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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2007年11月5日
 
 

                 全省开展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活动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行政复议条例》,在我国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为了把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具体化,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今年5月2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

  为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法及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法宣办要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把行政复议法及条例的宣传普及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注意整合各种宣传资源,特别是结合当前各地正在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并熟练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为便于各地开展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学习宣传,省法宣办会同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制作了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挂图,由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按照每个乡(镇)、街办各三份(分别在政府、法庭和司法所张贴),每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一份的要求,共向全省农村、社区免费赠送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挂图22715份。(省法宣办 周九根)

               江西普法网积极参与全国“百家网站
                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为做好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江西普法网积极参与由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人文奥运,法治同行”。
  参与这次活动,是江西普法网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广泛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法治化,为筹备和组织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次活动为期一个月,8月30日下午在北京启动。截至竞赛结束,超过150万人次参与竞赛,65403人次提交答卷。(省法宣办 周九根)

          景德镇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基层视察“百千三”专项活动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平安瓷都建设,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促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景德镇市司法局从6月中旬开始,利用100天时间,调集市、县、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千余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三”专项活动。
  该项活动得到了景德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先后深入基层视察,有力推动了全市“百千三”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7月19日上午,景德镇市人大副主任叶永强、市人大内司委主任洪波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陪同下,先后深入乐平市塔前镇塔杨村、接渡镇东津坂村开展视察,并将法律宣传资料送到农户手中。
  8月11日上午,景德镇市副市长方府春、市政协副主席陈长生、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万筱泓在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的陪同下,深入浮梁县鹅湖镇,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全市“百千三”大型现场咨询活动进行视察。方府春一行对浮梁县的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扬浮梁县鹅湖镇工作创新精神值得其他基层单位借鉴学习。
  8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力农在市司法局王玉萍局长和浮梁县委书记吴龙强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浮梁县蛟潭镇视察。王力农在蛟潭镇召开的座谈会上指出,市司法局班子调整以后,能迅速找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准确定位,抓住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创新一系列工作方式,创造性地提出“百千三”专项活动。通过这次专项活动,调处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广泛地宣传了法律知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充分显现。浮梁县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启动迅速,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形式多样,成效初现,工作开展得很好。就下一阶段全市“百千三”专项活动,王力农强调,既要有声势有形式,更要注重实效;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按规划实施,又要结合实际有本地特色和针对性;既要突出活动主要任务,又要紧紧围绕本地发展大局,创造性地发挥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景德镇市司法局)

              上饶市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

  7月13日,上饶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张进军主持,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刘和荣汇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研究部署了下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确定了余干县、上饶市林业局、上饶移动公司为该市“五五”普法工作试点单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王国梁到会讲话。
  王国梁在讲话中强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准确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生命线。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的新任务,做到四个“进一步优化”。一要进一步优化普法教育内容,大力开展“八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二要进一步优化普法教育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三要进一步优化普法教育载体,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四要进一步优化普法教育效果,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经费保障,强化机制建设,实现持续推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谱写“五五”普法新篇章,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上饶市司法局)

          萍乡市出台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奖惩、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近日,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萍乡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奖惩、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该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轨道,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该《办法》共五章四十一条,并附有萍乡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就“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奖惩、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尤其对奖惩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如对完成工作任务突出,有显著成效和贡献,或者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创新,并产生了明显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按规定有效完成“两个规划”目标任务和在检查考评中不合格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惩戒。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惩戒分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综治一票否决。对必须进行奖惩的,由考评小组提出意见,交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整理后交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重大奖惩决定须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凡是今后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受到限期整改的单位(集体),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受到黄牌警告惩戒的单位(集体),五年内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受到“一票否决”惩戒的单位(集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无特殊原因在2年内不得调动或晋升职务,基层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得参选连任下届同一职务。
  该《办法》的出台,为全市扎实有效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搭建了平台。事实证明,该《办法》的出台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规范了工作行为,使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了工作责任,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承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都赋予抓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树立了工作权威,通过奖惩机制,对实施“两个规划”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实施不力的予以惩戒,做到奖优罚劣,奖惩分明。(萍乡市司法局)

