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导介绍 | 走进司法厅 | 厅直单位 | 发展规划 | 投诉热线 | 法律服务信用体系
    
搜索:
 
  
 
海南: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 唤起农民法制新观念
 
 
2007年7月26日
 
 

                       海南省法宣办

  海南是个农业省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5%。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海南,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海南省法宣办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中之重,于2006年9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省2531个行政村和92个国营农场的3292个生产队分期、分批、分阶段实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把"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惠及全省农民的一项大事来抓实抓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并作出重要批示:"应紧密结合农垦并场队及其它农村违法、涉法较突出的实际情况进行普法宣传。" 2006年9月8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9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法律进乡村"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宣传部长周文彰同志三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于10月9日亲自召集全省各新闻媒体开会,就"法律进乡村"宣传报道工作进行部署。省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深入基层普法,并包村包点,全面推动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法宣办成立由16人组成的3个督导组按东线、西线、中线来分片负责,"法律进乡村"工程一开始,就一边推进一边督导。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领督导组深入偏远地区的黎村苗寨督查调研,认真了解进展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确保了"法律进乡村"工程的顺利实施。全省各市县、单位根据实际进行了周密部署,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贯彻落实,把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在年度财政经费没有列入预算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为"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实施直接面对全省2531个行政村和整个农垦系统,近600万农民群众,点多、线长、面广,如果不把握住重点,平均用力,将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在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中,我们着力突出以下重点,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一是突出重点对象。第一期工程重点选择经济、政治基础相对薄弱,某些问题相对突出的407个行政村进行。第二期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基层建设相对较好,个别问题仍然突出的900个行政村进行。第三期重点选择基础较好,各项建设较为完善,已成为或即将成为"民主法治村"的1224个行政村进行。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宣传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现状缺乏什么法律就突出宣传什么法律,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使农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是突出试点单位。既坚持全面推进,更注重抓好海口、儋州、农垦三个试点,做到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各市县、各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普遍建立并抓好示范点工作,推动了面上的普法教育。四是突出重点人群。既突出村干部、村民代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又覆盖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使其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违法犯罪。

  三、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我们在继续采用传统法制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通过实施咨询进村、资料入户、顾问到村等十项措施,大规模深入农场、农户第一线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农民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相结合,与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其真正融入矛盾纠纷调解之中,融入法律服务之中,融入司法活动之中,融入文化娱乐之中,有效地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一是法制宣传队伍到乡村。充分整合和利用职能部门丰富的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组成166个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县为单位,由2774人组成的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为"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员保障。二是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通过编印通俗易懂、便于携带的《农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手册》赠发第一期407个行政村的21万多农户,用普通话、地方语言录制《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100问》光盘2771套发至全省2531个行政村播放等,直接向每一农村每一农户赠送了57.7万册法制宣传资料。三是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座到乡村。专门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抽调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精通法律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分期分批到各行政村举办法制讲座2168场、法律咨询1903场,现场受理纠纷,就地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四是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广泛吸收和招聘优秀法律工作人员,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在407个行政村全面建立起了法律援助网络和法律顾问网络。其中全省各市县(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407个村配备了2762名联络员,196个乡镇设置了292个工作站,731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五是以案示法到乡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选择81宗典型的涉农案件深入乡镇、农村和黎山苗寨公开庭审,既当场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又使在场观看的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直观的法制教育,取得了"个案普法"的特殊效果,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六是法制文艺到乡村。充分整合各地资源,挖掘潜力,克服重重困难,创作出了一批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通过琼剧、调声、木偶戏、山歌剧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深入乡村巡回演出356场,寓教于乐。七是人民调解落实到乡村。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属、征地补偿纠纷突出等情况,召开81场现场示范调解大会,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全过程,做到边依法调解纠纷,边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边引导村民依法解决矛盾,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八是综合治理到乡村。把"严打"、"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治理活动与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治安"重点区"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墙报、图片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及打击毒品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据统计,2005年9-12月,我省发生民间纠纷4853宗,调解4636宗,成功4365宗;群众上访2174宗,解决1659宗;社会治安案件6186宗,解决5213宗。2006年同期,发生民间纠纷4055宗,调解3901宗,成功3663宗;群众上访1477宗,解决1217宗;社会治安案件5372宗,解决4824宗,与2005年同比均有明显下降。九是民主法制建设到乡村。一方面,结合市县基层换届选举,组成普法工作队深入乡村,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民主权利意识,为乡镇基层顺利换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结合"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等,指导村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务财务两公开等各项制度,明确村民和村干部的权利义务等。十是解决实际问题在乡村。组织法宣巡回工作组、政府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网络等深入农村排查摸底,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归纳建档,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02件,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1379件,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媒体推动,营造氛围

  "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以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以及中国普法网等密切关注,先后多次报道,充分发挥了导向作用。2006年12月23日和今年1月17日,中央电视台《正点新闻》和《新闻联播》分别对我省"法律进乡村"情况进行了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全国九省构建和谐社会典型做法进行报道,我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海南各大媒体给予极大关注,把"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当前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内容,专人负责,专人策划,设置专栏专版,图文并茂,全方位跟踪报道工程实施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深入开展。海南省电视台分别在《海南新闻》、《直播海南》、《第一关注》、《走进农家》、《法制视窗》、《老爸茶坊》等栏目,通过人物专访、现场跟踪等形式进行了报道。截止去年12月,省内外各媒体发表和播出相关报道700多条,为"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实施营造了浓烈的舆论氛围,成为整体推动"法律进乡村"工程不可或缺的力量。

  五、惠泽农民,群众称赞

  "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是一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好事"。省督导组深入基层督导工作时,聆听了村干部和村民的呼声。陵水县港坡村的村民都是第一次在乡村看到法院公开审案,村民们说:"巡回法庭到乡村,既能帮助村民就地了结'官司',又能以案示法,让村民学到法律知识" 。在文昌市瓦灶村村长的家里,几位村民你一言,我一句,都希望"法律进乡村"持续开展下去,服务农村、利益百姓。村长黄循荣手里拿着一本赠发不久的《农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手册》颇有感慨地说:"这本书我翻了几遍,很适合农村农民,尤其是我们最底层的村官,要是早些时候有了它,我就少费许多心血,少伤许多脑筋了" 。儋州市高堂村委会主任吴为祥在与法律顾问陈平签定合同后高兴地说:"高堂村最紧要的问题,是以前开发区征地时手续不全,以及安置费没有解决好。村民们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有了法律顾问,村委会将请律师为村民们提供法律帮助,解决疑难" 。东方市三家镇老乡村和官田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村民之间存在隔阂,而官田村民外出须经过老乡村,老乡村常常以断路要狭官田村,造成两村村民经常产生矛盾纠纷。在"法律进乡村"中,工作组一方面做好沟通调处工作,一方面积极争取市政府拨款5万元为官田村修路,切实解决了两村都关切的问题。在新路开通仪式上,官田村60多岁的符大爷流着泪握住工作组组长的手激动地说:"谢谢工作组,为我们解决了几十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我省"法律进乡村"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在有关部门的领导、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借鉴各地先进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海南、法治海南作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