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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百千”学法用法活动为载体 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赣州市司法局 赣州市民政局
 
 
 
 


  2002年来,我市广泛深入开展了“十村百户千人”(以下简称“十百千”)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各县(市、区)分别培育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100家社区明理户、1000名学法明白人,作为当地学法用法的典型,以此促进整个农村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又及时将“十百千”活动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以此为载体,开展创建活动,使其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使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达到高起点推进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具体做法是:

  一、依托“十百千”的良好机制,高起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我们感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必须有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为此,我们将“十百千”活动中所形成的一整套良好的工作机制加以完善、提升、强化。通过机制创新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水平。

  1、完善坚强有力的组织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和乡镇都普遍成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工、综治、精神文明、民政、司法等职能单位为成员。其中,三分之二的乡镇、四分之一的县(市、区)都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二是实行领导抓落实的责任制。实行分级领导,按层负责。如市、县(市、区)领导小组每一成员分别挂点联系5至6个村,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各民主法治示范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村民小组长、调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老党员、老干部、小学校长、村办企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创建工作办事机构。三是探索抓落实的具体办法。如,明确每村至少要有两名法律明白人参与创建工作,协助搞好村内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参照法制副校长的做法,尝试由民主法治示范村聘请法制副主任,以切实解决农村法制建设没人抓、抓不力的问题。

  2、提升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一是创立了“两定期、两落实”的协调机制。即定期(每二个月)召开一次情况通报和协调会,定期(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尤其通过协调会的办法,互报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工作完成中完善方案、制度、措施,效果明显。二是在创建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与农工部的沟通和协调,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我市新农村建设之中。我市今年提出,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活动,并组织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参与创建。我们主动与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协调,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政策法规送家门”活动,要求驻村干部广泛宣传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现在万名党员干部已经下驻到村,人员三个月一换,与农民同吃同住,认真做好包括法制宣传教育在内的各项创建工作。

  3、强化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首先实行规范化运作。去年初,我们明确了“一上墙、二归档、三服务、四民主”的具体要求。一二是形式上要求,三四是实质上的工作。一上墙,即“九条标准”、村规民约、有关法律法规上墙公示。二归档包括学法资料和用法资料归档。三服务指开展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四民主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其次明确标准。通过出台具体的《赣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考评标准》,增强了工作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各地检查对照,查遗补缺,高质量抓落实。第三抓两头带中间。我们参照“十百千”活动的做法,在选点时,注重抓两头:既选基础好、便于开展工作的村,又选基础差、有说服力的村,选点程序为自下而上,分别经过自选、推选、筛选,最后予以确定。目前,全市有国家级示范村1 个、省级18个、市级100个、县级示范村966个,占全市3450个村总数的28%,这些示范村对周边村发挥了很好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第四抓督查搞整改。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分6组对创建活动等普法工作进行视察,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如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村的财务公开制定不健全,半年多没有向村民公开村里的财政收支情况,有的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不高,我们马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有的村虽然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但是没有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或归档不规范,所作工作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我们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整改。半年后,又组织跟踪问效活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去年,市司法局、民政局还组织对所有的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全面检查,实地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如我们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督导时发现有的村民法律素质低,经常引发土地管理和土地拆迁方面的纠纷和矛盾。检查组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决定采取组建法律宣讲授课团,创建“流动教室”和编印法律法规小手册,打造“无声老师”两大措施。创建“流动教室”,就是从开发区司法局局机关、法律服务队伍中抽调法律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精兵强将组建流动型的法律宣讲授课团,哪里有需要,就到哪里去,面对面地为群众宣讲。打造“无声老师”,就是收集了与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充当他们无声的法律老师。通过多层面的检查督导,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步伐越走越快,越走越稳健。

  二、依托“十百千”的中坚力量,大力度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基础工作

  在“十百千”活动中,全市19个县(市、区)在档的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社区明理户1900户,学法明白人19000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且分布广泛、类型全面,是基层学法用法的引路人。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我们注重依托这支中坚力量,抓实民主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农民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成效,为此,我们根据农民的特点,注意发挥好各社区明理户和学法明白人的作用,在“准、趣、广、助” 四个字上下功夫。“准”:就是准确理解并宣传法律;瞄准关键对象重点普及有关法律。为了让社会明理户和学法明白人准确理解法律,崇义、石城、大余、赣县、开发区等地都编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送到户到人,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与学法明白人的挂钩联系制度。许多县(市、区)司法局还以专家讲座的形式,借助通俗案例将法律准确地交给学法明白人。同时,兴国县各社区明理户、学法明白人注意抓住春节这一外出人员返乡过年的机会,纷纷来到左邻右舍,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并将有关法律服务人员的名片交给外出务工人员,方便他们随时咨询法律问题。“趣”:就是突出趣味性。全南、信丰、于都、章贡区遴选出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学法明白人,与当地演职人员一道,以法制文艺、法制小品、法制相声等形式开展普法,深受群众欢迎。“广”:就是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各县(市、区)司法局利用电视这一大众传媒,纷纷开辟专栏普及法律,尤其是针对农村群众的特点,许多县(市、区)都邀请民主法治示范村主任、社区明理户户主、学法明白人进行访谈,介绍他们学法用法的经验,教育大家遵纪守法。“助”:如,瑞金市建立“学法‘户’联网”制度,各民主法治示范村每十户设一名“法律辅导员”,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担任辅导员,每一家庭选一名学法明白人,十户间互帮互学,互相督促学法用法。