        新余市司法局围绕平安创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按照市综治委的部署,从今年元月份开始,新余市司法局围绕打击“两抢一盗”、赌博、毒品、传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12次专项行动,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为全市的社会治安稳定营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一是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针对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将工作目标任务和打击重点拟撰写成法制宣传提纲,并制成录音带,利用法制宣传车集中在工矿区、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等人流量大、人口密集地巡回宣传。二是散发法制宣传单进行宣传。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选择了部分条文印制成法制宣传单进行发放。三是开辟专项整治法制宣传栏。充分利用法制长廊等宣传阵地,开辟12个宣传板面,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打击重点及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典型案例。四是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市司法局网站这一网络平台,配合各专项行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其犯罪危害性、典型案例和惩处犯罪的法律规定以及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五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深入部分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组织县、区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利用各地赶集,采取摆摊设点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出动法制宣传车65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2万余份(册),出法制宣传栏245期,张贴宣传标语271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20人次。(新余市司法局)

             抚州市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以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定下发了《抚州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省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抚州实际,提出了更具操作性、实施性和针对性的方法措施、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为全市的“法律六进”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切实抓好“法律六进”先行试点工作。全市市县(区)两级都按照“试点先行、定点包干、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做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目前全市已确定了140多个不同类型的“法律六进”试点单位(地方)和140多个包干单位采取“一包一”的方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试点工作,并明确了试点单位和包干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法律六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积极创建“法律六进”活动骨干队伍。大力实施“六个三”工程,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培养一批懂法律、善宣传、有热情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即在每个机关培养3名学法带头人,每个村小组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每个社区培养3名普法热心人,每个学校培养1名法制副校长和2名法制辅导员,每个企业培养3名学法辅导员,每个单位培养3名法制宣传员。
  四是建立“法律六进”活动联管机制。除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性外,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确定了一批相关的职能部门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联管单位,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五是建立了“法律六进”活动协调督促机制。为使全市“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该市建立了“法律六进”活动协调督促机制,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必须定期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普法办根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市普法办已先后到黎川县、资溪县、金溪县和市移动公司等地和单位检查指导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六是召开了全市“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大会。6月11日,该市在行政中心主会场召开了全市“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李舰海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抚州市普法办)

               景德镇市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会

  为了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切实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省法宣办工作要求,景德镇市普法办组织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活动,历时半年,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非常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思考问题,写出了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文章。经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联的理论专家评审,评出了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一个组织奖。9月20上午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会,进行了论文交流,评委对论文情况进行了点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萍自始至终参加了研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景德镇市普法办)

             东乡县人大听取“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视察

  日前,东乡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东乡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听取了县司法局等部门和单位实施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情况汇报。县人大副主任王国祥,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政法委书记饶运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局长俞小平汇报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汇报会结束后,县人大还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孝岗镇、红星药业、圩上桥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东乡县普法办)

