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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
 
 
2007年6月26日
 
 

              全省各地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

  编者按:3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整合各方资源,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新余市开展禁赌专项行动促社会和谐

  为有效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家庭、社会和谐,新余市开展一系列打击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从重打击赌博现象。今年以来,针对聚众赌博现象在部分地区呈抬头趋势的现象,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跃辉专门作出批示:净化社会风气,重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公安机关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调查摸排,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赌专项行动法治氛围。全市各警务局积极联动,与电子游戏机经营业主签订《拒绝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保证书》,公开举报奖励电话,在集镇、村委等地广泛张贴禁赌通告1万余份。三是部门联动,开展游戏赌博机清缴活动。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部署查处方案,执法人员兵分数路,清理了大富豪酒店、电影院、新华书店附近电子游戏室及渝水区南安乡等涉嫌赌博场所,并对两家涉嫌赌博的游戏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业主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查处赌博案件33起,处理违法人员152人,清理电子游戏机行业64家,缴获赌博机101台,捣毁赌博窝点1个。(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上饶市信州区组织“六个一”活动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综治宣传

  一是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信州》报、信江网、“信州之声”电台、信州电视新闻四大媒体,宣传平安建设的方针、部署和工作成效,大力宣扬综治典型和依法治区的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3 月23日组织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市中心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宣传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安排一次电视讲话。“和谐平安建设”综治宣传活动启动时,区委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四是举办一次图片巡回展览。3月底至4 月初,全区举办了一次“和谐平安建设成果图片展”,区政法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别负责一个版块,展现本部门、本单位综治成果,在全区范围进行半个月的巡回展出。

  五是组织一次优秀新闻评选。3 月下旬,组织优秀综治新闻评选活动,同时推荐报送了“第三届上饶市政法综治工作优秀新闻奖”和“200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奖”参评作品。

  六是营造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全区各交通要道、主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永久性标语6条,张挂临时性标语32条,在农村 、社区、企业、学校举办主题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出板报、挂图等宣传活动,提高综治宣传效果。(法宣科)


               新干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月活动

  3月份新干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3月16 日政法委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普治办、林业局、安监局等单位在县城金川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县委副书记、县普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发芽,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彭继红,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陶保平,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县级领导来到广场视察了活动开展情况,并带队向群众散发综治宣传单。活动期间各单位共发放法制宣传单2000多份,接受咨询200多人次。二是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普治办在县城宣传长廊的橱窗内刊出了一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专栏,《法律援助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宣传,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新干县普法办)

                奉新县开展“平安建设” 法制宣传月活动

  近日来,奉新县司法局、普法办、工商局、农业局等单位开展了以“平安建设”为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普法办出动送法下乡宣传车,派出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一行七人深入上富镇湖东村、干洲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向群众散发法制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婚姻家庭、房地产、债权债务、山林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220余人次。

  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和社区协调办在县城华林公园举办了一次“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邀请县法院、县工商局、县计生委、县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法制宣传人员,以散发法制宣传资料、图片展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据统计,前来观看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共散发法制宣传资料800余份。
围绕和谐消费,县消费者协会在万隆购物广场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现场摆开咨询台,耐心解答过往群众的提问,向他们散发了消费之声特刊和《消费指南宣传册》,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使广大消费者提高了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据初步统计,这次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各类问题300多个,现场接受投诉17件,并处理好12件投诉。县司法局指派康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小喜同志到县电视台录制了《售房消费者维权》专题片,对观众普遍关心的住房消费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宣传和解答。县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各大药店,诊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药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购药品行为,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确保全县人民用上放心药。县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开展春耕农资打假法制宣传及集中整治收缴活动。在这次打假收缴活动中,执法人员共收缴假农药60箱,盗用证号的农药20箱,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15箱,伪劣水稻种子,棉花种子378斤,价值共28000余元,并将收缴的假种子、假农药进行了集中掩埋和无害化处理。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普法办等单位组织老年腰鼓队和法制宣传车深入县城大街小巷和各乡镇场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并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了横幅标语。 (奉新普法办 黄小梅)


