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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度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年11月6日
 
 

               省司法厅副厅长 邓奕强
                (2006年11月2日)

同志们:

  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协商,共同举办这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进行考务培训,动员部署考试考务工作,对有关考试组织人员提前进行考试,以确保今年我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刚才,省委组织部陈峰处长作了重要讲话,等会,省委宣传部鄢平原处长还要作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根据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2年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该项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全省每年有十余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对于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省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今后五年,我省将面临建设“三个江西”,推进“五化”进程的艰巨任务。在这一宏伟进程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承担着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等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推进领导干部考试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一、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今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并提出“坚持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决议》在强调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时还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廉洁自律、执政为民,对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对于民主法治原则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直接致力于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而实施的社会系统工程,一个地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一个地方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低。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三个江西”、推进“五化”进程的奋斗目标。在我省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将面临重要考验。富民兴赣战略的实施,建设“三个江西”、推进“五化”进程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需要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法治氛围,需要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第三,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是全面深化“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在先后批转的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和作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都把领导干部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二十多年的普法实践也证明,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在今年“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之际,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明确要求,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中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本领。”今年的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既是我们举办的第五次,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第一次,组织好今年的考试,对于争取“五五”普法工作的良好开局,争得今后工作的主动,意义重大。

  二、突出重点,努力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到去年为止,我省已成功举办了四次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不仅直接促进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全社会所起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在促进全社会形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浓厚氛围,在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信心等方面,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已成为我省普法工作的一个“品牌”和“精品”,为各级党政领导所重视,基层和广大群众所拥护。但是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特别是在个别地方和单位,考试工作流于形式。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组织实施和相关制度建设,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事考试组织工作的同志们必须明确职责,采取措施,有效加以推进。

  第一、注重严肃性,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现在全省每年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达十余万人,没有周密、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是不可想像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程,每年都下发了《考试组织工作手册》。但组织考试的繁重任务主要还是落在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更为详尽的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化建设,凸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以真正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第二、注重实效性,认真抓好各项考试制度的落实。自2002年以来,我们一直强调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把“四关”,即严把报名关、考前培训关、试卷保密关和考试纪律关。但不可否认,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是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考试制度和工作规程执行不严,考场纪律松懈,特别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制作统一答案,试卷答案大量出现雷同,有的甚至以代考过关。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效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我在这里重申考试纪律,对于试卷答案雷同的,或请人代考的,坚决以零分处理;考试不合格者要求其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的文件要求,限期其补学法律知识达到合格,否则视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第三、注重权威性,认真抓好合格证制度建设。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对于普法合格证制度,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的建档工作,大部分地方和部门执行得较好,但个别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试的权威性,以考促学的效果不甚理想。在“五五”普法工作期间,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力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上新水平。

  三、全力以赴,确保今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已经启动,报名工作基本结束。根据报名情况来看,全省又将有十多万领导干部参加考试,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面临较大压力。要坚决克服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以往考试工作组织得好,不能说明今年工作一定不会出问题。各地要向党政主要领导做好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法宣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搞好督查,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根据要求,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与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结合起来,确保考试效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使广大干部提高对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认识,端正态度,激发自觉学法的热情,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部门要承担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要制定严格的考务工作规则。其他具体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这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考试考务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抓好每一个环节,确保这次考试组织工作的万无一失。

  同志们,现在离11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只有半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和省直部门务必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强大声势和良好效果,为争取“五五”普法工作的良好开局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最后祝大家学习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