         上下联动 多措并举 彭泽县掀起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高潮

  中宣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颁发后,彭泽县法治办高度重视,迅速将《物权法》的学习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通知》精神,上下联动形成资源合力,多措并举形成宣传合力,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高潮,为《物权法》10月1日的正式实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通知》颁发后不久,召开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周林在会上指出,要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法制宣教的重点,各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鼎力协助,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县法治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和指导作用,推动学习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强调将《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乡(镇)基层普法办也迅速行动,及时部署,精心安排,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高潮。
  二、学习培训,层层深入
  一是抓好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将《物权法》的学习培训情况录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要求做到专、精、深;二是抓好县、乡、村、组法制宣传员《物权法》的层级培训。通过法制宣传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农民法制夜校,加强社会宣传。县人大政法办、县法治办编印教材14000余份册,发送到学法中心户手中。
  三、媒体宣传,营造声势
  县法治办编印《彭泽普法动态》物权法学习宣传专刊二期,解读《物权法》立法背景、条文要旨,报道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情况。县电视台协调节目时间,在黄金时段开办了《物权法》知识问答小栏目,并滚动字幕播放关乎民生的法律条文,使社会主义物权观念深入人心。
  四、集中宣传,热潮迭起
  一是县法治办、县文化馆、县剧团赶编了一些宣传《物权法》的特色文艺节目,结合送法下乡和新农村建设,在棉船镇拉开巡演的序幕;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分赴19个乡(镇)开展了《物权法》巡回知识讲座;三是充分调动法律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四是筹集专项经费,在各交通要道、醒目地带及各行政村的村头巷尾,制作一批宣传横幅或展版,并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刊出专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入户宣传,入脑入心
  努力使干部群众物权观念入脑入心,在宣传形式创新上下功夫,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各单位累计投入资金4万余元,订购了《物权法知识问答》和相关法律知识读本,编印宣传资料,由普法中心户、法制宣传员散发到农户手中,真正让全社会深入了解《物权法》的精髓。(彭泽县法治办)

               兴国县着力构建城乡法治文化网

  9月22日,兴国县五福广场热闹非凡,由县公安局编排表演的法制文艺节目正在这里公开向群众表演,公安干警们意味深长、富含法理的说唱,吸引了广大群众前来观看。与此同时,高兴镇长径村一场法制灯谜竞猜活动,正让广大农民兴致勃勃、跃跃欲试。
  今年以来,兴国县把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通过政府搭台、城乡共建、文化帮扶、社会赞助以及单位协办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城乡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和社区法治文化网络。在城区,县里采取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各文化团体及有实力的单位协办的方式,在各大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活动场馆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在农村,县里大力开展了“六有”法治文化建设,即建设了农村综合活动室、广播室、阅览室、宣传栏、法律辅导站和法制宣传员队伍。目前,全县有90%以上的村达到了“六有”要求,296个村建起了法律图书室和多媒体法制课堂,村村都有法制宣传文艺队,形成了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法治文化活动基地。
   同时,县里还坚持以城带乡,活跃基层法治文化的方针,努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队伍建设,举办了20多期不同类型的法制培训班、学习班,并通过单位帮带、企业支持的方式,为农村、社区和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法制文艺宣传人才。如今,全县共发展农村社区法制文艺团体200余个,先后为农村培养法制宣传骨干1000余人,培养法律带头人2000余人。
   自城乡法治文化网建设以来,县五福广场每逢周日都安排有单位在这里开展法制文艺表演,而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各种法制文化活动也频繁亮相,让广大群众为之青睐和陶醉。(兴国县法宣办 林桂凤)

            修水县对全县所有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修水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修水县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决定,在7、8、9三个月内,分六期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每期150余人,每期集中培训两天。
  7月30日,第一期科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在县委党校举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修武同志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他重点强调了“五五”普法期间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指出领导干部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带头学法、用法,不仅是中央、省、市的要求,而且是履行法定职责和胜任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及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对全县普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金初在培训班结束时作了小结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也有少数单位对培训学习不够重视,借故工作忙缺席,少数同志没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矛盾。凡缺席的同志必须补课,参加了学习的干部要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的内容贯穿运用到实际中,把工作做得更好,在全县营造比学习、刹歪风、转作风的浓厚氛围。他还重点强调要将此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情况和考试结果列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领导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修水县法治办)

              全南县“一镇一品”推动法律八进精品化

  全南县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创新特色,有所侧重,根据各乡镇法制教育环境的基础和特点,为每一乡、镇重点分配一项活动,要求各地在保证完成法律八进工作任务的同时,高标准实施重点要求法律八进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果和经验,以求打造精品,树立典型。
  1、法律进机关,在县级机关部门比较集中的县中心街道,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提高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
  2、法律进乡村,在村级民主法制建设好的乡村,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法律进企业,在企业密集、职工众多、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经济开发区,重点实施法律进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
  4、法律进学校,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成功、学校法制教育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5、法律进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法制教育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法律进单位,各类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法律进社区,在民主法制建设搞得好、和谐氛围浓的社区,重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推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促进新型社区建设。
  7、法律进市场,在从业人员多、商贩密集的市场,重点推行法律进市场,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
  8、法律进工地,在农民工密集的建筑工地,重点开展法律进工地,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意识。(全南县司法局 邱道虎)