        湖口县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3月22日上午,湖口县司法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中心、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科协等12家单位,在鄱阳湖广场举行了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唐佳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林、县委常委副县长沈晖等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涉及面广,重点宣传了惠及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婚姻法常识、公证知识、消防常识、气象知识等。县直机关、双钟镇政府、县二中分别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中学生现场参观宣传展板。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200余人次,展出宣传图板50余块,并出动了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湖口县法治办)


                上高县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

  为促进和谐平安建设,加快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高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县城主要路口、街道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在各乡镇场(街道)集贸市场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各村(居)民小组张贴宣传标语。二是县有线电视台开办《政法在线》和《普法园地》节目,对平安建设、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宣传、专题报道。三是组织公、检、法、司、交警、妇联、文化、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在县城街心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咨询。四是各乡镇组织政法办利用墟日在集镇组织法律咨询,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在各行政村巡回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五是组织兼职法制副校长进入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20辆(次),悬挂横幅标语28条,设立宣传栏和图窗230多个,编印宣传资料5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通过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上高县普法办 )


               宜春市袁州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市民的法律素质,推动和谐平安袁州建设,宜春市袁州区以“建设和谐平安袁州”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一是举办了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据统计,全区各乡镇(街道)举办了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35场。二是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三官三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员、计生员、民政员)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大联调活动。三是举行了大型综治宣传活动。区综治委组织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鼓楼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综治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宣传图片展、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以及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袁州区普法办)


             寻乌县专门成立法制宣传工作组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宣传活动

  3月28日,寻乌县文峰乡长溪村发生一起因计划生育工作诱发村民殴打、围攻乡政府干部及公安民警的恶性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消除该事件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确保社会稳定,彻底刹住该村不良风气的蔓延态势,经4月8日寻乌县委常委会研究,专门成立法制宣传工作组进驻该村,开展为期10天的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法制宣传活动。

  这次专项宣传活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以县委办名义抽调公安、检察、法院、林业、农业、果业、国土等部门及该村外出干部共38人,以县司法局局长为组长,下设四个小组,分别进驻该村四个责任片区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组和风细雨、有原则有立场的宣传,该村大多数群众明白了事实真相,强化了法律意识,树立了正确舆论导向,“教育了大多数”,为下一步“打击极少数”奠定了基础。(寻乌县法宣办  邹文平)


                  会昌县开展“法制宣传季”活动

  4月5日上午,会昌县周田镇圩场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一个个精彩的文艺节目引起了一阵阵掌声,“法制文艺”演出正在紧张进行。为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推动和谐平安创建,会昌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公安局、工商局、国土局等单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以“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和谐平安会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季”活动。一是开展法律咨询,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二是举行“法制文艺”演出。演出与法制宣传内容相关的精彩歌舞、小品、地方剧等。三是组织互动有奖法律知识竞猜。活动开展以来,观看演出的群众达3000余人,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150多条,发放有奖法律知识竞猜奖品50多份。(会昌县司法局)


          抚州市召开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部署“法律六进”工作

  4月23日下午,抚州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市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媛主持会议并讲话,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汪丽萍关于去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任务的汇报,讨论通过了该市全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决定提请市委于5月中下旬举行一次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之后,王晓媛作了重要讲话。

  她指出,当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平安和谐社会局面,是与这些年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密不可分的,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现抚州经济赶超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治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用法治保障经济赶超发展和建设和谐平安社会。

  她要求,要着力提高“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的实效性,要将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民学法、用法作出榜样。

  王晓媛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力争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搭建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力创普法品牌,增强普法宣传社会效果。要力争通过“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逐步走向生活、走向基层、走向群众。(抚州市普法办)


           规格高 内容好 形式新 效果好 赣州市举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

  5月13日上午,由赣州市委组织部、赣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全市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在赣州市政会议中心举行。讲座的主讲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博士,主讲的内容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座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万明副市长主持。此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规格高。参加此次讲座的有在家的市领导,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委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以及县(市、区)公、检、法、司的主要领导共计730余人。

