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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
 
 
2005年4月6日
 
 

              婺源县江湾村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挂牌仪式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11月5日上午,婺源县江湾镇江湾村村委会大楼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正在这里为江湾村隆重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省、市、县司法、民政部门负责人和婺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江湾镇党政机关干部,江湾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及部分村民共200余人参加了授牌仪式。江湾村党支部书记从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和婺源县副县长吕和生手中接过了司法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铜牌和荣誉证书,从而标志着江湾村已正式成为景德镇市乃至全省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

  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在致词中说:江湾村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近几年来,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着力提高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以“四个民主”为根本,着力推进村民自治进程,以“三个代表”为抓手,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法治环境,探索出了一条建设民主法治新农村的成功经验,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全体江湾人民的荣耀,也是33万婺源人民的骄傲。他希望江湾村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进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把江湾村建设成为更加美丽、富饶的模范村。婺源县委副书记杨林、省司法厅宣传处副处长万小泓、市民政局长汪东进、市司法局长刘和荣、副局长欧阳齐等也参加了授牌仪式。(婺源县法宣办供稿)



                  鹰潭市开展 “十佳民主法治社区” 创评活动

  为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进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区经济、文化及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近日,鹰潭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在全市开展了“十佳民主法治社区” 创评活动。整个创评活动围绕“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主题,在街道办事处及县(市、区)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鹰潭市2004年“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建设一个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栏,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所社区法制学校、为一个以上社区成员单位或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每周深入社区为居民进行一次法律咨询、每月为社区更新一次法制宣传栏的内容、每两个月为社区居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每半年对社区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调处、每年为社区赠送一批法律书籍、每年对社区伤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法律要求进行一次调查了解等“十个一”的要求和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六有”(即有较为合理的组织领导机构、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永久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有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有较为完整的社区法制建设基础档案)和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六化”(即普法教育规范化、法律服务网络化、社区管理有序化、社区事务公开化、社区建设法制化、保障措施多元化)的标准,在全市评出十个“十佳民法法治示范社区”进行总结推广。(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赣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求
                 为“对接长珠闽 建设新赣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日,赣州市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实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熏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南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副主任钟健生、市政协副主席雷汉生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李南生在讲话中指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基础性工作,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高度,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部署的高度来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李南生要求,要紧紧围绕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思路、宣传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力抓典型,善创特色,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增强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增强法律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结合“新农村建设”、“法律进社区”、“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协力配合,充分履责,共同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这一社会系统工程抓实抓好。

  会议还研究了即将召开的 “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现场会等具体工作。

  (赣州市司法局 刘新生)


                    新余市司法局开展“法律进农家”活动

  按市委、市政府“三下乡”活动小组的要求,新余市司法局于近期选派9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送法下乡”工作队,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前后在分宜县的湖泽镇、钤山镇的松山和渝水区的水北镇等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工作人员就农村普遍存在的山林权属、农民建房、分家析产、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土地征地标准、征地费的分配等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依法解答。活动期间共散发有关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获得了各地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送法下乡”活动,既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广大村民提供及时可靠的法律快餐,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维护农村的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余市法宣办供稿)


             鹰潭市举行律师与乡镇(街办)结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为了更好地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调处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12月3日,鹰潭市司法局、鹰潭市律师协会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律师与乡镇(街办)结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副市长朱浔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朱浔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律师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特别是行政长官在遇到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决策和可能影响稳定的民间纠纷调处时,要虚心向法律顾问请教,听取律师的正确意见,自觉纠正不当行政和非法行政行为;要学会与律师交朋友,在本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法学教师和法制宣传骨干的作用;要尊重人才,真正发挥律师的作用,为律师当好法律顾问提供便利条件,克服只聘不用,用而不信,作为摆设等形式主义。同时,广大律师要增强为党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沉下心来当好基层的法律顾问,为促进基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启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局长吴炳生主持。各县(市、区)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县(市区)司法局长、16个乡镇镇长(街办主任)、参与结对提供法律服务的42名执业律师共7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部分乡镇长还向结对服务的律师颁发了聘书。(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我省举行公务员宪法、行政许可法网上知识竞赛

