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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走上制度化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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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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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实行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来,会昌县法宣办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围绕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使该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实行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从县委中心学习组到各乡(镇)、单位领导干部中心学习组,都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做到每年不少于2次。
二是实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从2007年开始,县政府常务会议、各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各单位局务会议都建立了会前学法制度。
三是实行学法合格证制度。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有一本学法合格证,记录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的成绩,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是实行法律培训制度。县法宣办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全县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
五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代考现象,及时通报考试成绩,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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