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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执法互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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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执法
互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
今年10月11日,省厅印发了《在全省集中开展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司鉴字[2006]81号),大部分地市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的实际,及时制定或转发了执法检查方案。目前,全省各地执法检查工作正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有序地展开。
从这次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来看,各地市做到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吉安市司法局针对检查内容制定了考核评分表,量化了执法检查活动的标准,实行打分考核制度。鹰潭市司法局突出抓好四个“互查互动”(即,抓好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互查互动”;抓好鉴定管理部门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之间的“互查互动”;抓好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之间的“互查互动”;抓好司法行政部门同鉴定人协会之间的“互查互动”),检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效果明显。
为推动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厅决定推广吉安和鹰潭市司法局的做法,拟于今年12月中旬在全省开展司法鉴定执法互检工作。省厅将以司法鉴定执法检查考核评分表为依据,组织各地市司法局互相进行执法检查(互检单位电话临时通知)。请各地市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互检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执法检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省厅将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
同时,各地市要参照吉安市的做法,认真做好今年的司法鉴定业务情况统计工作,同执法检查情况总结一并报省厅。
附:一、司法鉴定执法检查考核评分表
二、吉安市司法局上半年、三季度司法鉴定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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