  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公务员宪法、行政许可法网上知识竞赛(决赛)在江西省政府第八会议室主会场及省直、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共十二个分赛场同时进行。江西省政府省长助理熊盛文、省人事厅厅长揭赣元及省政府法制办、省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领导在主会场出席,省直参赛单位、各设区市有关领导及全省各地数千名公务员在各分赛场现场观看了比赛。

  此次全省公务员宪法、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是由江西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信息中心共同举办,旨在加强宪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本次知识竞赛经省直单位、各设区市预赛,选拔产生了省直代表队及十一个设区市代表队共十二支决赛队伍。在决赛中,首次采用了网上竞赛的形式,各分赛场通过电脑、视频网络与主会场联线同步进行,形式新颖。各参赛队在本地分赛场网上参赛,节省了人力物力,同时也增加了各设区市分赛场的参与性,营造了浓厚的赛场氛围。

  经过近两个小时紧张激烈的角逐,吉安市代表队获得决赛一等奖,南昌市代表队、省直代表队获得决赛二等奖,鹰潭市代表队、宜春市代表队、景德镇市代表队获得决赛三等奖。(鹰潭市司法局  熊华祥)


                     宜丰县自防自治保平安

  宜丰县综治委和县司法局今年在全县206个村创造性地开展了村民自治平安工程创建活动,此次活动注重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为维护社会稳定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开辟了一条扎实有效的新途径。

  一、建立“觉悟栏”。全县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制订《村民自防自治公约二十条》。在制定《公约》时,结合各村实际,本着因村制宜、因事制宜、实在实用、简便易行、人人参与、约“民”又约“官”的原则,把日常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浓缩整理成二十条,各村不仅在居住相对集中的显要位置建立永久性公约栏,且还将《公约》发到户,专门组织村民进行学习,达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

  二、安装“警示器”。各村将群众日常生活中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发生火灾、偷盗、受骗等事项,收集浓缩成例子生动、措施详实的警示居民二十条,发给居民将其贴在家中醒目处,犹如给每个家庭装上了“警示器”。

  三、搭建“明白台”。各村自发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促进法律进家入户,如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建起法律小知识宣传栏、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例,建立以案说法、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和司法人员在村集中地段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台等,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所遇到有关法律法规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让村民做法律的“明白人”。

  自防自治活动开展以来,解决村民各种法律问题3567起,使农民从中领悟法律的重要性,深受农民的欢迎。(宜丰县普法办供稿)


                 学为所用 用法有益——上高县野市民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今年9月,远在广东深圳某化工厂打工的上高县野市乡青年农民熊建平在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下,高兴地领到了老板拖欠3个多月的3000多元工资,并依法到当地医院进行了每季一次的职业病身体检查。这是该乡民工平时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上高县野市乡不少农民纷纷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先后有2000多人加入到外出务工的行列之中,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然而也有少数民工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有的因工受伤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有的患了职业病也得不到及时的补偿,有的被强迫加班加点或从事不能胜任的工作等等,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野市乡在全乡范围内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讲座、寄发材料、开办专栏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全乡的务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劳动法规的宣传与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乡劳动保障工作站及时受理民工的投诉与反馈,协助民工拿起法律武器处理各类纠纷或案件,成为民工在外务工的坚强后盾;与此同时,该乡还大力依法帮助民工加入当地农民工工会组织,使之在外维权有家;另外,该乡还积极与各用工单位、各务工人员及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依法建立诚信的用人制度、务工制度和严格的执法制度,为民工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截止目前,今年该乡在外务工人员已依法追讨自已的“血汗钱”愈20万元,接受各类体检138人次,修改“霸王”合同217份,调整工作岗位95个,有力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上野县普法办供稿)


