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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秀莲要求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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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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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操纵流动青少年违法犯罪
法制网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毫不松懈地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扎实推进。
顾秀莲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要抓住契机,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条例。二是要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服务,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流浪和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青年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和保护,落实好各项保护政策。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司法和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解决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
顾秀莲要求,要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和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严厉打击组织操纵流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组织操纵未成年人和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建立流出地流入地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采用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要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健全和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督导机制、考评机制等一整套工作机制。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
来源: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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