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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编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省人事厅(编办)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编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人事厅机关党委   
                                   2006年8月9日



               省人事厅(编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切实巩固“四五”普法成果,深入推进人事编制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央关于“五五”普法的精神和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普法办和省直工委的安排,结合本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推动人事编制工作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省人事编制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总体要求,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我省在加快崛起、富民兴赣进程中人事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特点,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

  ——坚持干部带头,广泛参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坚持区别对待,注重实效。根据人事编制部门的特点,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主要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事编制事业发展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通过深入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人事编制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人事编制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事编制干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学习宣传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及基本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法规的学习,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索、完善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和管理机制。

   (三)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人事编制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人事编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宣传促进和谐创业的人事政策法规,积极营造服务建设“三个江西”的人事人才政策环境。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法为民所知、法为民所用、法为民所维”为目的,加大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业务政策法规的教育学习,提高熟识、熟知、熟用政策法规的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荣辱观教育为着力点,开展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按照依法治国纲要的要求,各处室、中心要根据本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法治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将各项依法行政要求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实际的不断发展,提出制订、修改人事人才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人事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做贡献。

  (七)加强对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重点研究新形势下人事普法和依法行政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作用;探索人事普法和依法行政内在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探讨如何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进一步有机结合起来;研究人事普法和依法行政如何为规范人事服务。

  三、宣传教育形式和要求

  继续利用好已有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如主题宣传、专题辅导、图片展、竞赛等,注重创造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一)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各处室、中心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各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律培训。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开展人事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事)业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和人事法规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特点,在不同区域和不同时段,选择不同法规,开展密集宣传。

  四、工作步骤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2006年,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组成厅“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学习教材。

  (二)2007年至2010年。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对普法宣传和依法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组建由分管厅领导负责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厅机关党委负责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五五”普法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学习,尤其要重点加强与本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学习,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能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考核监督体系,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