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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07年8月9日
 
 
黄素英厅长参加省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配图)第9、10张

7月12日上午,省司法厅和南昌市司法局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隆重举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启动仪式。以这次启动仪式为标志,主题实践活动正式转入工作实践阶段。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素英,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春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夏太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副巡视员简明龙出席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志坚作了重要讲话。启动仪式由南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建民主持。
随后,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作了公开承诺表态,法律服务机构与有关单位举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签订仪式。由24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兵分三路,分别进驻青山湖社区、青山湖区民营科技园、南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小分队成立以来的首次亮相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黄素英厅长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顶着炎炎夏日,深入法律咨询现场进行了视察。
(省法宣办)

邓奕强副厅长参加南昌市普法
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并讲话

6月7日上午,南昌市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隆重表彰2006年度“模范基层执法单位”和“模范法制工作者”,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今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副厅长指出,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年,在省一级启动之后,南昌市精心组织,争取了新一轮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良好开局,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经费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为各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具体表现在“五个有”:一是领导重视有高度。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余欣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以及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重点企业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二是宣传启动有广度。在八一广场隆重举行了万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启动仪式,为“五五”普法大造声势。三是经费保障有力度。市本级按人均0.1元、县(区)按人均0.2元的标准落实了普法专项经费。四是制度创新有深度。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三项制度(即《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暂行规定》、《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南昌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奖惩暂行办法》)。这三项制度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构筑了一个新的平台,在运行机制上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五是典型经验有亮度。如南昌县试点“三抓两带四到家”(即县抓乡、乡抓村、村抓组,党员带干部、干部带群众,法律书籍送到家、法律知识传到家、法律服务帮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西湖区利用“巴士在线”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还有南昌县、安义县的“百米法制宣传长廊”等,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都有工作亮点和好的经验。
邓副厅长强调,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南昌市要乘势加压,力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再谱新篇章。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直接致力于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而实施的社会系统工程。一个地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如何,直接反映了一个地方公民知法守法护法以及诚实信用的状况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去年,南昌市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同时被评为国内“最具投资潜力的城市”,我认为前者为后者创造了有利条件。实践也充分证明,自1985年开展的全民普法工作,对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对于广大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唤醒和逐步提高,对于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很大贡献。普法工作已开展20多年,虽然成绩不小,但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也就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出现了松劲甚至厌烦情绪,这对工作是十分有害的。现在,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南昌崛起,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将面临重大考验。只要我们进一步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好他们的职能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肯定会更优化,和谐南昌建设的各项工作肯定也会更顺利。二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普法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的创新。南昌市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推广,希望继续发扬光大。但是,实践无止境,创新也无止境。普法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如选择法律法规施行日、纪念日、节假日、宣传周、宣传月、寒暑假、农闲季节等时机进行普法,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普法。从今年起,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我们省将适时开展“百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百佳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百佳民主法治社区”等“五个百佳”创评活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今年内也将启动。希望南昌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把握标准、积极实践,典型引路、规范运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各项创建创评活动,为全省推广普及积累经验,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省法宣办)



邓奕强副厅长参加南昌市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
(配图)第2、3张

7月15日上午,邓奕强副厅长带领厅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有关处室同志来到南昌八一广场,与南昌市司法局一道,参加全市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并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
这次活动是南昌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直部门、行业集中开展的面向群众广泛征询意见的重要活动,旨在鼓励、引导、支持群众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新平台,畅通群众诉求的新渠道,树立政府部门的新形象。
在活动现场,南昌市司法局的咨询台前一直是人头攒动,邓奕强副厅长一行与南昌市司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一道,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耐心解答法律咨询,热心讲解法律知识,展示了司法行政部门良好的政风行风。半天活动期间,南昌市司法局咨询台共接待群众现场征询91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上万份,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厅法制宣传处)

