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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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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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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出台三项制度 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见成效
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曾荣获“三五”普法和“四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为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更见成效,南昌市委市政府继出台两个“规划”(《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南昌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后,从依法建制、强化责任入手,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机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南昌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
《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有创新、产生明显政治和经济效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明确对以下六种情形进行惩戒: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考核为不合格的;五年总评不合格,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拒绝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命令,贻误工作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未完成普法依法治市重要工作任务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公众的;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同人民群众关系等。惩戒分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建议综治一票否决四种。受到限期整改惩戒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受到黄牌警告惩戒的单位五年内不得评为综治先进;受到“一票否决”惩戒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无特殊原因在两年内不得调动或晋升职务;受到“一票否决”惩戒的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不得连任下一届同一职务。
《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不重视,以致“无人管、无人抓、无规划、无计划、无措施、无活动”的;连续两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在上级检查、抽查中不合格,影响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评议评价的;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严重损害的;滥用行政许可权,给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司法不公、循私枉法,造成当事人或亲属与政府产生严重对立情绪,反复申诉、控告、上访、影响恶劣的;因领导失职、管理混乱,致使本地本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其他应当受到工作责任追究的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和行政处分四种。过错情节轻微,影响不大的,对责任人给予责任检查;过错情节比较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过错情节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为全面、准确考核评估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市委、市政府两个“规划”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于法可依、于理有据,《南昌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考评范围、标准、方法、程序、评分细则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考核验收结果95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5分—94分的为合格单位,75分—84分的为基本合格单位,不足75分的为不合格单位。
(摘自省司法厅信息简报)
赣州市建立政府常务会前半小时法律学习制度
近日,赣州市建立了政府常务会前半小时法律学习制度。11月7日,赣州市新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晓明在第一次市政府班子会指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今后将越来越严,政府领导思考讨论问题的共识,既要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又要统一到国家的法律法规上来,一定要吃透法律精神,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要建立政府常务会前半小时法律学习制度,这个制度从第一次常务会议开始,第一课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赣州市法宣办)
鹰潭市制定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正确实施,近日,鹰潭市制定了200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评范围为各县(市、区)、景区、鹰潭工业园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各驻鹰单位。针对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该市分别制定了县(市、区)、市直单位及驻鹰单位、市及驻鹰部门、企业四类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
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先由被考评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自评,再由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考评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等方式,以计分评价的方法进行考评。
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遭一票否决的;单位领导班子在市委年度考核定为一般的单位,不能评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鹰潭市法宣办)
浮梁县下发“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
为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实现“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近日,浮梁县县委、政府向全县90多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驻县有关单位下发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有: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二、落实领导责任制,有领导分工,有具体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每年有工作意见,年终有工作总结。四、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一般干部职工有每月学法日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五、抓好普法教材落实,做到在职干部、职工每年每人人手一套全省统编普法教材,保证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需要。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全市、全县统一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确保在职干部职工参考率100%,行业管理对象参与率80%以上。七、积极组织参加“12•4”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法和全省重点学法内容的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八、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法治部门、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和其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九、继续坚持普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十、完成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安排。上述内容将纳入全县每年综合目标考核,与本单位领导政绩挂钩。 (上饶市普法办)
遂川县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为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由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组织实施的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遂川县正式拉开序幕。活动从现在起至2008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006年,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奥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遂川县司法局 邓建华)
