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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贯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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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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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省直机关工委于8月2日至5日在南昌举办了全省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秋生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省直机关工委委员、宣传部长朱大富出席了开班式。150多名来自省直各单位和各设区市直机关工委的法制宣传骨干参加了培训。
李秋生在讲话中指出,在全体公民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创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普法工作中,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李秋生强调,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精心筹划好全省机关法制宣传工作培训班。一要创新培训方法。采取省内外结合,研讨、学习、考察并举的培训教育新模式。二要注重实际效果。培训目标要有的放矢,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贴近工作实际、管用。三要精心筹划组织。培训班从计划到实施,从课题设置、师资聘请、考察点的选择到生活安排每个环节省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工委宣传部作了精心的准备和安排。
李秋生最后要求全体学员,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要自觉实现从干部到学员、从工作到学习、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集中精力、刻苦学习、劳逸结合、保持良好心态,力求学有所获。
开班式结束后,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受省直机关工委邀请,给全体学员讲授了《“五五”普法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课。
南昌市 近日,南昌县举行“五五”普法动员启动仪式,南昌市委助理巡视员、南昌县委书记杨伟东、代县长肖玉文等领导出席。南昌市委副书记王样生、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南昌市领导蔡社宝、罗为民、熊全柏、万玉明等应邀出席。启动仪式上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600名群众代表全县百万公民进行了“五五”普法宣誓,出席会议的领导向群众代表赠送“五五”普法书籍,并参观了该县投资20多万元建设的百米法制宣传长廊。
为了有效推进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南昌县在“五五”普法规划中强化了对普法的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要求实施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乡镇(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通过层级签订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状,把工作落到实处。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求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实施期间,采取一年一查、一年一评的办法,对各乡镇(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到2010年规划实施期满,进行达标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视情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以确保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三是对全县“五五”普法经费和依法治县经费的保障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经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级每年按人均不少于0.2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安排专项经费,每年按人均不少于0.5元的标准核定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做到专款专用;规划实施期间,同级财政要保障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必要的车辆和宣传设备的投入,切实保证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正常运转。
九江市 8月22日上午,九江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八楼报告厅隆重召开全市第十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前,副省长、市委书记赵智勇,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晓明等市领导亲切接见了全国、省、市“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副省长、市委书记赵智勇在接见先进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把法制教育、法律普及引向深入,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一个重要的执政理念就是依法执政。因而,要在党政领导干部中普及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使我们的活动和行为举止都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安宁,才会有序,才会不断进步。 他要求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发扬“四五”普法教育的好传统、好做法,在“五五”普法期间,深入广大民众之中,深入社会各个阶层之中,进一步把法制教育、法律普及引向深入,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副书记张华东在会上强调,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三要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从履行好社会公共职能出发,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经费确实到位。四要创新宣教方式,让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就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五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实各类普法讲师团,积极做好对法制宣传志愿者的鼓励和引导工作,为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叶国兵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彭泽洲做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晓明,市人大副主任余修炎,市政协副主席黄章干,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坚,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政府秘书长吴锦萍出席会议。彭泽县、市卫生局领导在会议上作了表态发言。
新余市 8月8日,新余市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市“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市,为实现全市决战工业500亿目标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副书记宋才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国钧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润珠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政府副市长谢小平作工作报告。市政协副主席涂绪永出席会议。
宋才火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五年,全市上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宋才火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二要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坚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突出抓好法治实践活动。三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协调配合。同时要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鹰潭市 今年以来,鹰潭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着力解决普法教育经费问题,从而为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6月15日,鹰潭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听取市法宣办关于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本市贯彻意见的汇报。市长胡宪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推进法制建设,开展并加强“五五”普法教育,既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要进一步结合本市实际,有选择、有针对性地逐年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法制方面的问题,使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对于市法宣办提出的普法教育经费按人均0.1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尽力支持,并做到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到目前为此,市本级财政已经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12万元,是“四五”普法教育经费的2.4倍。
贵溪市于8月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在研究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时,一致同意市本级、各乡(镇、街办)的普法教育经费按人均不低于0.20元的标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到逐年增加。该市的普法教育专项经费将在每年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1万元,是“四五”普法教育经费的2.2倍。
余江县在8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每年县财政按人均不低于0.20元的标准计算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到逐年增加。乡镇人民政府按上级规定的标准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县财政要拨专款配备法制宣传车、摄像机、照相机等必备法宣设备,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该县的普法教育专项经费将在每年3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7万元,是“四五”普法教育经费的2.3倍。
月湖区今年的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已按人均0.1.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是“四五”普法教育经费的3倍。
吉安市 10月31日上午,吉安市在市委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了全市“五五”普法动员暨“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会议传达了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全市“四五”普法工作,表彰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胡龙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刘义硚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兰付生,市委助理巡视员、政法委书记张祖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柒生,市政协副主席符红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文龙,市人民检察院院长李煌等领导出席大会。
