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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司法局坚持“四个结合” 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4月17日
 
 
  近日,安远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会议,专题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此掀起了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潮。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思想道德建设,争创“五星”级干警,提高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综合素质,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思想政治理论建设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列入今年理论学习计划之中,要求全体干警铭记“八荣八辱”具体内容,深刻理解“八荣八辱”的精神实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调研文章,学习方式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为主,局机关定期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评,确保全体干警受到很好的政治理论教育;

  二是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起来。在自身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在乡镇圩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利用挂图、宣传单和流动宣传车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时,律师还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使广大群众能够更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

  三是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星级创优”、“规范执法树形象”等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全体干警争先创优,规范执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修养,认真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提高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四是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对照“八荣八辱”的具体内容,认真开展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法律工作者,在学习教育中,教育他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服务人民为荣、以城实守信为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满意。

  通过在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全体干警能够更好地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园满完成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