定教学规划,统一发放学习教材,统一组织考试,妥善安排学习培训时间,尽量利用农闲时间安排教学和辅导,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三是学员使用到位。大胆选拔和使用法律大专生人才,支持他们参与村务管理与决策,一些非“两委”大专生被吸收到村级领导班子。

  三、采取“三项措施”,为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是严格选拔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从每户或家庭联户、近邻联户中挑选一人,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实行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乡(镇)建档,区(市)备案。全市制定了法律明白人培养五年规划,按每年25%的比例,分期分批培养。目前全市已有68万人被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去年已培训26万人,已命名法律明白人82000人。二是开展对培养对象的法制教育。市委、市政府把每年8月、12月定为法律明白人培训月,组织普法宣传员到村、点进行集中宣讲和辅导。组织编写了《农村依法办事百个怎么办》、《举案学法100例》等一系列学法辅导资料,发放到每个培养对象手中。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根据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家庭学法指导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村务管理监督员和社情民意联络员的“四员”作用,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调解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及时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

  四、“两个一”工程为农村培养人才,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一是提高了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法律大专生村干部100%连选连任,560名法律大专生后备干部被直选为村委会主任。全市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1998年占12%提高到现在的65.6%。260个落后村在法律大专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后很快变为先进村。二是提高了村干部依法治村、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办事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大幅度下降,平均每年下降幅度在35%以上。三是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农民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违法犯法现象明显减少。全市农民集体越级上访次数由2000年的56起1777人次减少到16起354人次,分别下降了69.4%和80.1%。同1998年相比,全市各类民事纠纷下降了14.5%,治安刑事案件下降了48.6%。四是促进了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村村依法办事、个人遵纪守法、人人争先致富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2003年全市农村承包合同履约率达到了98.5%。

  (摘自全国普法办《“四五”普法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