  二是内容好。此次新知识讲座的内容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由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调整财产关系,关系国计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该市对《物权法》的学习宣传高度重视,市领导为此作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掀起了一股《物权法》学习宣传高潮。这次讲座,王轶教授回顾了《物权法》的起草过程,详细分析了《物权法》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规定,特别是结合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解析了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形式新。此次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由赣州市委组织部与赣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实现了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与法律知识讲座的有机结合,合二为一,受到了全市领导干部的热烈欢迎。今年以来,该市法宣办经过联系协调,充分利用组织部门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这一平台,将法律知识纳入了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的重要内容,这也是该市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有力举措。

  四是效果好。这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由于组织周密、形式新颖、讲解生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讲座的组织工作周密、到位,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王轶教授的讲课旁征博引,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既有理论研究的独到见解,又注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生动风趣,博得了广大领导干部多次由衷的掌声。据该市组织部门有关领导反映,这次讲座的入场券相当紧俏,是参加人数最多,会场秩序最好,掌声最多的一次讲座,得到了广大领导干部的一致赞许。(赣州市司法局)


                   宜春市召开普法办主任会议
  
  为传达贯彻今年全省法宣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该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12日上午,宜春市召开普法办主任会议,各县(市、区)普法办主任和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磊,副局长、市普法办主任韩坚到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县(市、区)普法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圆满做好了“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顺利完成了“四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的过渡。同时,会议也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方面。

  会议指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上取得新突破。各地要进一步满足广大公民对法律的需求,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要在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运行机制,实现“四落实、四有”,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长期高效发展。四是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深入基层,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二是要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种法制宣传日、纪念日做好宣传造势的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要树好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总结新经验,培育和发现新典型,为进一步推广先进典型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法律六进”活动的典型经验推广。四是要创出特色。在做好普法常规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立足实际,创出宜春特色,使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宜春市普法办 )


               鹰潭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法律知识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4月20日上午,鹰潭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由鹰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奇生主持,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开杨主讲。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萍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金文等出席讲座。

  讲座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奇生作了讲话。他要求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熟练掌握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为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监督形式要适应监督法,监督程序要严格执行监督法,监督内容要依据监督法,监督效果要体现监督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鹰条管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鹰潭市司法局)


                  萍乡市举行《物权法》专题辅导报告会

  围绕今年的普法重点学习内容,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萍乡市特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洪海林来萍作《物权法》专题辅导报告。

  4月21日,来自全市政法系统及社会各界人士共200余人聚集在萍乡矿业集团公司会议中心聆听了这次《物权法》专题辅导报告会。

  洪博士向大家介绍了《物权法》制定的必要性,《物权法》制定的原则,《物权法》草案的形成修改情况,并对《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司法实践操作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以及学术界对有关问题的争议进行了生动的阐述。
在座人员聚精会神听取了洪博士的辅导报告,对他的精彩演讲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大家都感到受益匪浅,对《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物权法的价值、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都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为该市顺利实施《物权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萍乡市司法局)


              南昌市西湖区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学习《监督法》

  3月31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宣办、区人大办在区行政中心5号楼举办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知识讲座。该讲座由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开杨主讲。他以简练的语言、典型的事例,从立法的背景、立法的意义和《监督法》的实施三个方面,全面、深刻地讲解了《监督法》,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了一场精彩生动的专题报告。

  讲座由区人大副主任杨美萍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保良, 区人大副主任吴国庆、胡赣龄,副区长唐仁让,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李晓林,区政协副主任汪益文,区人民法院院长范云远,南昌市成人中专书记吴庆国等领导聆听了讲座。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听取了讲座。讲座结束后组织了考试。(西湖区法宣办)


                寻乌县从三个方面建立完善会前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该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近日,寻乌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省市驻寻各单位普遍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各单位(局、委、办)务会,均应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学习对象为参加及列席该会议的领导干部,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是要制定学法方案,有明确的学法目的、学法计划和学法要求。应当聘请在某方面法律水平较高、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讲授,学习的内容应有助于增强宪法理念、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体现学法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要高度重视建立会前学法制度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落实工作责任。 (寻乌法宣办 邹文平)


                 上犹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列入了江西省2007年重点普及法律内容。为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学习宣传好《监督法》,上犹县研究制定了贯彻《监督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法》,把思想统一到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上来;要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建立和完善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要抓住贯彻《监督法》的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人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对所任命干部以及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法》法律知识考试。 (上犹县司法局 钟周昌 )


