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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素英同志在省司法厅厅务会上强调:法律宣传要努力做到“五优”
2006年12月1日
11月13日,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宣办主任黄素英在省司法厅厅务会上强调,法律宣传要努力做到“五优”。一是优化法律宣传的内容。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关乎民生、服务崛起和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优化法律宣传的形式。创新“法律六进”方式方法,适时开展“五百佳”(百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百佳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百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百佳法制副校长、百佳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优化法律宣传的载体。在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与平安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四是优化法律宣传的机制。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及规划实施中期考核机制。五是优化法律宣传的效果。完善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等队伍,强化法制宣传园地、教育基地、大众媒体等阵地建设,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