              靖安县“法律六进”开展“八个一”活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法律六进”活动有声有色,靖安县结合实际开展了“八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了一次送法下乡活动。该县普法办组织律师、法援、公证等部门人员,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移民点、景区进行了为期7天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村民义务解答法律咨询80余起,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县教育系统积极帮助挂点行政村建设法制教育阵地,并组织学生文艺团体在村组和田间地头进行演出宣传。二是开办了一期法律知识电视专题栏目。在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该县普法办组织法院、公安、律师在广电局开办了一期法制教育专题栏目,主要对全县发生的部分反响较大的案件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电视台转播到千家万户。三是举办了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法制宣传及授课技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对今年的重点学法内容抓好了相应的培训和学习。四是开展了一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律师、公证、普法、法援、基层在县城中心花园开展了一次法律知识义务咨询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是开展了一次手机短信送法活动。把法律知识编成短信,利用移动平台发送给全县机关干部。六是开展了一次学生“学法、守法”活动。县文化局协助学校向学生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远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限禁场所。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作用,在全县各类学校都开展了法制教育授课。七是开展了一次法进社区活动。结合“民主法制社区”的创建、创评活动,在全县三个社区通过宣传栏、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了法律宣传。八是开展了一次法进工业园区活动。组织人员在工业园区进行法制宣传,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靖安县普法办)

              金溪县普法办“四贴近”做好法制宣传活动

  一、贴近农民工,提高法制宣传的亲和力。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依托社区重点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通过挂图宣传、播放法制音像光盘、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群众性和趣味性,让农民工在娱乐中学法。
  二、贴近发展,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紧扣当前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金溪县普法办在今年用一个多月时间在全县外出务工人员中开展“三个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由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打工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发放一份宣传资料。由县普法办印制一份与外出打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发放至他们手中。三是出动一次法制宣传车。就打工人员涉法问题,县司法局出动法制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企业进行法制宣传。
  三、贴近生活,提高法制宣传的渗透力。结合本县外出务工人员身上的一些典型维权案例,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组织一堂法制课。由各乡、镇、场、企业组织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授课教育。二是召开一次打工人员涉法经历座谈会。由县普法办组织打工人员就有关打工期间涉法事项进行座谈。三是畅通“5290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贴近实际,提高法制宣传的生命力。积极整合司法、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资源,畅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在法律服务中宣传法律。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6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金溪县普法办)

             吉安县五项措施推进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网络。成立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基层的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普法教育档案。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原因、在狱表现、回籍后去向以及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等都登记备案,并对每位刑释解教人员都有针对性地确立了需要重点加强的法制教育内容。三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帮教机制。由乡(镇)司法助理员,村(社区)干部、片警与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责任,形成“三帮一”工作机制,做到对帮教对象底细清、情况明、信息灵,帮教及时到位。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教育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县司法局从刑释解教人员回籍的第一天起就组织人员对其开展跟踪普法教育,对在原籍居住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向其宣传法律、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辅导。对有思想波动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做到“生活上关心、难事上用心,小事上细心,细微处入心”,以确保其安居乐业,守法创业。五是建立帮教激励机制。对在帮教中做出重大成绩的人员以及回籍后遵纪守法、积极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帮教工作突出的单位在年终综治评比中加分,同时对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和帮助。(吉安县司法局)

