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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孙玮谈毒品犯罪
 
 
 
主  题: 刑庭法官孙玮谈毒品犯罪
时  间: 2006年10月17日
嘉  宾: 刑庭法官孙玮
访谈摘要: 毒品危害公共安全,引发各种违法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联合东方法治网“网上面对面”节目邀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孙玮法官作客嘉宾聊天...
 
  毒品危害公共安全,引发各种违法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联合东方法治网“网上面对面”节目邀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孙玮法官作客嘉宾聊天室,通过网络向网民介绍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并现场回答网友相关法律咨询和提问。

  [聊天实录]

  [嘉宾孙玮]开场白:各位网民,下午好!禁毒日即将来临,跟大家聊一下关于毒品和毒品犯罪的问题。全球对毒品治理都非常重视,但是它的泛滥程度也非常高,因此我们就谈谈这方面的问题,大家也可以提问。

  [网友加纳哈哈]问:近年来毒品犯罪势头呈现哪些趋势?

  [嘉宾孙玮]答:目前毒品犯罪可以用社会治安情况两句话来讲,就是总的是比较好的,但形势不容乐观。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毒品犯罪目前它的发展趋势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数量大、形式多样、犯罪主体广泛这么一些特点。所谓数量大,就是原来的毒品犯罪往往是几克几克,甚至很少的一些毒品,量很少。目前从几个报道的案件看,贩毒的数量从几公斤,几十公斤,现在已经到了上百公斤,这个发展趋势是非常严重的,是不容乐观的。形式又非常多,原来一些毒犯是单打独斗,或者是个别的吸食人员以贩养吸,现在不仅存在这些情况,还发展到了武装贩毒、家族贩毒,有的甚至是全村,村村家家都有人贩毒,它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而且暴力的程度越来越升级,特别在武装贩毒里面。另外一个是主体广泛,原来在解放初期涉毒人员基本上是上了年纪的中年人,现在犯罪的主体基本上各个层面都有,老年的,中年的,青年的,特别是青年的这个队伍越来越壮大,他的自身的情况也发展得越来越高级,原来都是一些无业人民,或者是一些体力劳动者,现在知识层次高,或者职业是一些白领阶层的都参与在里面,所以它犯罪的主体,年龄,职业,学业,各个层面都结合在里面。像类似的这种情况,不得不让人担心。有的少管所里也有了未达到犯罪年龄的一些少年涉毒人员。今天报上新闻里有一个数字:去年一年全国的毒品案件是35万元,涉毒人员是48万人,涉毒的犯罪团伙1000多个。这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是没有过的,而且这个数字也不是意味着绝对的涉及毒品犯罪的案子,按照国际惯例,是以1:6的比例来衡量这个国家的涉毒的情况。

  [网友安居]问:毒品犯罪不光危害社会安全和秩序,对家庭的危害也特别大是吗?对家庭的危害主要有哪些方面?