全省各地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

编者按:为加强物权法的学习宣传,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转发了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了有声势、有深度的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物权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景德镇市:5月10日上午,景德镇市举办《物权法》专题讲座,市委常委、政法书记王力农主持讲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龙卫球应邀主讲。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副县以上领导干部600多人参加了听课。龙卫球结合多年法学实践,从制定《物权法》的重要意义、法律起草过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王力农在听取讲座后强调,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物权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充分运用《物权法》等法律手段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全力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促进依法治市进程,服务全市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宜春市:5月27日上午,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物权法》专题讲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程聘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刘云华副教授主讲,刘定明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市委书记宋晨光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讲座,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共700余人参加。刘定明常务副市长在讲座结束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制定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掌握好《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同时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认真实施好《物权法》。二是要把物权法列入全市“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在各行各业中,掀起一股《物权法》学习热潮。三是要灵活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传媒等多种宣传手段,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宣传的效果。
抚州市:6月11日上午,抚州市在市行政中心主会场举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听取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全弟作《物权法》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市委副书记李舰海主持,市委中心组在家成员及列席人员,市直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共800多人聆听了讲座。王全弟就物权法制订背景、物权法与建设和谐社会关系、物权法的基本框架、物权法关乎民生的几个问题四个部分对《物权法》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解读。李舰海在听取讲座后指出,《物权法》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第一次把合法的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物权法》,树立正确的物权观念,保障一切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新余市: 7月11日,在市会展中心多功能厅举办了《物权法》法制讲座。讲座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跃辉主持。此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谷先生讲学。在家的市四套班子领导、市法院院长李丽君、市检察院检察长蔡田等同志带头参加了讲座。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法制辅导员,市、县(区)两级部分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法律爱好者共400余人参加讲座。张谷教授从中外《物权法》对比的角度,列举了系列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生动风趣地为大家讲解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权法。王跃辉副市长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依法治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重大意义,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以此次法制讲座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九江市:7月24日上午,九江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从北京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王轶教授进行了专题知识讲座。王教授重点讲述了《物权法》确立的法定、公示、区分三个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模式等内容,并就《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以及对广大民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带来的影响作了精辟剖析。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叶国兵,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冯静,市政协副主席陈晖,市中级法院院长陈坚,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德胜同志,市直各单位领导和法律工作者300余人聆听了讲座。

我省各地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

编者按:6月26日是第20个国际禁毒日,今年禁毒日的主题是“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围绕这一主题,省司法厅、省法宣办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省禁毒委员会、南昌市禁毒委员会联合举行“6•26”国际禁毒日大型宣传活动
(配图)第4张

6月26日,省禁毒委员会、南昌市禁毒委员会在八一广场举行了“6•26”国际禁毒日大型宣传活动。副省长熊盛文参加活动。
在活动仪式上,省禁毒委员会、南昌市禁毒委员会通过向南昌市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和“禁毒教育示范学校”授牌、万人签名等多种活动形式,宣传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禁毒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禁毒的坚强决心以及禁毒成果。活动倡议:“禁绝毒品,拥抱健康,和谐创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要拒毒、防毒,珍爱生命,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为根除毒品、构建和谐平安江西作出积极贡献。
省、市禁毒委相关领导以及娱乐业主、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上千人参加了活动。
(省法宣办)

省监狱系统在罪犯中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省监狱管理局于6月26日至7月10日在全省监狱罪犯中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各监狱以提高宣传教育质量为落脚点,从实际出发,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在罪犯中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的课堂教学或专题讲座。南昌监狱、洪都监狱、女子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或安排负责禁毒教育的民警多方收集资料,认真备课,以监区为单位组织课堂教学;或邀请有关专业人员为罪犯举办禁毒知识专题讲座,全面介绍禁毒知识和禁毒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服刑人员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二是通过墙报、宣传栏、标语、监狱小报、广播、电视等狱内媒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声势。活动期间,全省各监狱的监区文化建设均以禁毒宣传教育为中心,景德镇、赣西、赣江、温圳、洪城、女子等监狱制作了两期禁毒专题墙报,并在监狱报上开辟专版介绍禁毒知识和供罪犯交流学习体会;未成年犯管教所启明电视台特别为禁毒宣传制作一部专题片《与死神共舞》,安排在周末“启明电视台播放日”循环播放,各管区积极组织未成年犯按时收看;南昌监狱组织罪犯收看警示教育片《中国禁毒行动》,提高罪犯对毒品危害的认知能力和抵御能力。
三是开展征文和演讲活动。为了巩固和发展宣传教育的成果,南昌、赣西等监狱分别举办了以“泣血的罂粟”、“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征文竞赛活动;赣州监狱组织了一批改造表现较好的涉毒罪犯进行了题为“毒品的危害”的演讲,他们的现身说法使全体罪犯受到了一次真实、深刻的教育。
四是对涉毒罪犯和有吸毒史的罪犯进行一次深入的个别教育,劝诫他们要远离毒品,不能出狱后重蹈覆辙。洪都监狱专门组织涉毒罪犯收看禁毒专题电视片,并集中讨论毒品危害,撰写心得体会;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全所求助心理咨询的人员中,排查出有吸毒史或涉毒的罪犯,由服刑指导中心针对这类罪犯进行心理咨询,运用科学的方法,帮助他们回忆涉毒经历,找出吸毒的心理原因,重新评价自己,让他们在主观意识上建立脱离毒品的强烈自我要求,投入完全健康的生活态度。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活动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
(摘自省监狱局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

