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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奕强副厅长在全省法宣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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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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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法宣办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普法依法治理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大力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回顾
2005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的考核验收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围绕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取得重要成果。“四法五条例一办法”广泛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保稳定、促发展”工作进一步深化; 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四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和目标的基本实现。
(一)“四法五条例一办法”广泛宣传普及。根据省法宣办的统一安排,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了“四法五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阵地化、社会化建设。坚持面授为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双休日”学法,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班等学法制度的落实, “四法五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任务得到较好完成;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等活动,广大农民、居民、企业职工等普法活动中的“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法制宣传的阵地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各地加大投入, 在城镇广场、居民活动中心、公园、商业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建立法制长廊、法制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普法广场等固定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等,有效扩大了“四法五条例一办法”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综治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三八”妇女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用法的强大声势。省及南昌市综治委、宣传部、司法厅(局)联合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隆重举行了“综治宣传月” 活动启动仪式,省及南昌市的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等60多家单位参加活动,省司法厅组织了40多名公证、律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参加了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在开展“十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中,110个省直单位分别与南昌市相关社区签订了“双百”共建协议书,广泛开展了送法律进社区活动,共向社区赠送了2万多册书籍。鹰潭市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景德镇市编写《依法行政便民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民、居民、企业职工和机关干部手中;新余市、县(区)两级以“法制赶集”的形式,组织全市9个律师事务所330人次深入农村,为7900余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赠送各种法律书籍2393册;星子县组织党员法律工作者及文艺工作者在跤塘镇,举办了一场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即上一堂法制课、演一场法制文艺节目,提供一次法律咨询,送一份法制宣传单。兴国县从县直机关中抽调了一千余名干部到全县304个行政村开展长年法律助学活动,为各村培养法律助学带头人,动员和组织“六老”人员办起了法律明白栏、提示栏,建起了法律图书室、资料室,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和法律援助站。
(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继续突出抓好了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南昌市连续两年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近1000人参加了学习,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主持法制讲座并讲话。12月3日,各地各部门成功组织了第四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十多万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化。省国资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先后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使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于去年11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首次中学生法制教育优质课比赛,对于促进各类学校重视法制课建设,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龙南县从2005年开始,将每年的11月1日至7日定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节”,在节日期间,组织广泛的“法律进校园”活动,丰富了我省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并对近十万来自外省和周边县市的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调处民事经济纠纷,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活动等。
(三)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重大决策后,全省各级法宣部门快速反应,认真贯彻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满足创业者法律需求为导向,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保稳定、促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百所千人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组织全省100个律师事务所、1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下农村,送法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举办法制讲座等;成立“服务全民创业法律顾问团”,全省组建“服务全民创业法律顾问团(组)”111个,264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为1户以上创业实体提供定点法律服务,为257个单位无偿担任法律顾问,1961名律师与创业者结成服务对子,223个律师事务所与相关社区、农村、企业签订结对服务协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5件,赠送普法图书2230册,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帮扶68户困难家庭和180名贫困学生;组织召开了“建设和谐平安江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理论研讨会。南昌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南昌市司法局于9月23日上午在八一广场举行了全民创业构建和谐社会大型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咨询现场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成果展示会活动,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学法用法执法为民宣誓,60余名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展出法制宣传图版150余块。宜春市司法局会同袁州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深入到居民家中,进行有关安置拆迁、邻里关系、损害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与赣州市三康庙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学校从法学教师队伍中选派资深教授到共建社区担任“社区律师”;每周定期选派法律志愿者到社区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承办共建社区居委会的《法制宣传简报》,及时向社区群众发布和解读最新的政策、法规。
(四)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全省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各级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社会各项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各部门、各行业在抓好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普治并举,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部门(行业)法制建设,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得到较好的落实。省政府在省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人员组织的述职评议,以及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对于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较大突破。6月8日至9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在景德镇召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对今后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提出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要全面落实部颁标准,并全面推行“七上墙”。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至去年年底,全省创建活动铺开面达到35%的目标,同时创建活动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基层法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全省2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有效促进了依法治企。
