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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第六期)
 
 
2008年1月2日
 
 

              宜春市八项举措强化农村普法工作

  一是选准贴近农村实际的普法宣传内容。紧密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密切联系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维权办公室;同时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供维权和诉讼服务。

  三是用活用好普法宣传平台。利用各种创建活动平台,借助主办方的力量,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开设专栏、专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四是建立巩固普法宣传阵地。以乡镇司法所为平台,加强法制辅导,做到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通过开展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同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

  五是大力加强普法培训力度。利用三年时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干部,建立“两委”干部学法档案,从“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制的干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

  六是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培育、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整合普法资源,创新工作领域和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辐射面和影响力。

  七是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对象进行法制宣传,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调处、早教育,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

  八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普法机构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宜春市普法办)

 
             横峰县集中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

  9月上旬至10月上旬,横峰县普法办联合县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信用联社、计生委等部门,统一时间,统一力量,深入全县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展了一次庆“国庆”迎“十七”大召开送法下乡活动,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和达标活动。积极推广优秀社区创优工作经验,引导和支持其它社区、村委会学习其先进工作经验,并现场察看指导,对一些村委会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二、多方联动,共同普法。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支持下,选择人流主干道,举办了十余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宪法为主,重点宣传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物权法,同时围绕当前该县工作重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密法、水法、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

  三、深入基层,以案说法。十月金秋正值农忙,除了设立咨询点,还深入田间地头,直接向村民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莲荷乡丁家村、姚家乡后占村、葛源镇葛源村等地都活跃着法制宣传工作者的身影。农民农忙又不误学法,直夸我们此举办法好。同时我们现场办公,以案说法。新篁陈村湾村村民吴某某与蒋某某两家相邻,因宅基地一事发生纠纷,甚至动武,经村委会、办事处调解仍无果,得知此事,司法局派出一名律师与国土局纠排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耐心疏导,细致讲解,终于使两家达成协议,不再冲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融法律宣传于纠纷排查之中。

  四、形式多样,广泛学法。县电视台、县报社开辟专栏宣传法律,各单位悬挂横幅、出墙报,组织单位人员学习相关业务法律知识,社区开展老年文艺演出宣传法律。一时间法律宣传,法律学习无处不在,全县上上下下学法、用法、守法,形成了良好的法制氛围。(横峰普法办)


            新干县六项措施力促法律进乡村

  一是法制宣传队伍进乡村。全县以司法所为载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法制宣传团,进驻经济、法制基础相对薄弱、法律问题相对突出的行政村,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针对农村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编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免费发到各村。

  三是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在全县范围内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做到各乡镇均设有工作站。

  四是人民调解到乡村。完善充实各村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民主法治建设进乡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实现村民委员会依法治村、依法管村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六是解决实际问题在乡村。乡镇司法所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新干县司法局 胡小娟)


            石城县部署今冬明春“送法下乡”活动

  近日,石城县结合县委、县政府下派科级后备干部挂职到乡镇抓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冬闲季节这一契机,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今冬明春 “送法下乡”活动。

  一、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要以农村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带动闲散在家的农民、流动人口、经商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学习。二是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把相对边远的乡镇(村落)作为重点,在工作力量和活动安排上予以倾斜。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内容,注意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除恶打黑”、稳定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相结合,与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和依法治访活动相结合。

  二、开发和利用多种有效形式。一是继续利用集日、走村串户等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建立一批规范、长久的普法阵地,营造“出门见法律,处处受教育”的良好环境;三是与法院、公安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深入农村实地办案、执法,以案讲法;四是针对问题较多的乡镇、村落,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法律宣讲团,巡回宣讲,解决问题;五是利用春节期间农村搭台唱戏的风俗,宣传法律。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开展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活动为依托,搞一次农村普法调研活动,寻找规律和有效方法,为“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石城县法宣办 赖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