                     靖安县举行法制宣传日诗词吟唱会

  靖安县享有“中华诗词之乡”美誉,该县常把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诗词艺术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普法工作增添了一道亮丽的色彩。12月1日,靖案县司法局邀请县诗社的部分会员聚集一堂,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12·4”法制宣传日诗词吟唱会。吟唱会上,诗社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吟诗作赋,兴趣盎然,吟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及取得的成果。吟唱会后,县普法办、县诗社将诗词作品编印成册,散发到全县诗社成员和普法宣传骨干广为吟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附:诗词一首
      不懂法律吃大亏
        舒想
   报载某人盗六牛,三年牢役抛荒洲。
   天灾不问原因起,人祸哪能借故休。
   祸起萧墙谁可避,清源正本别人偷。
   真相大白全家乐,返送锦旗获自由。
  
  (靖安县普法办供稿)


                    上犹县开展“四五”普法全面自查验收工作

  为了迎接“全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现场会”的召开,上犹县法宣工作领导小组于2004年10月18日至24日组成了7个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及省市驻县单位的“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

  这次验收,采取“听、看、考、查、议、访、评”的方法,共检查了全县14个乡镇、101个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16所中小学校、50户“民主法治示范村”,召开各类座谈会共67次,并抽调了1200名不同类型的普法对象参加现场法律知识考试。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乡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该县“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通过这次自查验收,法宣工作领导小组却发现该县的普法工作存在某种“怪圈”:大单位的普法工作成绩好于小单位;县直单位好于省市驻县单位;乡镇好于县直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好于非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好于一般干部的学法用法。目前,各乡镇、各单位正在认真对照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以高标准、严要求、好成绩迎接“全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现场会”的顺利召开。(上犹县司法局  肖声健)


                 上饶市信州区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学法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新进班子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11月9日至10日,上饶市信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在区委党校针对2003年以来新提任的128名科级干部举办了“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此次培训班除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内容外,还有针对性地重点开设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课程,切实提高了新进班子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使之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上饶市信州区法宣科供稿)


                  吉水县工商局全面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2004年以来,市级依法治理示范点——吉水县工商局,认真开展了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一是开展了住房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开展了市场集中整治周活动;三是在全县集贸市场开展了建立市场经营资信守法档案活动;四是开展了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五是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了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严格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模拟办案竞赛活动,提升了整体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的市场秩序。(吉水县法宣办供稿)


               德安县认真做好2005年“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10月29日,德安县法治办下发通知,要求该县各单位从第四季度开始,认真做好“四五普法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迎接2005年省、市的全面考核验收。第一要求做好四项准备工作:一是继续完成“四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普法任务;二是各单位上报“四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名单、宣传员名单(按普法对象1%的比例配备);三是做好“四五”普法各项工作的查漏补缺;四是确定“四五”普法验收试点单位。第二制定了考核验收四个阶段的规划:1、2005年第一季度,各单位根据考核验收要求进行自查,撰写“四五”普法自评报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2、2005年第二季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分组到全县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确定考评结果;3、2005年第三季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综评,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补课直至达标合格,并撰写全县“四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4、2005年第四季度,申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该县考核验收。(德安县法治办供稿)


                湖口县开展《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一周年纪念活动

  《法律援助条例》是2004年我省重点普及法律之一,为更好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湖口县司法局开展了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县律师事务所和钟诚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参加法律咨询活动;二是在县城钟山广场、凤鸣园广场、宏达超市门口等闹市区悬挂宣传横幅3条;三是在湖口电视台制作专题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内容,使法律援助制度在全县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全县人民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了解,使全县社会弱势群体能更好地利用法律援助这一司法救助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湖口县法治办供稿)


