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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好“唱拨填奏”功 全面建设民主法治村---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官庄村委会
官庄村地处景德镇市区,南临昌江河畔,西接古城之垄。现有11个村民小组,7个自然村,456户,人口1864人。近年来,我村紧紧围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这条主线,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矢志不渝地练好“唱拨填奏”功,找准新形势下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结合点,为官庄迅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了全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2004年被授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唯一省级农村党的建设“红旗单位”、“全国计生协会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一、“唱”响主旋律,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认识到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始终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摆到发民稳定的大局中,积极推动依法治村进程,为全村各项事业全在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确保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顺利开展,村党支部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两委干部学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党员、村小组长等会议,传达学习有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明确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了干群的思想认识,利用标语、宣传栏(橱)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2.联系实际,加强教育。针对村民法治观念淡薄,农村民事纠纷较多的实际情况,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参加乡里举办的普法培训班,开展了《宪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的面授教育。并多次邀请区司法局、乡司法所的同志到村里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我村自1995年起,连续10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常驻我村为集体、村民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采用电化教育、出墙报、送《普法读本》到户等多种形式对村民进行法治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法治教育,起到潜移默化作用,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
二、“拨”动重音符,突出民主法治重点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民主法治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得到行使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做到选举合法、决策科学、管理严格、监督有力、公开透明。
1.公开选干部、民主议大事。自1999年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我村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行民主选举(海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推行三公开(选民人数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结果公开),采取“一人填一票,一门进一门出”的办法,防止徇私舞弊,直接产生村民的“意中人”。达到了村民政治热情高涨,参选干部竞争意识增强,选区秩序井然,真正做到了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带头致富,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的人选进村委班子。同时在各级人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和各种荣誉评选推荐方面,也全部依法通过民主选举和推荐产生。近年来,我村先后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党员议事会制度》等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狠抓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凡村里重大事务都必须由村“两委”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方案,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审议进行表决通过,采取“民主集中制”,实现过程及结果全程阶段性公开。
2.严格抓管理,把握监督关。我村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监督制度,狠抓“一会二组”建设。全村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直接产生2名村民代表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里公开的内容和财务由小组审检通过。民主监督由村民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正面堵塞了村财务漏洞,杜绝了徇私舞弊、损公肥私的现象,真正体现了村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同时建立了村民公开举报箱,充分收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如村民代表余忠生提出村委会招待方面实行干部登记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村务公开化,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是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真正体现。为防止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公开的稳定性、有效性、针对性,我们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作了明确规定,统一确定了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村务大事、民政救助等9个方面共17项内容。同时在近年来城市发展过程 增添了征地拆迁方面的公开内容,这些都能做到全面、细致、真实向群众公开。在具体操作上,我们着手抓了“一廊一卡两会七栏”制度。近年来,我们公开时间、内容十分规范,实行固定型内容按季公开,突发型临时公开,同时还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以备查询,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填”好主题词,深化民主法治层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如何依托城市抓住机遇顺“市”而上,带领全村人民强村富民成为“两委”班子的共识。我村实现“三心”运作机制,确保民主法治建设与发展有机结合。
1.村规民约入人心。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对照法律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并于今年进一步完善,新的《村规民约》内容丰富,具有实用、针对性强的特色。编有村规民约、就业指南、农村法规、村民通讯等一系列内容,做到每户一册。
2.村民保障得民主。一是建立村民生活保障制度,全村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以及病、弱、残等村民每个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助金;二是实现村民子女九年义务制教育减免杂费制度;三是积极打造失地农民再就业工程。目前,通过培训、推荐等一系列举措,已有200名失地农民找到了岗位。
3.豪德仓储聚中心。我村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进行豪德贸易广场配套工程建设,将其作为集体主要创收工程。2004年一期工程完成2000平方米的仓储建设已经全部租赁,实现了年收入120万元。今年4月底,二期石材仓库已经破土动工,预计10月底全面竣工。
四、“奏”起和谐曲,实现民主法治成效
我村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构建了大宣传、大稳定、大调解、大发展的工作格局,促进了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得到了大实惠,取得明显成效。
1.促进了社会稳定。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广大村干部通过送政策、送法律进组入户,把党的富民政策和惠农措施交给村人,把民主法治武器交给村人,不断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通过听民声、知民事、识民情,做到帮民忙、释民疑、解民忧,有效地把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全村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谋发展,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2.维护了治安秩序。全村实现了“三无三降”,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下降;治安案件下降;民事纠纷下降。今年全村仅发生一般治安案件1起,民事纠纷3起,村民无犯罪,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
3.促进了经济大发展。村党支部、村委会着力实施两大富民工程。即:“豪德配套工程、村民就业工程”,走出了一条“依托城市、配套服务”的强村富民之路。由于农村民主法治工作抓得实,为全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大保障。今年1—5月份,实现集体创收70.5万元,今年预计人均增收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