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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厅长黄素英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4月6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快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步伐
                   为全力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黄素英
                      (2005年1月8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江西崛起步伐,全力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全力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这次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领导之重视、主题之鲜明、气氛之热烈,使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添动力。上午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快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和要求,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我们务必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着力把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贡献的奋战之年。我们既面临着大好形势和机遇,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压力,这就更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乘势而上,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标准,更实的工作,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根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为目标,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一个理念,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与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放在并列的高度,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新方向,确定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这就更需要我们强化“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一流”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所谓“融入中心”,就是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都要融入保稳定、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社会和谐稳定,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既要全省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又要千方百计保稳定。保稳定,促发展,不仅是全省上下的中心任务,更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因此,我们要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要求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融入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伟大事业中,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有为有位的新境界。所谓“服务大局”,就是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快自身发展的根本出路。当前,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大局,构建和谐平安江西是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局。这就更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制度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服务大局,支持大局作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自觉行动,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所谓“争创一流”,就是要以“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要教育和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认识统一到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上来,把心思凝聚到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伟大事业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加快自身发展的举措上来,把本领用到切实为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上来,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一个奋发有为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实施两个方案,确保阶段性验收见成效

  (一)精心实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和“十五”依法治省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要抓住“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20周年纪念活动这一有利时机,总结新经验,采取新举措,推广新典型,有力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各地要按照考核验收“标准要更高,方法要更细,考核要更严,检查督促要更有力,验收的重点要放在建章立制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实效上”的总体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抓好试点,稳步推进。并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动力,多渠道、多形式、多样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系列宣传纪念活动,达到声势大、宣传广、形式活、效果好的社会反响。同时,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研究探索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规划的调研论证和有关准备工作。二是要按照“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一重点。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作为党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的新要求。这就更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有效地提升我省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的工作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向更高层次发展。三是要按照“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切实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要下更大气力抓实抓好。要在巩固依法治理示范点的基础上,采取更有效的形式,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今年尤其要根据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上半年召开全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精心实施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核验收方案,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的整体发展。

  我省的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实现了为期两年的改革预期目标,初步建立了新型的监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去年年底已通过了司法部组织的初步检查,今年将迎接部际联系会议组织的全面考检验收。我们一定要按照验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精心组织准备,达到验收标准。同时,要以此为动力,在推动监狱事业的发展上做到“三个坚持”。即:一是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方向,不断提高规范运行的整体水平。要进一步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职责上分、工作上合、目标上统”的要求,巩固和完善监企分开,独立运作,有机联系,密切配合,规范运行的监狱管理新体系。二是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不断提高改造质量的整体水平。要以监狱“三化”建设为重点,从改造理念、制度、措施上不断强化,实现刑罚执行程序化、标准化,狱政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干警分工职业化、专业化,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建立公平、规范、高效、廉洁的改造氛围和环境。三是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为目标,不断提高干警公正文明执法的整体水平。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强化教育培训,推行绩效考核,加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监狱干警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为民执法的整体水平。

  三、切实加大三个力度,为营造良好环境发挥职能作用

  (一)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司法行政的保障职能上加大力度。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政法工作的大局,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我们务必竭尽全力,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工作做实。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做到设区市局每个月、县(市、区)局每半个月、乡镇(街道)每周集中定期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调处,及时消除社会隐患。要按照《江西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外,更要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涉及因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引发问题的调处工作,要强化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把发现得早、化解得了、解决在基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村(居、社区)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工作网络,切实做到调解工作机构、队伍、人员、报酬“四落实”。目前尚未建立首席调解员制度的,要尽快到位,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审核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抓好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法律效力。

   二是加强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把引导律师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实。要引导和教育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化解和疏导各类社会矛盾,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抓拖欠、保服务、促稳定、争最佳”的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做实。要继续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落实好九部委《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打官事难的问题。要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做到规范、科学、合法。要切实解决好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齐配强机构人员等问题。要继续开展“大型公益活动”,多渠道筹集援助资金。同时,接纳社会团体、法律院校和社会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能优势。

  四是加强监所管理工作,把维护监所秩序稳定支持全省大局稳定的工作做实。全省监狱系统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条件下监管安全稳定保障机制,着力强化依法治监、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强化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整体功能,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的专业水平,强化教育改造的考核标准,有效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监管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全省劳教系统要进一步深化劳教办特色,推进劳教管理工作的改革,以半开放式管理为重点,促进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继续做好“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巩固和扩大转化成果。同时,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一方面,做好司法局与监狱、劳教所的协调、配合、衔接管控工作,力争年内建好安置帮教网络,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大安置帮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切实解决“三无”人员的过渡性安置问题。

  (二)围绕营造诚信、高效的发展环境,在司法行政的服务职能上加大力度。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省上下为之而奋斗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营造诚信、高效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也是司法行政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职能定位。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全省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围绕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阶段性目标”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介入政府决策工作层,积极介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尤其要在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服务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服务“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对外开放,服务“三农”、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重点突破,不断创新,由单一服务逐步向系列服务、配套服务、延伸服务、跟踪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二是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司法部的部署要求,为提高全省法律服务的公信力,省厅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评定星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合伙所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三农’、规范发展、诚信服务”等系列活动,将分别下发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则,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开展上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法律服务程序,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律师、公证工作“两结合”管理体制,是我国律师、公证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把管理的重点和精力转移到监管市场、优化执业环境、实现法律服务业利益最大化上来,形成以行政管理为核心,行业管理为主体,法律服务自律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省律协、省公证员协会已换届,未换届的设区市协会,要力争今年上半年做好换届工作。各级律师、公证员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性管理职能。同时,要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的力度,形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竞争有序,体制完善,管理规范的法律服务秩序,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促进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在司法行政的执法职能上加大力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实践证明,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没有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难以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又是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重要的执法职能。加大力度、确保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和权威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司法行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更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政为民。