             上犹县2007年法宣骨干培训班质量高、效果显

  8月23日—24日,上犹县2007年法宣骨干培训班在县委党校举行。这次培训班主题鲜明突出、规格档次提高、质量效果显著,是近年来举办最成功、效果最明显的一次法宣骨干培训班。
  一是提前准备,保证质量。市法宣骨干培训班结束后,上犹县立即着手筹办本级培训班。先是确立了这次培训班的主题是学习宣传《监督法》、《物权法》等“八法”,重点做好授课人和培训班课时安排。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基本确定由参加市法宣骨干培训班人员作为授课人,要求授课人提前做好授课准备,拟好授课提纲并交县法宣办审核。由于课时安排严谨合理,授课人准备充分,有效保证了培训班的质量。
  二是争取支持,提高档次。这次培训,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筹备过程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蓝青同志亲自协调有关问题,并参与培训议程的安排;在培训班开班式上,县人大副主任蓝超才同志主持并发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吕继湖同志作动员讲话;在培训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增京同志、副主任吴哲同志到培训班亲切看望培训人员并听了讲课,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黄振兴同志主持了一天的培训。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使这次培训班各项工作得到顺利落实,提高了培训班的规格档次。
  三是联合举办,提升效果。这次培训班,争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并联合下发了培训通知,得到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参加培训的人员突破了历年人数。在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人员也能始终遵守培训纪律,认直听讲,做笔记,真正使培训人员学到了知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上犹县司法局 钟周昌)

             南康市“八个一”助推“法进企业” 活动

  围绕全市发展目标,南康市综治办、法宣办、东山工业园管理区、龙岭工业园管理区联合牵头组织,精心部署,周密计划,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法进企业”活动的通知》,组织法院、公安局、安监局、国土局等19个联合活动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活动主题、目标、内容和活动形式。重点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悬挂一条横幅标语。由联合活动单位在每个工业园区悬挂一条内容与本单位专业法有关的宣传标语。二是发放1000份宣传资料。由联合活动单位印制1000份本单位专业法的宣传资料,深入到工业区各企业发放到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三是举办一场法律专题讲座。为园区内企业的经管人员和职工代表举办一场围绕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法律专题讲座。四是举办一场法律咨询会。由联合活动单位派出业务能力强、宣讲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宣讲队,深入到重点企业举办法律专题咨询会,为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解疑答惑,排忧解难。五是发放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深入到各企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送上法律服务联系卡,与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热线。六是丰富一条法制宣传长廊。由联合活动单位负责在工业园区内的宣传长廊每月至少刊出一期宣传本单位专业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宣传专刊。七是组织一场法制专题文艺演出。由活动单位共同出资,委托市采茶剧团组织法制专题文艺节目,到各工业园区、市政广场进行专场宣传演出。八是出动一辆宣传车。由活动单位联合出动一辆宣传车,各自负责录制一块宣传本单位专业法的磁带,到各工业区进行巡回宣传。(南康市法宣办 谢启兰)

             信州区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顺利进行,信州区把领导干部列入“五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其学法用法工作。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坚持做到“四有”(即有学法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三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般每季度集体学法一次,每年平均4—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热点、难点问题,一般采取专家授课、自学讨论、专题讲座、收看录象辅导报告等形式进行。二是任前学法考法。区人大常委会每次在人事任免前,组织对拟任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正式任职与否的重要依据。三是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即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在会议开始前,先用20-30分钟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会前学法的安排,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计划学习。在每年初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上,确定全年会前学法计划及主讲人。第二种是结合议事需要学习。根据决策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先行组织学习,然后再进行决策讨论。四是依托党校定期开展干部法律培训。目前,干部法制教育内容已纳入党校理论学习计划之中,党校举办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法制课程都占到了一定的比例,做到了课程有计划、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充分发挥了党校在干部法制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五是不 定期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新颁法律,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取得较好学习效果。(信州区普法办)