大造声势 多家联动
省劳教局“6•26”活动有声有色
(配图)第6、13张

为扎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加大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力度,“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省劳教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劳教场所紧抓“二个着力点”,开展了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报纸上有禁毒文章、电视有禁毒画面、广播有禁毒声音、场所有禁毒标语”的立体化宣传氛围。
一是以深化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内涵为着力点,开展了“三结合”活动,即把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与预防艾滋病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社会帮教相结合。二是以丰富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着力点,开展了“九个一”活动。即“出一期禁毒专刊,举办一场“忏悔之声”报告会,开辟一条“禁毒专栏”的宣传长廊,举行一次大型禁毒图片展,看一场禁毒教育专题片,听一场禁毒戒毒知识专题讲座,读一本禁毒书籍,写一篇观后感,组织一场禁毒知识竞赛,走进社区开展禁毒宣传”。
同时,为进一步营造禁毒法制宣传声势,突出劳教戒毒工作亮点, 6月26日,共青团江西省委、省青联、省学联联合省劳教局共同主办了禁毒专场文艺演出,到省强制戒毒劳教所进行慰问帮教,共有600余名劳教人员观看了演出。应邀出席这次活动的有团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肖洪波,团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省青联秘书长凌卫,团省委学校部部长、省学联秘书长曾萍,团省委统战联络部副部长、省青联副秘书长李超群,省劳教局局长周仁庚,省劳教局副局长傅志远。整台节目由省青年艺术团、江西省城市学院艺术团、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劳教学员联袂出演,节目内容形式多样,我省青年艺术家们表演的器乐演奏《阳光》、通俗歌曲、戏曲串烧和大学生们奔放的现代舞《挑战未来》释放出了青春的活力,引起了劳教学员的共鸣。劳教学员表演的配乐诗朗诵《在回家的路上》真实地表现了与毒瘾的心理抗争与较量,呐喊出了吸毒必戒的绝心;《给妈妈的一封信》则是一封对母亲忏悔的血泪书,是一个迷途浪子对劳教民警教育感化挽救的讴歌。演出中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欢笑与泪水交融在一起,劳教学员们更加坚定了与毒瘾抗争的信心。江西卫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作了报道。
(省劳教局 吴瑾供稿 张惠江供图)

九江各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九江各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仅6月份,市、县两级禁毒成员单位就出动宣传人员1000多人次,举办禁毒宣传16场,悬挂横幅近千条,宣传展板500余块,分发禁毒宣传单2万余份,再一次掀起了禁毒宣传教育的活动高潮。
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后,九江日报、浔阳晚报刊登出“6.26”国际禁毒日专题报道,市、县两级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连续播放禁毒委领导的电视讲话,滚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面向全民开展禁毒教育。
二是在监管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国际禁毒日这天,市禁毒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组织人民群众、团员青年及在校学生代表分别到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九江市劳教所参观,对吸毒人员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与吸毒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认识,发动在所人员检举揭发,提供有关毒品犯罪线索。收教人员主动与干部、记者谈认识、谈教训、表决心;劳教人员展开讨论、交流思想认识、撰写观后感;戒毒人员更是从自己的吸毒经历以及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方面,进行现身说法,戒毒人员在表示决心要痛改前非、戒断毒瘾的“抵制毒品 参与禁毒”横幅上郑重签名,部分戒毒人员还表示离所后要自愿担任禁毒宣传志愿者,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来开展禁毒宣传。市教育局、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过在学校展出禁毒图片、播放禁毒VCD光盘、上法制课、举办师生禁毒签名及向学生发放《中学生禁毒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学校师生宣传识别毒品知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在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刷写宣传标语、社区宣传员宣讲、入户散发宣传册、组织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观看禁毒宣传光碟等形式,把禁毒法律知识送到人民群众身边,让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毒品的危害性和国家的禁毒政策法规。6月18日,永修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妇联等单位的领导,带上慰问品和法制宣传资料,到有吸毒史的人员家中,对有吸毒史的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走访、上门宣传禁毒法律知识,教育有吸毒史的人员及其家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帮助有吸毒史的人员搞好戒毒工作,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四是通过公开审判涉毒案件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6月26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因贩卖、运输毒品1000余克而震惊全市的大毒枭钟明公开审判、并执行枪决,有力地打击了涉毒犯罪,起到了很好的禁毒宣传教育作用。
五是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活动。 6月26日上午,九江市、浔阳区两级禁毒委共22家禁毒成员单位在九江市繁华地段四码头联盛广场举行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市区两级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与群众“零距离”交流,市区领导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这次活动除了展出禁毒宣传图片、现场咨询,利用宣传车广播和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宣传单外,还悬挂100条“禁毒灯谜”让群众竞猜,并发给猜中者小奖品,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使10000余名群众参与了禁毒宣传,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各县、市(区)也分别在城市重要地段或重要部位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九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6.26”国际禁毒日期间
鹰潭市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拒毒、防毒、反毒能力,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抵御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根据省禁毒委《关于切实做好“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我市各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一是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魏运亭在鹰潭日报发表了题为《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禁毒暑名文章。二是6月26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杨晓群发表了禁毒电视讲话。三是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毒品,防范侵害”为主题的禁毒征文和演讲活动。四是在贵溪、余江城区举办了禁毒图片展览及禁毒青年自愿者签名活动,月湖区召开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禁毒教育警示会,龙虎山管委会在风景区向游客散发了禁毒宣传品。五是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了32条禁毒标语,江西新法制报、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分别刊登、播发了我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相关情况。
                        ( 鹰潭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