  一是要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省厅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既明确了职能,又明确了责任,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责任到人,确保司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落实到位。

  二是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违法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建立行政审核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形成公开透明、服务配套、办事快捷、高效廉洁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工作。同时,加强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做好对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督查。省委政法委决定,今年“开展对政法队伍的社会测评工作,推行‘公正执法’监督制度”。我们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有领导,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地组织实施,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测评,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和提高。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公正执法监督制度,尤其是监狱、劳教、公证、律师、法援、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业务工作,都要聘请“公正执法”监督员,自觉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公平执法。

   四、狠抓四个着力,推动司法行政的改革和发展

  (一)深化改革,着力抓好司法行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体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尤其是《意见》具体涉及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律师、司法考试、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司法行政改革内容,完成这些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按照张部长提出的“改革要做到两个坚持”的要求,着眼于江西的实际,抓好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在建立新型的监狱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尤其是监企分开的规范运行方面取得新成效,以充分的准备迎接中央的检查验收。二是要进一步创办劳教特色工作,逐步实施“三型管理”,实现管理教育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劳教工作水平,为立法出台后的劳教工作管理模式和方式的转变奠定基础。三是要继续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要抓好5-6个公职、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探索和管理。四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公证制度改革。公证制度改革是明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张部长在报告中对构建新型的公证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地要组织全体公证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逐步实现新型公证体制过渡和转轨”的要求,确保公证改革有序进行,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公证质量不出问题,国有资产不流失。五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我省虽不是第二批试点省,但也要抓紧研究试点方案,选择1-2个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的市(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做法后,逐步在全省推广。六是关于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我省主要是按照《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尽快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检查监督力度。七是要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要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四严”、“四最”要求,健全完善司法考试组织工作机制,确保万无一失,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就业上岗的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司法考试的社会效益。八是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基层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关工作搞好。

  (二)夯实基础,着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是实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一年。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强基固本的关键性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发展需要。各地要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为契机,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强化对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赣办发〔2004〕14号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级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好司法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定位、经费保障、职级待遇等问题,为司法所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配齐配强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选拔一批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特别是要选好司法所所长,并确保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在三年内对所有司法所长轮训一次。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今年第一批322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务必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的通知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要严格司法所建设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在今年六月底前峻工投入使用,并做好第二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各项准备。要在抓好办公条件改善的同时,抓好规范化管理,努力把全省司法所建设成为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条件改观、队伍素质提高、规章制度完善、所务管理规范、职能作用到位的基层政法组织。

  (三)强化管理,着力抓好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是前提,规范管理是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立法在加强,《公证法》、《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律师法修改稿》、《监狱管理条例》将相继出台,《人民调解法》、《法律宣传教育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进入调研论证阶段。这就更需要我们强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当前尤其要强化法律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要在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体制上下功夫,推动全省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向规模化、名牌化、规范化、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的方向发展。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政府部门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为动力,带头依法行政,带头按规章办事,带头公开公平、“阳光操作”,并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工作电子化、公文流转无纸化、机关管理网络化。

  (四)开拓创新,着力抓好创造性开展工作。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都已明确,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赣司发〔2004〕10号),进一步加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索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律,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省厅将下发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请各地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要敢于以创新的思路谋全局,以创新的举措求突破,以创新的方法抓落实,以创新的工作出成果。当前尤其要围绕司法部提出的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七大任务”、“五大改革”和队伍建设的“四项要求”,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六大任务”,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出新特色,总结新做法,力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努力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此外,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应用人才上下功夫,不断地提高学院的办学品牌和对外良好形象。省法学会要加大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法学研究水平。同时,各地要切实做好所在地的法学会人员的调整、充实或换届工作。

  五、努力强化五大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保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星级创优”、“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新形象。

  一是强化从严标准的党员先进性建设。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司法部提出的“三个落实”的要求,做到“三个结合”,即:一是与开展“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的“三为”大讨论相结合,打牢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与“理清思路,服务大局,为民办事”的工作举措相结合,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三是与自觉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相结合,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加快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模范带头的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广大干警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保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经济有成效的干部选拔推荐到司法行政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协调地方党委选好配强司法局“一把手”,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执法、用法,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上作表率;要带头执行省委政法委提出的“领导干部五不准”,在从小事做起,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带头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成为具有“五大能力”(即:科学判断形势、运筹谋划的能力,总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综合协调、果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能力),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合格的领导干部。

  三是强化从严治警的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加强教育培训,确保队伍业务精通,按照司法部要求,大规模加强队伍的执政能力、基本素质教育和岗位培训。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加强新任司法局长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完成上级调训任务。鼓励干部在职继续学历教育,提升队伍整体学历层次。要加强干警管理和执法监督,严把“进口”,疏通“出口”,落实“凡进必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加强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立功创模、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培养和宣传表彰司法行政战线的先进典型。拟在监狱、劳教系统组织开展“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四是强化标本兼治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政法委要求的“五个不准”,从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大力开展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源头治腐,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强化求真务实的机关作风建设。要按照把司法行政机关建成学习创新型、服务效能型、法制责任型、勤政为民型、团结廉洁型的“五型”机关的要求,狠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作风建设。要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要深入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建立纠、评、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机关政务环境。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广集民智,努力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要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从省厅带头做起,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尽量召开电视电话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文制度,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