                 进贤县建成百米法制宣传长廊

  进贤县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座落在县城新区进贤二中校门口,县政府投资22万元,于今年7月10日动工,8月10日竣工,全长103米,共有45块橱窗,橱窗内有两根灯管,灯管电源与路灯相通。
  8月23日,进贤县为百米法制宣传长廊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该县副县长陈国盛主持,南昌市司法局局长吕建民应邀出席了揭牌仪式,吕建民局长和勒世标县长一起为法制长廊揭牌,参加揭牌仪式的还有进贤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县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法制宣传员,各乡镇的司法所所长,200多名学生代表,揭牌仪式共有1000余人参加。
  为了做好百米法制宣传长廊的后期管理工作,该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将每块橱窗编号分至县城各执法单位,要求被分派到宣传橱窗的单位: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社会宣传本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开执法程序;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橱窗仅限用于法制宣传;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维修和外部清洁工作,保证宣传橱窗的正常使用。(进贤县司法局 周世勇)

              章贡区法制宣传融入“和谐家庭”创建

  为服务构建和谐平安章贡大局,章贡区从抓“和谐家庭”创建出发,积小和谐为大和谐,积小安为大安,在全区深入开展“平安和睦在家庭”等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镇”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家家学法律,户户求和谐,以家庭的和谐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便于操作和考评,章贡区将“和谐家庭”量化为三星到五星三个等级,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按照自荐与推荐、自评与公示相结合的互动创评体系,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章贡区司法局 黄家衿)

              星子县召开《法在身边》电视专题节目
               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部署大会
 
  星子县《法在身边》电视专题栏目已顺利开播一年了。一年来,共摄制制作节目26期,宣讲法律法规20余部,特邀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点评达50余次,群众来电咨询达12批次,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和观众喜爱。为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特色,提高工作水平,8月16日,星子县政法委组织由15个单位组成的评委组集中一天的时间进行观摩评比,并于8月28日召开《法在身边》电视专题节目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部署大会。
  会上,总结了《法在身边》电视专栏工作,对优秀节目制作单位进行了表彰,印发了新一轮实施方案。新一轮《法在身边》电视专题节目将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创新,突出特色,更加注重实效,做到“四性”:一是注重节目制作的连续性,确定与“五五”普法同步,即从2007年10月—2010年9月;二是扩大了节目制作的广泛性,从原来的26个行政执法单位,扩大到52个行政执法单位,更主要的是延伸到了10个乡镇;三是增加节目的互动性,每期节目播完后由制作单位出2—3道法律知识问答题进行有奖知识竞答,同观众进行手机短信互动,答对者奖励,每月对参与者进行抽奖,产生10名幸运观众;四是注重节目的实效性,让节目故事化,让节目贴近百姓,让节目实现互动,让节目服务发展。(星子县法治办)

             婺源县在有线电视台开设“每周说法”栏目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婺源农村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婺源的有线电视网络延伸到了各个村庄,这为加大农村普法教育的力度和广度搭建了平台,为此,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在婺源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开设“每周说法”栏目。
  该栏目每周六晚上9点10分开播,每次播30分钟。主要围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农村土地和农村市场经济以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并结合我县农村特点、热点、难点等问题,采取讲座、访谈、专题等节目形式,讲解和阐述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每周说法”栏目的开设,开创了该县普法教育的先河,对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栏目自9月1日开通以来,受到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婺源县普法办 欧阳金东)

            章贡区开展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专项学习宣传月活动

  针对上半年以来发生的若干起违反征地拆迁政策的违法案件,为增强市民的土地管理、国土规划意识,自觉依法办事,7月以来,章贡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有关国土、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月”活动。
  学习宣传月重点安排学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章贡区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办)和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机构,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该区还在广播、电视中开辟专栏,集中时间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密集报道,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章贡区司法局 黄家衿)

          奉新县开展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

  今年9月以来,奉新县针对近年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少数违纪、违法案件,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的情况,为有效地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奉新县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9月5日至10月5日,在全县开展一次大规模宣传月活动,以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法律素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另四位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普法办。二是学法广泛,内容丰富。组织以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为内容的宣传月活动,着力提高全县干部队伍的依法执政、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水平,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的素质,提高“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三是形式多样,效果彰显。在宣传月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以广播、电视为平台,播放宣传节目,营造浓厚氛围;以党校为教育阵地,邀请专家讲座。县普法办分别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考试,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该县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奉新县司法局 张宗红)