               新余市渝水区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运作机制

  针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上升的严峻形势,结合2004年普法工作的要求,新余市渝水区区委、区政府决定用2—3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搞好这次活动,该区巧借外力,与公安交巡警部门协调联动,举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集中宣传活动。一是做好宣传动员。9月24日,该区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来自各乡镇(办)、机关、厂矿、企业分管交通的领导、车管干部、企业负责人、村委干部等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举办法制培训班。10月至11月,区司法局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联手,深入各乡镇(办)、机关、厂矿,对全区近3000名机动车驾驶员采取讲课、播放教育片等方式进行了轮训,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了考试,对于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的颁发“四五”普法合格证,从而规范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学法制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开展法律“五进”活动。12月上旬,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区司法局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采取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方式,利用摆摊设点、挂图、张贴标语、播放教育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交通法律知识,真正做到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初步探索出一条“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机制。(新余市普法办供稿)



                  峡江县开展保护高速公路设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近期,赣粤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屡遭破坏,为了遏制事态的发展,峡江县司法局、普治办、高速公路管理站、乡镇派出所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到高速公路峡江段两旁村庄,围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路法》、《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了“爱护公路人人有责”的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工作组进村入户,主动向农民宣讲解释有关法律条文,散发自编“十不准”顺口溜宣传单,并对破坏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农民耐心进行教育,营造了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12次,散发宣传单3千余份,查处破坏设施案件31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43元,有效地维护了峡江县范围内高速公路的畅通和安全。(峡江县普治办 黄敏)


                   永修县针对治安隐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永修县为充分发挥普法教育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从县直机关抽调法宣骨干36人,组成18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企业开展治安隐患摸底排查,并根据存在的治安隐患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工作,受教育群众高达12万多人。

  在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中,了解到该县吴城镇河道采沙纠纷历年不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为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县法治办于7月26日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单1万份分发给当地群众,并派出法律宣讲组走村入户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法制教育。县司法局还出动法制宣传车到有关乡、村进行流动广播,帮助群众了解河道管理的有关法律和政策。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纠正了当地群众思想认识上的一些偏差,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县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永修县法治办供稿)


                   德安县法宣办积极配合全县严打斗争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严打整治斗争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县社会治安状况,7月16日,德安县法宣办开始积极展开行动。1、做好舆论宣传。为在全县营造严打斗争氛围,县法宣办在县电视台制作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毒、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广大公民积极行动起来,大胆揭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宣传标语,播放半个月。2、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校、进社区活动。县法宣办与社区联合在广场举办大型的严打斗争法律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走乡串户,巡回宣传。同时,组织法制宣讲团到邹桥乡中学为在校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课。3、走访外逃人员家庭。8月4日,县司法局领导带领法宣办、基层股工作人员到县蒲亭镇走访外逃犯家庭,对外逃人员家属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希望他们能鼓励并敦促外逃人员尽早投案自首。4、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德安县法宣办供稿)


                  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

  近日,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针对当前进城务工青年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组织了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千校百万”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进城务工青年法制教育活动,并将与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推动进城务工青年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区普法办负责对全区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制定教育计划,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依托乡镇、街道和驻区企业,认真制定阶段性教育计划,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05年元旦期间,区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利用外出打工青年返乡团聚的有利时机,组织法律宣传服务队进村入户,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对外出打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权能力。同时,该区还将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列为年度“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上饶市信州区普法办供稿)


                    定南县利用村规民约提高农村普法效果

  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制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由于其独特的作用,被誉为地方“小宪法”。定南县针对农村特点,走适合农村乡情的路子,重视发挥村规民约的特殊作用,从教育农民遵乡规、守民约入手,寓法律知识于群众易接受的自治章程之中,引导农民不断走向法治的轨道。2004年以来,该县将普法教育与制定村规民约紧密结合起来,走利用村规民约提高农村普法效果之路,具体采取“三结合”的方法。一是掌握乡情,把普法目标与群众的渴望相结合。二是把好“立法”关,使村规民约的内容与法的要求相结合。三是宣传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规民约指令式宣传与启发式宣传相结合,使人人养成遵村规、守民约的好习惯,从而不断地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定南县司法局供稿)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民工维权活动