(五)广泛开展法治舆论宣传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去年7月,省司法厅、赣州市司法局及于都县、瑞金市、兴国县、赣县司法局配合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在我省成功举办了“重走长征路、普法纪实行”法制宣传活动。司法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岳宣义,江西省副省长蔡安季,江西省司法厅厅长黄素英,赣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南生,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助理巡视员姚振怀,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等领导出席了7月14日的活动启动仪式。这次活动将普法置于富有传奇色彩的长征这一大背景下,展现长征沿途20年的普法成就,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全民普法和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新的“长征”。通过这次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我省兴国县的普法山歌、瑞金市农村学法“户联网”、赣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典型经验在全国得到全面的宣传推广,引起强烈反响。在去年的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中,各级法宣办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广泛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了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泰和县在县城广场举行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文艺活动,活动将法律知识竞答与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吸引了众多的观众。
(六)认真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是去年的工作重点,为切实抓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全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验收的意见》、《关于对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验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四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9月15日,省委副书记彭宏松亲自主持召开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做好省对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动员,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的具体考核验收方案,进行了试点,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评工作。许多地方还为考核验收工作拨付了专项经费,如南昌市30万元、临川区20万元、安源区16万元、上栗县15万元,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各12万元。为确保全省考核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法宣办于去年7月中旬开始,专门对全省各地考核验收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对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各迎检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普遍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法宣办主任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协调行动;认真组织了自查自验和查漏补缺工作,在此基础上,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考核验收申请报告;制定具体的迎检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设区市主要领导普遍听取了考核验收小组的反馈意见,并针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迎检单位普遍反映,省考核验收小组非常认真负责,考核验收工作认真、细致、严格,肯定成绩客观准确,发现问题不留情面,提出整改措施及期限毫不含糊。一是采取被考核单位推荐与考核验收小组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在这次考核验收工作中,省考核验收小组先后抽查了3个省直单位、26个市直部门、23个县区、24个乡镇(街道)、21个村、10个社区居委会、16家企业、15所大中小学校、9个基层执法单位,共147个单位。二是在方法上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工作档案、召开座谈会、发放评议表、走访基层群众等形式。有的考核验收小组还采取了暗访、临时抽查等形式,确保了考核验收工作的真实性。三是规范标准,严格打分。为了增强考核验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设区市、省直机关、企业、学校四种考核评分标准,并设计了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议表。各考核验收小组根据具体标准,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严格考核打分,程序规范,考核严格,评价打分也较客观公正。在考核验收结束时,各考核验收小组都进行了意见反馈,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考核验收结束后,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对13个被考核单位“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和评定。评定结果是:13个迎检地方和部门均考核验收合格。同时,各考核小组一致认为: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经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四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较好完成,“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200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观念落后,机制不活,办法不多,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扎实,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实效。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尤其对流动人口和边远山区人口的法律普及力度不大,普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做好分类指导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四是一些基层单位普法经费不足,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2006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实施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宏松明确指出:“全民普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五五’普法要创新形式,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教育效果。要在依法治理上下功夫,根据依法治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普法宣传教育与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素英在今年的全省司法局长会上明确要求,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围绕‘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的‘五五’普法目标,更加注重法制宣传职能的强化到位”,并要求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彭宏松副书记和黄素英厅长讲话精神,并以此为动力和契机,卓有成效地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启动我省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省大力推进“五化”和建设“三个江西”,为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为我省的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以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力争我省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开局。今年,我省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即将启动,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在前四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开展的,只有创新,才能及时巩固二十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只有创新,才能有效实现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高起点规划、高起点启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保持强劲生命力,必须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提高,在认真总结前二十年工作的基础上,有效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机制,新的实施载体。具体来说,我认为重点在以下方面做好我们的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和机制创新工作:
1重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全国和全省中心工作的渠道和措施,以创新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我省改革发展的与时俱进。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去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平安建设的重大决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立了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大力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这些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既为我们抓好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工作载体、工作机制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只有及时跟进,奋发有为,我们的工作才能焕发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以新的作为作出新的贡献。
2重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三个增强、三个提高”总体目标的深刻内涵,以创新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的及时转变。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发[2006]7号文件,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三个增强、三个提高”为“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与“四五”普法比较,“五五”普法工作一是更加注重全民的法律素质教育,强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层次性,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二是更加注重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培养,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专业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熟练运用;三是更加注重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和机制的建立,强调政府、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的紧密结合,强调法治政府建设。
3重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思路的及时更新。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省法宣办编制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送审稿,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方面,较“四五”普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和实践中,只有做好做足这方面的文章,我们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会有新的局面。