  [嘉宾孙玮]答:毒品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对社会的危害;一个是对家庭的危害;一个是对本人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除了回答第一个问题的内容以外,主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会诱发其他犯罪,好多涉毒人员为了毒资的来源,挺而走险,触犯法律,这在司法实践当中是屡见不鲜的。我们法院在上午判了一个诈骗案件,被告人是两个同居在一起的男女,男的先开始吸毒,女的后来又跟着也吸毒了,吸毒以后双方又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怎么办?男的指使这个女的去勾引了一个房地产业的国家公职人员,然后设下圈套以后,在短短的几年里,以借为名,编造了好多生癌、治病、开店、学车等等理由,骗借那个国家公职人员一共是62万余元,今年上午被判了12年和13年的有期徒刑。还有一例:毒瘾犯了,没有毒资购买毒品,跑到街上,顿起抢劫歹念,把一个单身女青年给砍伤了,劫得几百元钱后去购买毒品。所以,毒品和赌博一样,对实施本身行为时,对社会已经埋下了潜在的危险,它能诱发其他的犯罪,有的甚至是暴力性的犯罪,这是对社会危害而言。对家庭,今天我们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是一对夫妻,男的丈夫是吸食人员,女的当初为了控制丈夫的吸食量,保管丈夫买来的毒品,为了保证毒资的来源,两人就向他人贩卖毒品,当时是卖了几克,被公安人员抓获了,到他们家里一查一收,一共查到了198余克,现在双双琅当入狱。儿子呢?小孩刚踏上社会,还没有很稳定的生活来源,他要面对父母长达十几年的牢狱生活,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么破碎了。家庭破碎还不止这些,我们曾经办的夫妻共同贩毒,造成未成年的孩子,还在上学的孩子,最终就辍了学,沿街乞讨的现象都有。生活上他们暂时的不稳定还算小,关键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最终也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是对孩子的不公平,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是对家庭而言。对本人,对本人的例子就更多,首先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了侵害,毒品造成爱滋病等等疾病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还有好多人吸食了过量的毒品,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样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的,因此他们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导致不尊重生命、不尊重健康的后果,对本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最主要的还有一旦涉毒,他的人生轨迹就偏离了,换句话说,他这一生是无法再像正常人那样健康的成长,幸福的生活。

  [网友有没有]问:上海有没有您刚才提到的武装贩毒?谢谢

  [嘉宾孙玮]答:现在还没有发现。

  [网友石头]问:上海有没有毒品犯罪的高发地区重灾区?中心城区如何防范毒品?

  [嘉宾孙玮]答:上海目前的毒品犯罪形势比较于其他地区毒品犯罪,还是比较好的。这主要是上海的各个职能部门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且对遏制毒品的犯罪趋势都是重拳出击,绝不心慈手软。

  [网友9988]问:有没有统计过,我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有多少条罪名?相关的司法解释又有多少?立法上是否有不断从严从重打击的趋势?

  [嘉宾孙玮]答:我们国家1997年颁布的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20余种罪名,从刑法347条到357条,这主要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走私毒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等。在这些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毒品犯罪是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犯罪”、还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

  [网友土猫]问:刑法中规定了贩卖毒品多少多少克的判死刑,毒品种类那么多,在审判实践中对海洛因、冰毒以外的其他毒品之间有没有一个换算的问题呢?

  [嘉宾孙玮]答:刑法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多少,只要有毒品,他必须判刑。那么毒品如果在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是判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0克以下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7年里看起来有一个真空,但是法律又规定了,情节严重的,尽管不满10克,可以判3-7年,比如说你是贩毒的累犯,这就是一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法律又规定,贩卖毒品50克以上的,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里所指的毒品,一般是我们常人所知的海洛因,但是目前毒品的种类明目越来越多,除了我们平常所知道的海洛因以外,现在出现了冰毒、大麻等等其他类型的毒品,这对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来确定行为人究竟贩毒或者持有多少克毒品增加了难度。为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05年的3月份,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就海洛因以外的其他毒品如何换算成海洛因规定了标准,这其中有好多类,如:阿片类、苯丙胺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其他兴奋剂等八种。这里面有一个量刑的原则,不能作出对被告人加重刑罚的判决,因为刑法347条开始到357条,它主要是特指海洛因的,所以针对海洛因的数量才决定对行为人量刑多少。现在规定了10克、50克这两个标准,那么行为人如果他所实施的犯罪对象海洛因不满50克,只有40克,另外几类的毒品换算成10克以上了,能不能以50克以上来判?不行,只能以50克以下来判,但其他毒品作为从重情节来量刑。

  [网友路人甲]问:路过,近来看看。我热爱摇滚,和兄弟几个经常去Party,喜欢少来点摇头丸的感觉,但是现在觉得有点害怕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有没有好的办法不痛苦又能戒掉

  [嘉宾孙玮]答:目前在娱乐场所,摇头丸之类的毒品是比较常见的,它能够增加人的兴奋感。现在已经尝试了那么一点,要戒,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有一点,必须要有毅力,戒毒肯定是痛苦的,这点必须明确,因为这是对人的神经的麻醉,使人有一种依恋,你做好了戒的准备,就必须有毅力去克服痛苦。怎么能做到?就是远离毒品、远离涉毒圈。

