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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创建理念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抚州市临川区孝桥镇孝桥村
临川区孝桥镇孝桥村座落于抚州市城郊的东北,316国道穿村而过,是镇政府所在地,辖3个自然村5个村小组,全村450户,1730人,耕地608亩。十多年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和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着力推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特别是近两年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依法治村,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有效地维护了全村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镇的前列。2003年4月,抚州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我镇召开了“全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向全市推广我村的经验;2004年1月,我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江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年7月,又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础,催生村民自治理念升华
我们孝桥村是一个地处交通要道和城乡结合部的行政村,人多地少,劳动力严重过剩,外来流动人口较多。过去,治安状况较为混乱;封建迷信、打架斗殴、拦截扣留过往车辆、群众上访及其他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村民邻里不和、赌博成风,甚至曾出现过群体围攻、阻挠政法部门执法的严重事件;集体经济薄弱,经济发展滞缓。面对复杂的村情,如何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确保一方平安,带领全村发展经济、勤劳致富,成为了村里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为了彻底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进行了认真地思考和多方的探索,逐步认识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必须要运用法律和规章来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行为,使他们能知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进而,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村里事务管理。我们抓住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良好契机,下决心在全村推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并着力从以下三方面为依法治村的开展奠定基础:
一是精心构建村级普法依法治村的组织网络。我们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村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普法依法治村工作列为村、组干部的年度及任期目标考评内容;同时依托村小学建立了普法教育培训基地,聘请区普法办和镇有关站、所精通政策、法规的同志为辅导员;全村党员每年学法60小时以上,村民家庭学法用法户主每年学法80小时以上。另外,在村民中按照每10户配备一名法制宣传员的比例,建立了一支49人组成的村级法制宣传骨干队伍,这些法制宣传员除履行宣传教育职责外,还要当好纠纷调解员和社情信息员。
二是狠抓普法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我村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按计划在村普法教育培训基地对村、组干部和法制宣传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其能够较为系统的掌握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处理各种事务和宣传法律知识的能力;还利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广播和发挥法制宣传员作用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及党的有关农村政策;同时,针对村民难集中的普遍状况,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在全村建立了农户家庭学法用法户主制度,即在每个农户家庭选择一名文化程度较高、能明晓事理的家庭成员,作为该家学习法律知识,调处家庭内部矛盾和家庭成员与邻里及其他方面矛盾的主要成员。家庭学法用法户主由村法制宣传员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普法学习,然后,再由其负责向家庭其他成员宣传法律。通过建立落实这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村民学习法律的效果,还由于学法用法户主能协助村里宣传有关政策和法规,及时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如2003年,根据镇里小城镇建设规划,村里部分村民的房屋需拆迁,由于“户主”认识和工作到位,村民万信义说,“这是依照城市建设规划的有关法律规定,也是我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支持。”全村9户的拆迁在10天内完成,且未有一起上访或闹事的。
三是建章立制,为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提供依据和蓝本。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感到过去制定和实施的“村规民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在其合法性上存在问题。为此,在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区、镇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坚持把握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原则,采取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办法,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最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依法制定了《孝桥村村民自治章程》。该《章程》涉及“村民自治组织”、“村级经济管理”和“村级社会秩序管理”等三大类,十七个方面,共五章、十七节、九十九条,全方位地对村里各类组织和全体村民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被村民们誉为是“上符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下合村情民意”的“小宪法”。
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核心内容,真正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
走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之路,其核心就是实行村民自治,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关键在于村党支部能否得到全体村民的真心拥护,真正成为全村的领导核心。为此,村党支部利用是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党建联系点的有利条件,在其指导帮助下,积极开展创“五好”村党支部活动,健全各项制度,经常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时代特色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党员增强了组织观念和宗旨意识,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学法用法,全体党员无一人违纪违法,较好地起到了战斗堡垒作用。在此基础上,党支部从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入手,引导全体村民积极参与依法治村、民主管理。
一是实行民主选举,选群众满意的村委班子。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选举程序,选举时间、竞选规则、大会选举、秘密划票等“六统一”,领导村民遵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村委班子的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出了群众信任、整体素质较高的村委会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其他自治组织的组成人员。新任班子,始终把依法治村作为村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上靠组织、下联群众,依法管理、勤政廉政,被群众称为“信得过、靠得住”的“领头人”。2005年2月24日,一组村民王兰香等5名村民因误会,向村里要求更换村小组组长廖伯庭,村里及时召集该组的党员、村民代表开会,消除了王兰香等五人的误会,全组16名村民代表表决不予更换。
二是注重民主决策,保障村民参政议政的权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既不唯上,又不唯我,而是请村民当家作主,凡涉及村民和全村利益的重大事务,都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一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2002年,因市“三化”工程和镇招商引资项目的需要,需征、租用该村土地577.5亩,拆迁农户房屋20幢,面积3520平方米,村“两委”没有采取以往惯用的“蛮办法”,而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有关政策和意义告知大家,与村民代表共同商量,并请其监督有关政策的兑现,从而使这项过去让人挠头的任务,顺利得以完成,还未出现任何问题。又如今年6月,村委会考虑到贯通全村的道路上无一盏路灯,村民早起进城卖菜,晚上行走都不方便的情况,计划从村集体经济中拿2万元沿路安装路灯。过去这样既不要向群众筹钱,又是为全村办好事的事情,村里决定就可以,但没有这样做,而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才实施。这一做法使村民们感到:现在的村“两委”班子是真正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不是摆设,从而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村民参与村里事务的责任感。
