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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江西省公证处和高美华同志分别记二等功的决定
 
 
 
 
           赣司教字[2006]3号

      关于为江西省公证处和高美华同志分别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多年来,江西省公证处在省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服务水平,使公证工作在服从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5年的办证数量和业务收入与1996年相比,办证数量增长了331%,业务收入增长了663%,在全系统起到了表率和示范窗口作用,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和谐,保障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他们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整体素质。作为对外服务窗口,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代表着省厅的形象。为此,他们重视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贯彻上级的业务要求,努力适应时代不断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支具有全省一流素质的公证员队伍,有效地促进了公证事业的发展,塑造了司法行政公证机关的良好形象。
  他们坚持依法办事,注重提高业务质量。始终把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为准绳,以原则排除干扰因素,不办人情、关系证;狠抓按程序办证和廉洁办证,自觉遵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心地办好每一件公证,全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总计200亿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50亿元)的赣粤、黎温和泰井三条高速公路开标公证中,他们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得外商和国内有关单位的赞赏。1997年以来,全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2300余件,没有出现过1起假证、错证和被诉讼、撤销、赔偿的公证事项,有效地提升了公证的公信力。
他们坚持顾客至上,注重提高办证效率。经组织批准,省厅公证工作处、江西省公证处、江西省公证员协会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在人员少、工作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他们为了当事人能及时登机回国和保证批量公证能及时出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帮当事人之所需,全处同志经常放弃节假日、经常早起晚归加班加点,提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证书制作和发证,从没有出现硬推冷拖而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全处讲大局、讲和谐,讲理解、讲奉献蔚然成风,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江西省公证处所取得的成绩,是厅党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律公司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厅机关各部门和全厅干警、职工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处同志齐心协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同时,也是高美华同志胸怀大局、与时俱进,严肃认真、善于协调,努力工作、率先垂范的结果。
  高美华同志任省厅公证工作处处长,兼任省公证员协会副会长、省公证处主任。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部、厅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为公证处的改革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当好厅党组的参谋,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触角延伸到了经济建设的新领域;有大局意识,坚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整体利益;有强烈的事业心,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全处同志努力拼搏,使办证数量和业务收入每年都实现了新跨跃;她认真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公证处主任,手中有权有钱,但不以权谋私或慷公家之慨,作风朴实,不搞特殊化,受到全处同志的赞誉。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省厅决定:为江西省公证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高美华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号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忠于事实和法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实干精神;学习他们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创新理念,立足本职,自我加压,团结拼搏,为加快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步伐,为和谐创业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