  [网友小米的宝贝]问:请问如果吸毒人员在毒瘾发作时对第三人造成了人生伤害,会不会被判刑?量刑上有何考虑

  [嘉宾孙玮]答:首先对吸毒是不可能被判刑的,因为我们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吸毒是犯罪。但是吸毒者毒瘾犯作,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损失的,轻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重的当然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要被判刑。比如说:把人打成重伤、轻伤,这必须追究他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又比如:他毒瘾犯罪,对无辜的人不计后果的人实施伤害或者侵害,我们要依照危害公共安全法的规定,对他进行处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网友KIMI]问:听人说去云南旅游一定要非常小心,尤其是接近金三角的地方,很有可能被人在包里塞进一包毒品充当了运输的人而不自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是不是真的有呢?会不会被判刑呢?这种讲不清楚的

  [嘉宾孙玮]答:这个题目是我们刑事判决证据认定的问题。涉毒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是故意帮人家加带毒品从甲地运到乙地,这就构成了非法运输毒品罪。如果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当作了运输的载体,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那法律肯定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是一个证据认定的问题。

  [网友小可]问:请问区法院一般涉及到的是那些毒品犯罪案件?是不是量刑上都比较轻的那种啊?

  [嘉宾孙玮]答:所有涉毒的案件,区法院都可以进行审理。只不过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凡是涉毒案件涉及到判处无期徒期以上刑罚的,那必须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这个是涉及到刑诉法上的级别管辖。

  [网友小小]问:请问怎么理解“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怎么分辨他是不是贩卖运输呢

  [嘉宾孙玮]答: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证据认定问题。有证据能够证实的,你是为自己或者他人将毒品由甲地携带到乙地,那么这个就是符合了非法运输毒品犯罪。现在毒品犯罪当中有些毒贩的头目非常狡猾,他们往往雇用马仔,自己不出面,而这些马仔被抓以后,又讲不清楚自己的头是谁,讲不清楚到底是谁给了他毒品。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知道他携带的是毒品,没有充足的证据证实是为自己携带,或他人指使他携带,那我们只有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这在司法实践上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就行为人他出去是去贩卖毒品的,被抓的时候没有充足的证据能证实他贩卖,只凭被告人的口供说是去贩卖,我国的法律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只有在一个口供的固证下面,我们只能定他非常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是10克构成犯罪,比较轻。

  [网友请教]问:请教嘉宾,我听说吸毒是不犯法,只有贩毒才犯法,是这样的吗

  [嘉宾孙玮]答:吸毒不构成犯罪,但他犯法。他必须要受到行政的处罚,有时会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比如说强制戒毒。所以涉毒当中,只有吸毒不受到刑事追究。

  [网友丁丁]问:现在境外贩毒的人多吗?有没有外国人携带毒品入境的?对于外国人吸毒的,如何处理呢?有无管辖权

  [嘉宾孙玮]答:这在司法实践当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我们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法,同样受到中国刑法的刑事追究。云南判了一些案件,我们已经对金三角地区的外国人判了死刑的也有。外国人现在携带毒品入境的也常见,说实在的,中国本土的毒品还比较少,只有大麻一类的、阿片一类的,现在涉及的冰毒、海洛因,大部分都是携带入境的。

  [网友若于]问:听说现在家里如果种植罂粟花,不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说法对吗?用于观赏的可以吗?有无数量限制

  [嘉宾孙玮]答:种植罂粟花是绝对不可以的,哪怕是一棵也是违法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量,它的株数是两位数的话,那已经构成犯罪了,构成了制造毒品犯罪。所以用于观赏也不行。

  [嘉宾孙玮]结束语:今天关于毒品的问题,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只能讲这些了。希望大家牢记“关爱生命、关爱健康、关爱家庭、关爱我们的社会”,请远离毒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