               瑞金市推出“打架成本告示”宣传模式

  瑞金市针对夏季治安特点,因邻里矛盾、婚姻家庭、感情纠葛及买卖、行政执法等引起的纠纷大量存在,一些群众法制观念单薄,冲动之下就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为此,大胆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推出“打架成本告示”这一宣传模式,即“殴打他人=10日拘留+500元罚款+800元医药费+150元伤检费+300元误工费+50元交通费+邻里关系受损”,如构成轻伤以上,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让群众清楚知道打一次架要付出如此沉重代价,提醒群众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来。(瑞金市法宣办 李瑜)

                乐平市“法律名片”深入人心
        
  乐平市在创建“平安乐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积级为农民群众服务,该市结合当前“百千三”专项活动,在全市各乡镇(街办)范围内推出“法律名片”,把“法律名片”送到千家万户,方便群众诉讼和非诉讼,及时为群众化解纠纷。
  乐平市每个乡镇(街办)的“法律名片”上印有各司法所的主要职能、服务承诺、所长及法律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各乡镇(街办)法律工作者将上千张“法律名片”送到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治保队员、当事人和前来咨询的群众手中,随时受理承办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法律援助,这一举措受到了全市各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称赞。截止7月,全市各司法所通过“法律名片”为全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一千多人次,受理承办民事案件35件,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358起,有效地促进该市新农村建设和全市的和谐稳定。

                永新有支法制教育文艺宣传队

  8月14日,永新县里田镇江南村老年活动中心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三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表演的《法网难逃》,以形象生动的场景,充分展示了革命老区人民坚强的法制观念和敢于与坏人作斗争的精神风貌。这就是该县法制教育文艺宣传队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里田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五五”普法和综治百日整治行动这个主题,创新工作思路,组织了由老党员、老红军、老干部、老教师、老民间艺人为主体、广大中老年人参加的法制教育文艺宣传队,这就是洋江老年法制教育文艺宣传队,这支宣传队的27名演职员平均年龄62岁,最大的76岁,他们当中绝大多数是上个世纪50年代农村的文艺宣传骨干,为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该队自成立以来,就积极倡导自编、自导、自演、自乐,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们搜集索材,阅读法制文件,寻找编戏的立足点和切入口,探讨人物的特性,先后编排了《法网难逃》、《海峡情缘》、《戒毒》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场景、不同的表现手法,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在洋江宣传队的影响和带动下,该镇的田味、枧田和街道老年文艺宣传队也组织专职人员,编排了各具特色的法制教育文艺节目。1—7月该镇的4个宣传队坚持文艺的“两为”方针,下村组、进社区、入学校巡回义演100多场,观众达5万多人次,为“五五”普法和开展百日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永新县普法办 龙衍庆 )

             石城县个体工商户普法培训“四到位、四坚持”

  近日,石城县法宣办、司法局、工商局、县个体协会联合对全县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普法培训,做到了“四到位、四坚持”。
  一是培训规划和培训制度到位,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坚持做到普法培训合格证与工商年检登记挂钩,使普法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参加培训的人员到位,即根据乡镇划分为十个片区,每个片区由所在的司法所和工商所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县法宣办、司法局和工商局负责落实授课老师和宣讲内容;坚持做到不缺席、不请假,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图形式。
  三是培训资料到位;坚持做到每户一套普法资料、一本笔记本。
  四是培训班的师资力量到位,协调法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工商行政干部等人员组成法宣队伍;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或事例以案释法,提高培训效果。(石城县法宣办 赖东辉)

               乐安县罗陂乡新举措促村务公开

  乐安县罗陂乡对少数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未及时公开的村,由乡纪委牵头组成联合清查组进行清理核实,对隐瞒事实、漏报虚报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为使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落到实处,该乡在每个行政村都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村务公开栏也由以前的干部“单向亮底求清白”变为干群“双向沟通求发展”,增加了干群对话、科普知识、文明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抚州市普法办)

