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和谐社会建设者姿态推进普法工作 |
|
| |
2007年5月10日 |
|
|
|
|
| |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后,我省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2006年5月24日,我省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我省“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安排意见的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听完汇报后就普法工作作了重要讲话。5月26日,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5月29日,我省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等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领导隆重接见了“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张德江书记即席发表重要讲话,对我省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9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2月,又通过了《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全省各地各部门至去年10月止,全部召开了“五五”普法启动大会。针对各级换届的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成员,充实了普法机构和人员,并根据“五五”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措施制度。为了提高“五五”普法的质量,全省各地成立了三百多个普法讲师团,培训普法骨干3万多人次。在经费保障上,省和各地的普法经费普遍在“四五”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广州、深圳、中山、茂名、汕头等大多数地区建立了“五五”普法评估考核机制,列入综治考评。惠州、湛江等市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五五”普法的规范性文件等等。这些措施有力提升了普法的地位、增强了普法部门的权威性,为我省高起点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普法教育的一项新使命。建设和谐广东是我省去年普法工作的主旋律。去年我省“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就把主题定为“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广东”。省普法办组织省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以“普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撰写了50多篇研讨文章编辑成册发送全省各地;深圳市以“法治与和谐”为主题,在广大居民中举办“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和法制大观园活动,引导市民们积极参与活动并就“法治与和谐”的内容建言献策;东莞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造平安东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市集中举行宣传活动3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份,利用电视台黄金时段每天播放活动消息,在全市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山市以千部法制电影、千幅法制图片、千场法制文艺巡演、千人送法入户等形式开展“法律乡村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系列活动,规模大、范围广、形式多、效果好。
2006年是我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各地、各单位以创新促发展,以发展求实效。在充分发挥以往法制宣传教育好的方式方法的同时,不断打造新的普法平台,使普法工作呈现生动活泼、百花齐放的局面。一是利用先进的传播载体开展普法。去年,全省各地利用普法启动的有利时机,普遍在电视、报纸中设立了固定的普法栏目。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普法网站或网页。二是努力打造法制文化品牌。汕头市继2003年举办法制书法竞赛、2004年举办法制灯谜大联猜、2005年举办“法制超市”后,去年举行了群众性法制文艺汇演,形成了鲜明的法制文化地方特色;湛江市在电视台创办《公仆说法》专栏,由本市各部门领导轮流上镜说法,成为该市民主法治宣传的亮点品牌。三是努力拓展普法的方法手段。广州市为了使领导干部学法更加科学化,花了几百万元,利用八个月的时间,建立了广州市领导干部学法信息化应用系统,使广州地区26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实现网上学法、网上管理、网上考试;深圳市针对公园游人多的特点,在各大公园门口开辟了固定的普法场地,被群众称为法制公园,扩大了普法的覆盖面;惠州市在城市中心建立了法制广场,使各职能部门轮流在广场举办普法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成为惠州市一个亮丽的普法品牌。
来源:中国普法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