三是坚持民主管理,规范干部和村民的行为。为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我村依照《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村“两委”会议制度》、《村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12项基本制度。这样,村民选出的“村官”既有了约束与监督,又还给了村民参与村务重大决策的民主权力,不仅成为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成为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村级事务的管理逐步实现了由过去沿用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依章、依制的民主管理的转变。
四是强化民主监督,落实两个公开。村里把做好村务、财务两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和推进依法治村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村里设置了固定的村务、财务公开栏,确定了具体的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项目及内容,凡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务,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规划等等都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被村民称为“明白墙”、“贴心栏”。同时还建立了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制度;去年以来,又实行了《村“两委”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权利义务约定书》制度,《承诺书》由“两委”班子与村党员和与村民代表签订,《约定书》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使原来的单向制约变为双向制约。由于始终坚持了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大事小情都及时对群众公开,增强了村级工作的透明度,从而达到了让群众放心,还干部清白的目的,干群关系日益融洽。村民唐某过去以村组财务不公开为由,一直拒交各种税费,如今,他不仅主动上缴各种税费,而且积极劝说其他村民支持村委会工作,去年,还被推选为村民代表。
三、掌握民主自治本领,坚持创新发展
在推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全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上,放在树新风、求稳定、促发展,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上。
一是以德治促法治,培育新型的村风民风。在实行依法治村的同时,我们还逐步树立了“以德兴村”的新观念。摸准村民人人好上进、个个爱面子、家家盼和睦的心理,在全村开展了“文明户”的评选活动。村干部们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古训和发生在本村的古“二十四孝”中的“卧冰求鲤”故事,讲到会上、挂在嘴上,让这些浅显易懂的做人之道,通过亲情式、人性化的潜移默化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引导村民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崇尚文明礼貌,以善为先,以诚为本,提高思想觉悟。村里还成立了“道德法纪促进会”,成员由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哪家出现了矛盾,这些老同志便上门做工作,耐心引导教育,并对哪些不敬老人、不善待家人和邻里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成为了深受村民爱戴和尊敬的“树新风尚监督队”。村里还成立了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村落社区互助互救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文化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和老年体协等组织,为村民们提供服务。12岁的唐某因父母去世,和70多岁的爷爷相依为命,因贫困一直辍学在家,村里号召村民捐款,重新让他上了学。现在,我村一改过去的面貌,涌现了一批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的文明家庭,形成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是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建立和完善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为主导、以村治保、人民调解、民兵、妇女、共青团、综治室、护村队等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网络,并积极争取区政法各部门的支持,在村里设立了警务联系点、法律服务联系点、纠纷调解室、法制宣传站等,使村里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同时,加强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的村干部为主要负责人。村调委会积极发挥调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分析掌握影响全村稳定的苗头问题,并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调处纠纷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办事,并把调解结果公开,从而规范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程序。过去有些村民经常对穿行在过村316国道上的车辆进行拦截,特别是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动则扣人扣车,不满足其要求便不放,致使司机们和交警部门都“头痛”。村“两委”抓住这一影响全村形象的“顽症”,进行专项整治。在全体村民中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个别不听劝阻的送交有关政法部门进行处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了这多年来都难以解决问题,村民吴某以前是村里出了名的“混混”,经常在国道参与滋事,2001年,因哄抢货物被拘留,还认为自己只是跟着小打小闹,又没违法犯罪,2002年,危友生多次找他谈心,宣传法律法规,并介绍他到镇电管站工作,为他养鱼提供资金帮助,如今,他再也不“混”了,家庭年收入达2万元。2002年我村被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授予了“交通安全示范村”。连续多年来,我们村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做到了矛盾纠纷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全村治安状况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优化服务促发展,带动村民奔小康。通过推行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的改变,依法勤劳致富成了全体村民的共同愿望。村“两委”班子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转变工作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村民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充分利用地处市郊的优势,引导村民大力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蔬菜生产,并从种子、技术和市场信息等等方面为菜农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村民王华贵有养猪技术,却没有资金,村支书危友生帮他联系贷款10万元,扶持他成为小有名气的养猪专业户,他还开办了加工米厂,远销广东等地。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村党支部书记危友生利用自家开办的服装厂,建立村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并与区、市劳动部门联系,疏通本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渠道,把一批批本村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年输送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国外打工,为村民增收致富作出了贡献。村民饶红梅的公公、婆婆长年卧病在床,家里十分贫困,危友生将服装加工技术传授给她,并介绍她到国外做工,3年后,她赚了10多万元,回家后开了一家餐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02年,村里根据村民要求,计划将1300多米的村内道路,修建成水泥路面,以便于村民生产生活和吸引外地人员到村经商、居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因经费短缺一时无法动工,村“两委”干部们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将两年的工资全部垫付出来,村长唐耀明还另外从家里拿来近两万元垫付,并多次到区、镇争取支持,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这条耗资十多万元的村内水泥路全面建成,却未向村民摊派一分钱,被村民们称为是“爱心路”、“民心路”。村干部的模范作用有效地带动了全体村民依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全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去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3685元。经济的发展,从深层次解决了一些影响农村政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也为今后更进一步地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