              浮梁县渭水社区法制夜校办得有声有色

  浮梁县王港乡渭水社区开办的法制夜校,针对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义务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既使农民受到法制教育,又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受到广泛称赞。
  渭水社区法制夜校,由该社区老年人志愿者协会创办,为了帮助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农闲时节的夜晚,不定期邀请法律工作者宣讲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了活跃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他们适时将党的富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的新人新事自编成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本社区和附近村、组巡回演出。如社区戴观祥老人自编自演的《三个代表永放光芒》和《喜看和谐新农村》大合唱节目,受到群众的欢迎。该社区夜校还设有一个初具规模的法律图书阅览室,定时向村民开放,方便群众借阅,较好地解决了本社区附近村民学法无资料的问题。(浮梁县普法办)

             婺源县成功举办《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之际,为全面推动全民学习该法的热潮,婺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2007年9月28日晚在县滨江宾馆成功举行了全县《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决赛。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应邀前来助兴的婺源中学和紫阳中学的两个师生方阵,以及社会各界人士200余人来到决赛现场观摩了比赛。
  本次《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的特点是:一是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帮助解决竞赛过程中遇到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周顺,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汪培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汪春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胜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郑增海,县政协副主席汪桂福亲临现场指导,并为获胜代表队颁发了奖杯和奖金。市普法办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派出何先火主任一行三人来到决赛现场进行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也十分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赛。全县共有二十六支代表队参加了9月20日的预赛,由此产生了进入决赛的八支队伍。二是组织严密。县司法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作为本次《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的承办单位,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先后制定了《全县〈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实施方案》、《全县〈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决赛实施方案》、《全县〈物权法〉知识电视有奖竞赛决赛秩序册》。从预赛到决赛的每个细节和每个环节都考虑得十分周全,确保万无一失。三是部门单位支持。本次竞赛得到了婺源县房地产管理局、婺源中学、紫阳中学、江西茶乡律师事务所、江西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婺源中学和紫阳中学分别选派了20名师生到决赛现场观摩助兴,江西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本次竞赛的复习资料、试卷和决赛答题。四是形式多样。本次竞赛预赛采取书面闭卷形式,决赛采取必答、抢答和风险题的口头表达形式,竞赛题型既有名词解释、不定项选择题,又有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形式多样,内容十分丰富。五是效果显著。我们在决赛每轮比赛的间隙,还安排了场上场下互动的十道观众抢答题的比赛。在整个决赛过程中,场上选手冷静思考,沉着应对。场下观众发言踊跃,抢答积极,气氛十分活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八支代表队经过激烈角逐,县国土资源局代表队荣获一等奖,县法院代表队、江湾镇代表队、段莘乡代表队荣获了二等奖,赋春镇代表队、房管局代表队、县供电公司代表队、县人民医院代表队荣获三等奖。(婺源县司法局)

             建行江西省分行成功举办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近日,建行江西省分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物权法知识擂台赛,通过学法用法演讲和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环节的较量,最终九江分行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其他五支代表队分获二、三等奖。省法宣办、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莅临擂台赛现场进行观摩指导,省建行行长段超良等行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这次物权法知识擂台赛是建行江西省分行“五五”普法系列活动的重头戏,也是全行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最高潮。今年8月6日至9月20日,为了推进全省建行系统“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省建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保障和实现全行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建行江西省分行在全系统开展了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整个活动声势大、影响深、效果好,呈现了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员工踊跃参加。在试卷答题阶段,各二级行行领导亲自参加答题,其中有11个行行领导参与度达100%。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擂台赛阶段,各队都做了精心准备,无论是演讲比赛还是打擂台,各队都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实力和才华。三是以提高法律意识为主旨,使员工“寓教于乐”,激发学习乐趣。这次竞赛活动采取了试卷答题、演讲和擂台赛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了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使员工在趣味中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据悉,建行江西省分行每年都会围绕全省、全行改革发展大局,结合全省、全行“五五”普法工作部署,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主题活动,以切实提高全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从而保证全行“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发展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