4重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依法治理推进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方法措施,以创新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举措的及时跟进接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要求,根据依法治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普法宣传教育与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这既是深化当前依法治理工作的一个非常好的思路,也是解决不少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停滞不前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得好,我省的依法治理工作定有重大改观。同时,根据中央规划和我省规划送审稿,“十一五”期间的依法治理工作将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将为我省的依法治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5重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机制, 以创新促进普法依法治理保障工作的及时到位。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协调配合机制、激励监督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较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央“五五”规划和省“五五”规划送审稿中有两点要特别关注:一是关于激励机制的规定,二是关于经费保障的规定,只要能落实到位,普法依法治理的保障工作定有大的起色。
(二)以“三个增强、三个提高”为目标,切实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
1.科学制定“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要根据全国和全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各市、县、区和省直机关、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法宣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出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有关决议,并及时指导、督促本地、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年底前出台相关规划和决议。“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规划出台后,及时报上一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省里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对全省规划制定情况的检查。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以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的目标(即: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组织召开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上半年省里将组织召开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4.层层培训“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做好选派人员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省里负责各设区市和部分省直机关、县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六七月份举办全省第一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县区及基层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由各地负责。通过层层抓好培训,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5.层层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定各类型的试点,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在试点单位先行一步,并注重抓好经验的及时总结和推广,争取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开局和顺利推进。
(三)以“一学三讲”为重要载体,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1.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根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努力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第四季度,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举办第二次全省国家公务员说法电视大赛。
2.切实抓好重点普及法律的学习宣传。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06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七法”,即刑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公证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江西省2006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江西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手册》的学习。同时,围绕全省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力支持和配合中心工作的开展。
3.精心安排部署好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在“四五”普法期间构筑的公民法律素质教育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五五”普法五类重点对象即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学法用法水平,推动全民法律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推进公务员法律培训和考试工作,努力提高公务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大力加强农民的法制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
4.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通过推进“法律进机关”,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法律进乡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通过推进“法律进校园”,促进校园环境的不断优化;通过推进“法律进单位”,促进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通过推进“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5积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作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新农村建设普法教育内容,并善于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群众乐于接受的载体,贴近实际、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来开展,着力增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为了指导各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省法宣办将适时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四)以“三大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全省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活动的成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民主法治基础和保障。年内,完成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挂牌工作。
2.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学习借鉴各地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标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同时,加大对“民主法治社区”典型的培养、总结、宣传和推广,做好全省首批50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命名表彰工作和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
3.做好“法治城市”和“法治模范县区”创建的相关准备工作。三季度前,分别确定1-2个“法治城市”和“法治模范县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在试点和调研的基础上,年内制定和下发“法治城市”和“法治模范县区”创建指导标准,为明年正式启动“法治城市”和“法治模范县区”创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以制度建设、规范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形成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五五”普法期间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各专项工作制度,健全普法讲师团、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核、法制副校长等工作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强化信息交流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和网络等途径,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展开。
2.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运行为目标,着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的研究制定,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在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抓好全省10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争取高起点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努力使经费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阵地建设的制度和标准,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规范化发展。强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形成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局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社会大众传媒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优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加大对社会媒体和各个专业媒体开展普法教育的指导力度,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导向。做强做大《江西普法网》,不断丰富普法信息量和提高普法信息的时效性,并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东方法治网》等网络平台来推动工作。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配备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着力建设好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课教师、法制副校长等五支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三季度,召开一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探讨、交流、推广各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加快发展,为加快江西崛起,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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