  近年来,九江市浔阳区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区司法局成立了浔阳区民工维权中心及街道民工维权工作站,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民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扩大维权工作的影响面,使更多的农民工了解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8月19日、20日,由区司法局牵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总工会、工商局等部门参与,联合举办了送法进企业和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他们先后到九江市家常菜酒楼、远洲国际大酒店工地、三元服装厂等单位,向这些单位的服务员、建筑工人、纺织工人等劳动者宣传有关民工权利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并在现场向他们分发了区司法局主办的《浔阳普法·民工维权专刊》等法制宣传单。在区劳动力市场,他们还举行了浔阳区大型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吸引了大量农民工前来咨询。现场向前来咨询的农民工派发了《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多种维权知识汇编。农民工们在争相索要宣传材料的同时,不断向现场宣传人员询问了很多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碰到的有关问题,工作人员都一一作了认真详细的解答。整个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农民工纷纷表示,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多举办一些。
(九江市浔阳区法治办供稿)


                信广上边界地区“三联”协调委员会在上饶市信州区成立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乡、广丰县洋口镇、上饶县皂头镇三地边界地区“三联”协调委员会9月8日 在信州区正式成立。“三联”协调委员会是一个代表乡镇党委政府行使调处矛盾纠纷职权的综合性、实效性办事机构,具有一套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说服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配套地解决问题,从而适应了新时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客观需要,保证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为了使“联谊、联调、联防”制度正常运转,“三联”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地司法所,由朝阳乡、洋口镇、皂头镇综治办统一协调,轮流由一方牵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三方联席会议,遇有紧急情况可及时协商召开。联席会主要内容是:协商解决有关边界矛盾纠纷等涉及稳定的问题,互通情报,总结交流边界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和工作情况。这是针对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新机制,是维护三县(区)边界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及时、准确、有效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打击和防范边界地区的刑事犯罪的有效方式,是推进毗邻边界乡村睦邻友好、互相协作、积极防控、联调互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一项新举措。会上,边界地区“三联”协调委员会成员还共同签订了《信广上边界地区联谊联调联防公约》。(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乡司法所供稿)


                  石城县综治办 司法局联合举办送教下乡活动
 
  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提高调解员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石城县综治办、司法局各抽调2名优秀干警组成送教工作组,采取送教下乡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综治委成员、调解中心调解员和部分农村基层维稳岗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当前该县社会稳定形势、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对策、调解工作的任务、程序及方式方法、农村无职党员维稳责任岗工作规程等。送教工作组通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台上讲得生动,台下听得认真,确保了授课的质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石城县司法局办公室 陈标院)


                  上饶市西市司法所社区调解为弱势群体撑腰

  2004年以来,上饶市西市街道司法所认真贯彻依法治街的要求,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改变了过去“有诉才理、不诉不理”的做法,依托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时发现苗头,提早主动介入,积极为老、弱、贫、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力求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较好地做到了“小纠纷不出居民组,大纠纷不出社区”。当司法所的同志了解到家住三官殿社区的八旬老太周荣花经常受家人虐待的情况后,多次上门对其子女进行宣传教育,并当场讲解了《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调解人员的多次努力,其家人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恶劣性质,并表示今后一定善待老人。终于过上幸福生活的周老太太不无感动地说:西市司法所的同志们为咱(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啊!(上饶市西市司法所供稿)


                   武宁县司法局积极做好农村赡养纠纷调解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儿女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近几年来,我国社会正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需要赡养的老龄人口逐年增多,与之相随的因老人赡养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也有逐年增多的趋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类问题显得尤其突出,甚至虐待、遗弃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武宁县司法局本着“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热情服务”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农村老人排忧解难。

  1、组织人员宣讲,提高法律意识。武宁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员、调解员深入到农村基层,走村入户,向群众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与家庭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并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单,切实增强了当地老百姓的法律观念和敬老养老意识。

  2、多方了解情况,主动进行调解。工作组首先深入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然后走街串巷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因不尽赡养义务而引起的家庭纠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主动上门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家庭,由基层司法员负责定期回访,务必要求子女以实际行动履行赡养义务,把老人受赡养的权利落到实处。

