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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注重 四结合——龙南县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几点探索
 
 
2005年4月6日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新时期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法制实践活动。近年来,龙南县通过坚持“两注重、四结合”,整体推进了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进程。

  一、两注重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基础

  第一注重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强农村党支部的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并通过积极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分类管理”、“三培二带”、“双富十带头”等活动,带领广大村民勤劳致富,体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了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的政治优势,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建性。广大村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发挥老人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建房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健康发展。

  二、四结合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是与送法下乡、进社区相结合,法制宣传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该县在普法内容上,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生产成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形式上,充分发挥“三民”普法宣讲团的作用,并采取送法下乡、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二是与村建工作相结合,突出“两会”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制管理水平。近年来,该县不断规范并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和“党员议事会”的各项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建立例会制度、村干部述职制度和民考民评等制度。为了防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走过场,该县狠抓村务公开“五环节”,民主管理“四步骤”,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促进了农村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村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实现。

  三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在创建活动中,不断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设立了综治特派员、信息员,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成立村组综治巡防队伍,落实群防群治责任制,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老人维权协会、治保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调处,预防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是与村民自治工作相结合,做到“四民主”,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就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是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为保障村民“四民主”权利的实现,该县主要抓好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健全换届选举制度,确保民主选举严格依法进行;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促进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制度,实行村级事务全面公开,保证了村民的监督权利的实现。

  (龙南县法宣办 廖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