             章贡区开展“和谐送法”系列活动措施实、效果好

  今年3月份以来,赣州市章贡区为将“法律六进”工作引向深入,创新举措,启动法制宣传春季攻势,在全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和谐送法”系列活动。截止目前,已送出“法律六进”等宣传资料2000余套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部门与工商业主结对帮扶送法。要求责任部门与工商业主主动联系结对,上门提供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各种服务活动,并重点宣传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受到业主们的欢迎。

  二是对重点村镇开展定点法制宣传。通过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村镇开展定点法制宣传。4月初,章贡区有关部门出动近300人深入沙河镇沙河村,走村入户宣讲法律政策,时间长达半个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举办和谐专题宣传活动。先后举办了以外出务工人员和创业者为重点对象的“创新创业、共建和谐”大型咨询服务活动,进行法律咨询、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就业服务、小额贷款、推介就业、税收政策、创业项目等相关咨询服务,吸引了数千名市民前来咨询和接受各种免费服务。

  四是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和社区电影节。文艺搭台,法律唱戏,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服务、凝聚、和谐”等宣传主题,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和社区举办了大型广场法制文艺演出。有关部门联手推出章贡区首届社区电影节,从4月26日起,陆续在43个社区放映《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等百部优秀影片、科教片。

  五是结合严管区“双抓双促”活动搭送法制快餐车。结合区委在区属中心城区规划严管区内开展以“抓基层、抓基础,促发展、促和谐”为主题的“双抓双促”活动,35个驻村工作组每月下村不少于3次,挂点单位领导和挂点干部“双到位”,首要任务就是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有的村民把工作组形象地比喻成“法制快餐车队”。

  六是开展传统庙会送法活动。章贡区司法局组织区普治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公证处派出宣传骨干作为和谐送法服务队,连续到水东镇七里庙会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法律进村镇”、“法律进社区”和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法规,拉开了章贡区“法律援助宣传月”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序幕。服务队共将600余套法律宣传资料送到赶庙会的群众手中,人们高兴地说道:“今年庙会收获多,既看上了大戏,又学到了法律知识”。(章贡区司法局 黄家衿)


               宜春市袁州区开展“五五”普法启动专项督查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启动全区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迎接省市“五五”普法启动督查,袁州区普法办于3月25日— 4月25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设党委的部门单位、城区中小学校、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五五”普法启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落实”的方式对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对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和普法合格证登录情况进行了查验。

  根据督查情况看,全区“五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启动有力。各单位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制定了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依法治理规划,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宣传网络,做到了“四个到位”,即:规划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宣传到位。如林业局党委去年研究普法工作3次,每年用于普法工作经费不少于3万元;新坊乡、慈化镇先后召开了“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并张贴了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二是因地制宜,法制宣传各具特色。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培训班、广播、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干部群众送上一份丰盛精美的法律“大餐”。如区工商局五年来坚持开展“每月一法”和“每月一题”活动,单位每月安排干部自学一法,月底全局集中考试一次,并把考试成绩装入个人档案;林业局每年利用宣传车开展两次 《森林法》和《防火条例》巡回宣传。三是创新形式,学校法制教育丰富多彩。各中小学校把学生法制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始终,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思想品德课和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座等载体进行学生的养成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并注重创新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四中举办“法制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小报;二中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上街当小交警、到看守所参观、以案说法等法治实践活动;七中、八小积极开辟法制教育基地,分别将春台敬老院和袁山公园作为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开展教育活动。四是坚持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各单位领导干部把法律学习作为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4次以上;坚持领导干部统一学法笔记本制度,每人每年摘抄学法笔记1万字以上;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参考率达99%。如竹亭乡党委书记袁子龙把“五五”普法工作手册置于床头,每日翻阅;西村镇、寨下乡、珠泉街道、秀江街道、财政局党政一把手认真学法并撰写学法心得。

  同时,针对全区存在的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普法广度、深度还不到位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问题,督查组指出: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是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把普法工作真正作为大事来抓,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在“创新形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在“造声势、创特色、树典型”上做文章,以推动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普法机制、内容、形式、效果上都有新突破。(袁州区普法办)


               婺源县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需过“法律关”