  2、搞好人民调解和纠纷排查。发挥农村调解组织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标准,为此,我们一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普遍成立了由德高望重、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劳模、老军人(简称“五老”)以及学法明白人组成的调委会,负责调处村内重大纠纷。建立了纠纷预警机制,一改过去“有诉才理、不诉不理”的做法,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提前介入处理,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建立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发挥村组学法明白人和乡镇司法所作用,组内每星期一次、村内每半个月一次、乡镇每个月一次开展纠纷排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做到“一事多评”,扩大调处成果。要求学法明白人和调解员每调处一起事件,就要“趁热打铁”,“扩大战果”,以一个已发生案例为教育点来预防多个可能发生问题的面。

  3、落实“四民主、两公开”。首先是依法制定章程,科学管理村务。依照合法、实用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使村内各项事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是实行村务公开。财务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民主法治示范村每年都将工作计划、财务安排,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都及时公开,上墙公布。第三是始终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凡是村里的大事,如土地承包、厂房出租、土地转让等,都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式讨论价格,论证可行性,然后由“两委”班子按大会形成的决议具体实施。第四是民主评议,依法选举。建立了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议,每年一次,以检查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在民主选举之前,先要组织村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竞选成员作竞选演说,接受村民评判。在落实“四民主、两公开”过程中,我们发挥各社区明理户、学法明白人的协助、监督、指导作用,使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村民自治。

  三、依托“十百千”的广阔平台,多层面展示创建活动成果

  通过狠抓“十百千”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培植了更多更突出的典型。“十百千”活动是我市的亮点和特色工作,省法宣办这几年也在全省推广了我们的经验做法。为检查效果,去冬今春,我们用4个月的时间,组织了规模大、声势广的“十百千”检查验收活动,按自查自验、县里查验、市里抽检、推荐表彰四个步骤,市里表彰了19个先进民主法治示范村、38个先进社区明理户、57名先进学法明白人。这些典型已成为当地群众学法用法的榜样,有的还成为义务调解或法制宣讲员,极大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如寻乌县长宁镇城北村原村支书刘富祥,作为学法明白人,他不仅自己学法用法,还每月编一期《三生报》,免费发放给群众,以山歌形式宣传计生政策,宣传法律法规,至今已坚持十年。全南县金龙镇烧头村在村自来水工程筹建中,村民一开始有抵触、对抗情绪,不愿集资,不同意征地,学法明白人叶村支书以大局为重,积极向村民和村委会人员宣讲有关法律,做到了依法征地、依法筹资,使工程顺利进行。

  2、加强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各村都能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崇义县2004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瑞金市沙洲坝镇沙洲坝村是全省村务公开电视电话会上唯一介绍经验的村,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瑞金时,对该村的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活动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饶有兴致地读起了村民公开栏中村民质询的内容。该市的壬田镇洗心村,人民调解工作也很有特色,群众内部矛盾自己解决,村民自发组织的“调解法庭”在百姓心目中颇有地位,邻近几个村的大纠纷都前来这里申请调解。这一典型经验还被中组部进行总结推广,中央电视台对此作过专门报道,会昌县把过去的“问题村”高排南田村定为民主示范村后,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增强了村民依法办事自觉性,一举摘掉了“问题村”的帽子,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村。宁都县的民主示范村都依大法建“小法”,健全了村内各项规章制度,村内各项事务步入法治轨道。

  3、促进了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抓创建,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办事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平均每年下降辐度在10%以上。农民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2004年,全市共排查出矛盾各类纠纷23320件,比2003年减少938件;共调解成功22378件,成功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62件113人;防止民转刑64件107人。村村依法办事,个个遵纪守法,人人争先致富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总之,我市依托“十百千”活动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兄弟地市比较,按上级标准衡量,差距还不小,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规范管理,扎实工作,使这项创建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