  3、借助舆论压力,发动群众监督。武宁县司法局积极争取社会媒体的支持,在《武宁声屏报》、县电视台的共同协助下,对经过多次调解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在全县进行曝光,借助社会舆论施加压力,并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确保解决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

  4、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老人权益。在调查和调解过程中,对虐待、遗弃老人,情节较轻的,县司法局及时采用法律手段,调派律师无偿为老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督促子女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与老人建立长期互动的服务关系。对虐待、遗弃老人情节严重的,则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2004年1至10月份,武宁县司法局已成功调解农村赡养纠纷案件47起,有效遏制了农村赡养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武宁县司法局办公室供稿)


                   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为民普法写新篇

  弘道律师事务所是新余一家拥有专职律师10名、律师助理4名、行政人员3名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建所三年来,该所本着“追求卓越、崇尚公正”的办所宗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法制尊严,推进依法治市不遗余力。一是构建法制宣传平台。创所伊始,该所即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电话(6450148),安排律师在《新余日报》、《新余广播电视报》、渝水区广播电台等媒体轮流值班,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2001年,该所与《新余广播电视报》合办《弘道说法》栏目,将所办案件梳理加工成一篇篇通俗易懂、说理透彻的普法短文刊出,三年多来,从未间断。今日,《弘道说法》已成为全市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是市民学法的重要窗口。2002年,该所又与渝水区人民广播电台合办“人与法”栏目,每周六由两名律师到演播室现场主持。二是举办法制讲座。该所以普法为己任,与新余市公安局袁河警务局共同启动警律共建司法公正程序工程。该所律师每月利用半天时间为警务局全体干警举行法制专题讲座,着重从程序方面宣讲法律知识。7月29日,该所又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首届弘道论坛,在新余市掀起了又一轮学法用法新高潮。三是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该所紧扣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贴近群众,不断延伸法制宣传教育领域。2001年8月,针对一些群众对全市开展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小煤窑工作的不理解,该所律师毅然在新余电视台就整顿治理小煤窑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该所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局每周一的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就信访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帮助人们澄清了对信访工作的模糊认识,对于规范人们的信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余市法宣办供稿)


                     鹰潭市开展“送法进监所”活动

  为了增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后再次违法犯罪,12月10日上午,鹰潭市法宣办组织普法青年志愿者深入市看守所开展“送法进监所”活动。在活动中,市法宣办的工作人员向看守所在押人员赠送了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单等,来自华星律师事务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还为他们举行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鹰潭市法宣办供稿)


                   赣州市召开“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现场会

  为探索“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经验,更好地指导明年全市的“四五”普法全面考核验收工作,12月9日至10日,赣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犹县召开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现场会。会议的主题是:总结推广上犹县“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经验,动员和部署明年全市“四五”普法全面考核验收工作。

  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法宣办主任、司法局宣教科(股)长,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负责人等近150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南生,市政府副市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泽华,市政协副主席、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雷汉生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万筱泓等领导出席会议。李南生、万筱泓作重要讲话,林泽华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谢世金对明年全市“四五”普法全面考核验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考核验收现场会期间,县(市、区)宣传部、司法局参会人员分组深入基层,采取“听、看、考、查、议、评”等方法进行考核,认为上犹县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顺利完成了普法规划所确定的任务,同时,经过4个多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成为该市首个“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达标县。

  李南生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营造和谐平安环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来认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立足“高”字,突出“严”字,狠抓“实”字,做到“好”字,精心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注重把握这一阶段普法的特点,狠抓督促落实,确保考核验收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他强调,各级党政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部门要齐担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沟通协调, 从人、财、物方面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发展。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以人为本,要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增强普法的针对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谢世金在工作部署中,提出了基本的考核验收标准,明确了具体的考核验收方法,并作出了考核验收的步骤安排:今年底至明年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分别在上犹县和市地税局召开现场会,提高认识,明确任务;3至7月为自查自验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和自我验收;8至10月为市对县(市、区)验收阶段;11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赣州市法宣办 王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