巧打“四张牌” 塑造司法行政新形象
泰和县司法局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服务和谐平安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巧打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四张牌”,塑造了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该局在最近全县优化经济投资环境形象测评中名列第三,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一是高举法制宣传王牌,坚持把法制宣传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头戏来抓,贯穿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始终,通过采取经常性的咨询、送法下乡、文艺演出、培训、上法制课、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寻找切入点,服务和谐平安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同时,为了优化投资环境,该局加大了给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力度。上半年,在全县开展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中该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几十家企业,以咨询、座谈、张贴法制宣传提纲、赠送法律宣传手册、讲座等形式,为企业、职工送去了法律春风,受到企业主及职工们的好评。二是牢筑法律服务招牌,积极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使律师、公证人员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房地产出让转让、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切实完善“148”法律服务专线,努力构建基层司法行政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塑造法律援助品牌。以“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办案年”活动为契机,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探索各种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尽量满足全县广大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今年到目前为止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四是抓人民调解名牌。切实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加大对公民与法人、公民与组织方面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因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引发问题的调处力度。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27起,调解成功率达99%。 (泰和县司法局)
加强法制教育 促进安全生产
安福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开发矿产资源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从事矿产开采的人员也日益增多。为了确保资源的有序、安全开发,该县从法制教育入手,大力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从业意识,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于该县法宣部门的不懈努力以及企业与员工的积极配合,该县矿产企业的生产已全面走上了合法、规范、安全、有序的良性生产轨道。
(安福县司法局)
狠抓“五个环节” 强化“五个意识”
乐平工商局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近年来,乐平市工商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狠抓“五个环节”、强化“五个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履职的能力,促进了全局整体效能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各项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抓好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整体要求,也是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该局一是狠抓法制教育环节,强化敬业进取意识。紧紧抓住法律知识教育、业务知识教育、示范教育,以及“党员示范岗”、“文明树形象、满意在工商”等活动,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狠抓制度环节,强化务实高效意识。从建立和健全制度入手,着力规范广大干部的言行,制定实施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审一核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把部门权力转化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狠抓监督环节,强化清正廉洁意识,建立完善的监督网络,加强对干部执法执纪行为的督查,在下属每个单位选配专(兼)职监督员、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组建形象督查队,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督查,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开展工作。四是狠抓维权环节,强化履职责任意识。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执法机制,前移监管关口,实行商品质量上市准入制;落实市场巡查“双轨制”,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破部门职责界限,鼓励多办案办大案;延伸维权网络,扩大维权参与面,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狠抓服务环节,强化为民办事意识。突出抓好执法服务理念的转变,以正确的监管理念为监管执法行为导航,端正执法服务思想,沉下心,走下去,为三农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乐平市法宣办)
宁都县采取五项措施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普法网络
一是由各乡(镇)司法所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人民调解员及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驻点的科级后备干部共296人,组成“两大一新”(身边纠纷大排查、法律知识大普及、创建法制新农村)志愿者队伍,负责辖区(挂点)行政村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二是组建一支由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各中小学,各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各企事业单位546名法宣骨干组成的师资队伍,对全县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省、市、县确立的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组建一支由120名老红军、老党员、老教师、老劳模、老干部组成的“五老”讲师团,长年巡回各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四是组织7支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巡回各圩镇、村寨演出,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在县(乡)电台、电视台开辟了法制专题节目,并将在年底建成开通“宁都普法网站”。 (宁都县法宣办)
九江县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八碗社区
积极探索“法律进社区”工作新模式
为继续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九江县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八碗社区根据社区居民的层次和需求,创建了六种社区维权工作模式。一是以社区维权工作站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即由社区主任牵头,设立社区维权工作站(主要由警务室民警、法律工作者、维权志愿者组成),并设立“妇女权益投诉箱”、“家庭暴力报案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二是以法律服务所为依托的工作模式,即社区维权工作站与法律服务所结对子,开展“法律工作者接访日”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简单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等。三是警民共建的工作模式,即社区维权工作站与派出所配合,紧紧依靠辖区民警的力量调处家庭暴力事件,维护辖区居民合法权益。四是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工作模式,即成立多种形式的维权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开展便民法律服务、安全巡逻、结对扶贫帮困等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家园意识和凝聚力,营造社区良好的文明风尚。五是社区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即成立安全文明小区办公室、物业管理公司、无毒社区、警区联合办公的一体化管理体制。六是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即社区维权工作结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积极开展民间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
(九江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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