  婺源县决定从2006年起,实行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需过“法律关”制度。日前,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继续实行排位制的意见》(婺组发[2007]2号),明确将2006年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列入2006年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凡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将影响个人年度的晋升、增资。因此,近日,一些在去年法律知识考试中漏报、没有参加普法考试、考试不及格的机关工作人员,陆陆续续到县普法办进行了补考。 

  婺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早在1998年,就明确建立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县委、县政府于2006年11月制定出台了《婺源县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婺办发[2006]15号);同时,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婺源县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婺组字[2006]70号),规定从2006年起,法律知识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要填表存档,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聘用、晋级、调资、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这标志着婺源县的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婺源县普法办 潘金喜 欧阳金东)


                崇义县创新普法机制  推动全民学法

  崇义县在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本着创新、务实的精神,针对不同学法对象、不同职业类别、不同文化程度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象,把握学习内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施教,不断创新普法机制,广泛深入地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主要推行了“四制”:

  一是推行“并轨制”,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核意见》,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与干部理论教育并轨运行,即普法培训与公务员的更新知识培训、政治理论培训融为一体,并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评先、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推行“考核制”,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以岗前培训、执证上岗和执法考核为措施,着力开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及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持证上岗制,不断提高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推行“课程制”,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县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通知》,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聘任到位。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制课,坚持做到“四有”即有教学大纲、有学法教材、有任课教师、有课时安排。

  四是推行“对口制”,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企业管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县法宣办负责落实培训的师资、教材,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崇义县法宣办 吴荣华)


                全南县积极探索帮教转化工作新路子

  近年来,面对刑释解教人员这支特殊的群体,全南县司法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该局大胆尝试,将帮教重心前移,转化教育实施“四个延伸”。

  一是转化教育向狱所延伸。2004以来,县司法局先后3次组织帮教团和服刑在教人员亲属到狱、所内走访探望,与他们开展谈心交流,进行补助慰问,增强其转化的信心。据不完全统计,受帮教人员达45人次。

  二是转化教育向服刑在教人员延伸。县司法局在狱、所内走访服刑在教人员后,与狱、所的民警和服刑在教人员建立联系,服刑在教人员对家里有什么不放心的,服刑在教人员可以写信委托全南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办理,若他们有思想滑坡现象, 狱、所的民警可以打电话给县司法局做他们的工作。

  三是转化教育向家庭延伸。县司法局在做好归正人员衔接工作的同时,对归正人员的家庭逐个排查摸底,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其转化的决心。

  四是转化教育向社会延伸。全南县司法局依托私营企业,在全县10个企业建立6个安置帮教基地,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向归正人员“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帮助归正人员彻底转化。近3年来,全南县司法局共接收归正人员56人,平均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超过95%和90%。(全南县司法局 邱道虎)


                  分宜县完善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

  分宜县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和实施了《关于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实施10年来,共对112名拟任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法,调动了拟任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前10年对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发展要求,对“关于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在修改中,结合国家有关法律的修正和新法律的制订,对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作了具体的调整和补充;针对干部履职的需要,对考试对象的规定也作出了调整,如原规定的“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拟换岗的和年满55周岁的免考”条文已修改为“凡拟任的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使拟换岗的国家工作人员任前了解和熟悉新岗位的法律法规,到岗后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瑞金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普法信息工作

  瑞金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工作,对被采用的信息、调研文章分别情况给予奖励。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元,调研文章50元;被地级市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调研文章100元;被省级采用的信息每篇100元,调研文章200元;被国家级采用的信息每篇200元,调研文章每篇500元。被采用的信息、调研文章,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各媒体采用的由撰稿人提供依据,统一汇总存档,于年底兑现奖励。通过普法信息奖励办法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新闻写作和写稿的积极性。(瑞金市法宣办)


                全南县司法局着力开创人民调解新格局

  近期,全南县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强化、拓展人民调解职能,采取硬措施着力开创人民调解新格局。

  一是提高调解人员岗位津贴。积极争取县财政的支持,将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行政干警岗位津贴,由原来的18元提高到30元。

  二是建立纠纷信息员制度。在每个村小组至少设一名纠纷信息员,负责报送信息、处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使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