胡龙生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围绕建设“三个吉安”,按照“三个增强两个提高”的要求,认真抓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他强调,“五五”普法与过去相比,任务更重,内容更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方面优势,形成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二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并注意改善基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宣传交通工具和宣传设备,建立和完善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水平。三要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同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四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配齐、配强专、兼职法制宣传干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大会对获得全国、全省和全市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抚州市 10月16日上午,抚州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市委小礼堂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谢亦森到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建华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老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海文、副市长刘安东、市政协副主席陈云斐等出席会议。
谢亦森在讲话中指出,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并指出了到二O二O年的具体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而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有效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有效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有效减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谢亦森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本市实际,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促进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形成;要紧紧围绕和谐创业、赶超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作为衡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的硬标尺、铁指标;要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统一,与和谐平安抚州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工程,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谢亦森要求,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以强有力的保障续写全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篇章。
罗建华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明确目标方向,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实践形式,丰富实施载体,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任务;要从建设“法治抚州”和构建和谐平安抚州着眼,从抓好典型示范入手,普治并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强化工作措施;要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元的标准落实普法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宣传到位。
会上表彰了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区)委宣传部长,县(区)司法局局长和普法办主任,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及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简 讯
※6月29日,鹰潭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十佳依法治理单位”和“十佳依法治理个人”进行了表彰。
※7月11日,上高县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7月20日,鹰潭市龙虎山景区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7月20日,省电力公司2006年法治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7月27日,余干县委、县政府在余干宾馆东楼会议室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部署动员大会,县委书记陈建辉、县长李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4日,贵溪市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8月9日,景德镇市珠山区召开了“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工作动员会议。
※8月10日,上高县在县委礼堂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长黄德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2日,宜丰县召开全县和谐平安联动中心建设现场督办会暨“四五”普法总结表彰、“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8月23日,分宜县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书记郭瑞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3日,宜春市袁州区区委、区政府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会上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人与各乡镇、场(街道)、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6-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
※8月25日,乐平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乐平市委礼堂召开。
※8月28日,抚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五五”普法工作,会议由市长谢亦森主持。
※8月28日,丰城市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会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签订了“五五”普法责任状。
※8月30日,玉山县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冬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30日,石城县委、县政府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黄建平、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日,安远县“四五”法宣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法宣工作动员大会在县委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陈亮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9月6日,铅山县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
※9月13日,武宁县委、县政府在武宁宾馆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5日,宁都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县委会堂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5日,奉新县在狮山宾馆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9月20日,樟树市市委、市政府在樟树宾馆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9月20日,德兴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五五”普法动员暨和谐平安建设会议在德兴宾馆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郑高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1日,全南县县委、县政府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会。
※9月22日,上饶市信州区区委、区政府在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9月28日,余江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9月29日,余江县召开“四五”普法依法治县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周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6日,上犹县委、县政府在县委会议中心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11月3日,资溪县在县行政中心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傅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徐国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8日,吉安市青原区“五五”普法动员暨“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区委书记梅黎明出席并讲话。
※11月8日,广昌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县委小礼堂召开,县委书记李晓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曾龙昌作工作报告。
※11月9日,宜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县财政局会议室召开。
※11月10日,南城县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书记黄耀波出席大会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周付德作工作报告。
※11月10日,金溪县委、金溪县政府在县宾馆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11月13日,乐安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召开,县委书记黄赛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来木主持会议。
※11月15日,崇仁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县委小礼堂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江晓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6日,泰和县“五五”普法暨“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在县委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刘连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6日,安福县“五五”普法动员暨“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在行政中心东楼会议室召开,县长刘永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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