  三是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乡(镇)便民诉讼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对于确实无法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四是完善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实现了优势互补,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并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和社会效益。

  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67件,其中调解成功1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南县司法局)


                万安县宝山司法所春季普法活动成效显著

  万安县宝山司法所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系列春季普法活动,为推进今年“五五”普法活动开了一个好头。一是举办了普法培训班。组织30余名村委会主任和治保调解主任,重点宣传了《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并结合新时期民间纠纷出现的新问题,详细讲解如何依照法律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了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调解水平。二是开展了校园普法活动。联合乡综治办、林业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宝山中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要以“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做遵纪守法好学生”为主题,采取现场提问与举案说法相结合的方式,从开展校园普法的目的意义、如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三个方面入手对广大师生进行教育,该校400余师生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三是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在圩镇设立法律咨询点,每逢圩日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播放法制专题录像和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群众对此十分满意。今年春季,该所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450余份,播放专题录象带十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彭卫纲 林万青)


              新干县开展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 3月22日是第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届“中国水周”。新干县开展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主题为“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宣传的内容为《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活动:一是3月22日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水管站的工作人员在水利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宣传新水法规定的各项水管理制度。二是在墟镇、交通干道、圩堤书写永久性标语和悬挂临时性横幅、县广播电台集中播放有关水法宣传的稿件、各乡镇编写一期以上的墙报。活动期间共书写标语100多条、横幅30多条、出墙报20多期。三是集中解决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发展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一些有代表性的具体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新干县普法办)


                 瑞金市大力开展“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

  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届“中国水周”。瑞金市突出“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主题,在市电视台连续刊播《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和“中国水周”宣传口号,出动宣传车在市区、圩镇和各重点取水企业宣传,分发水法规手册和宣传单;各乡镇也通过张贴标语等活动,形成方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水周宣传效果。还把水周宣传与行政执法结合起来,对不依法取水、缴费意识淡薄、拖欠水资源规费的取水户送法上门。据统计,全市共发放宣传单4000多份,追缴拖欠规费16000元,有效地增强了市民依法取水用水意识,为推进该市依法治水工作起到积极作用。(瑞金市司法局)


                  峡江县司法局创新举措 扩大社会影响力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峡江县司法局今年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以便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该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单位“一把手”通过有线电台发表电视讲话,重点介绍司法行政机关几项主要职能,并向全县人民公开2007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通过举办法制讲座,设立咨询台,散发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司法行政工作大造声势,营造出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全县人民广泛关注的良好发展态势;五是在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三种意识”即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展现峡江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公正、热情服务、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的新形象。(峡江县司法局 邓秀贞)


                  金溪县开展“五一”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五一”前夕,金溪县普法办为了宣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县“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的安全,联合金溪县安全监督局、金溪县交警大队、金溪县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五一”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这次法制宣传分成四个小组:一是宣传小组,普法办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法制宣传车、宣传栏、设立咨询点、书写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二是交通安全小组,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检查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无阻。三是药品、食品督查小组,县药品、食品监督局负责全县食品卫生方面宣传检查工作,主要是针对农贸市场、宾馆、洒店进行抽查。四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县安全监督局负责对全县乡镇烟花、爆竹生产行业进行安全督查。

  通过开展这次活动,进一步宣传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全县节日安全与稳定。(金溪县普法办 徐跃进)


         创新普法载体  营造学法氛围——遂川县开办《法制道德园地》电视专题节目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开展法制教育,历来存在着人员居住不集中、时间不统一、工作不固定等特点,针对学法对象的这些特点,遂川县不断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学法氛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文广局和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在遂川县电视台开办《法制道德园地》电视专题节目。开办该节目是该县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和政法综治工作,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顶新举措。

  《法制道德园地》电视专题节目是以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统一录制的《农村普法》DVD光盘为主要内容,围绕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围绕农村土地和农业生产,围绕农村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结合农村特点、热点、难点等实际,采用访谈等节目形式,讲解阐述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节目每月四集,每月25、26、27、28日每天一集,在《遂川新闻》、《天气预报》节目后播出。

  该节目播出后反响很大,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踊跃收看《法制道德园地》节目,营造了一种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氛围,达到了预期效果。(遂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