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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日荷花别样红——宁都县洛口镇员布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做法
2008年1月2日
宁都县法宣办 舒地发
员布村位于赣南山区北部,环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团结水库。从高空鸟瞰,恰似一块点缀了青山绿水、田园农舍的巨布。全村有耕地3000亩,山林41000亩。辖27个村民小组,总农户587户,人口2360人。该村地处库区,居住分散,这是制约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面对现状,员布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不畏惧,不退缩,理清思路,积极应对,走出了一条通过民主法治新农村的创建,来推进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自1986年“一五”普法开展20多年来,员布村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风民风根本好转,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大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最近被省、市、县推荐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明确一个思路:举全村之力,建设民主法治新农村
员布村环境特殊,居住分散,民情复杂,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从“一五”普法开始就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他们认为,只有靠民主法治的手段,提升村民素质,加大自治力度,建设新型农村,打造南方山区与绿水青山相匹配的灿烂奇葩,员布才有希望,员布才有合力,员布才有和谐,员布才能彻底改变贫困落后面貌。20多年来,他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精神,一任接着一任抓,一届接着一届干。虽然村班子多次进行了调整,村干部也换了不少,但抓民主法治新村创建的信心、决心却从未动摇过。他们从强化领导入手,成立了“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亲任组长,设立了办公室,与村矛盾纠纷调解庭合署办公。三名村干部率先垂范,分别兼任了所包片的法制宣传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他们像传教士一样,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村支书董光文为了推动全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曾在今年6月份连续三天加晚班,组织新村点的68户农户上法制课,讲政策、讲法规,统一了村民的思想,提高了群众的认识,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从而为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住两条主线:村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依法治村工作的全面推进
为了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他们除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学习、宣传每年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外,还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的特殊要求,邀请检察官、法官、律师或专家、学者给群众上法制课,有时还利用节日、街日、庙会等群众聚集的机会,请文艺团体给群众表演法制文艺节目,千方百计向群众灌输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学法、用法、守法,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
特别是在加大依法治村力度方面,他们倾注了更多的心血和汗水。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他们不但在形式上建立了全县最标准、最规范的公示栏,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做到了公开透明,整个过程都有村民代表参与监督,让群众放心、满意,没有任何人、任何时候提出过异议。村里每年都要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好事,如果需要群众掏腰包,村“两委”一定会先召开党员会、群众代表会征求意见,然后按“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由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他们的组织、宣传工作做得更到位,在具体的选举过程中,完全按照“组织法”和“自治章程”以及上级要求操作,每次海选都能达到群众意愿与上级组织意图相吻合,这是该村多年来民主自治、和谐进步的法治基础。
三、建设三支队伍:村“两委”中坚力量、法制宣传员骨干队伍、“五老”宣讲志愿者队伍
普法、依法治村,领导重视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队伍建设是保障,创新方法是灵魂。没有一支过硬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开展工作,取得成功,那是不可能的。基于这一认识,该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自觉当好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还主动担当了弘法的使者,这是该村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中坚力量。
员布村落分散,全村27个村民小组,分布在数万亩山水之中,东西相距5公里,南北相间18公里,从村委会到最远的村民小组有15公里。针对这种状况,他们认为,普法只能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多分散少集中的办法,因此,师资即普法宣传员就成了普法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几年来,他们采取组织筛选、自愿报名,请进来上课和送出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养了23名法制宣传员,加上6名村干部,基本实现了每个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一名法宣骨干的目标,这些法宣骨干还义务兼任了所在小组的矛盾纠纷调解员,为普法和依法治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了加大普法的力度,增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学法主动性、积极性,该村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老军人的作用,成立了一支由13名老同志组成的“五老”讲师团,利用节假日,农民夜校等,以故事的形式,寓教于乐,向山里的老俵,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四、创新四种形式:窗口式、流动式、评先式、舞台式
该村积极利用政策法规宣传栏这一窗口、平台,定期刊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及时向群众传递最新的情况、信息,引起群众的关注和互动,达到宣传推广的目的。
该村组织专家、学者、“五老讲师团”定期分片深入山区、库区,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讲座、故事会等形式,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淳化民风。员布村地处库区,没有人偷鱼摸虾,这是民风淳朴的表现,也是法制宣传普及,深入人心,深入千家万户,人的素质提高的最好证明。
为了营造依法治村的浓厚氛围,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该村每年都要开展“七好”评选活动,即在群众中评出好法宣员、好调解员、好公民、好兄弟、好邻居、好儿女、好媳妇,村里还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奖励,并于每年的春节期间敲锣打鼓将获奖证书、奖品、奖金送到获奖人员家中,既增添了节日的喜庆祥和气氛,又起到了榜样示范的效应。
该村每年都要请外地文艺团体,深入山区、库区,在群众相对集中的三个片点,集中演出1—2天的法制文艺节目,利用舞台,来吸引群众,宣传普及法律。实践证明,这是农村普法,农民最喜闻乐见的方式,也是宣传效果最好的方式。
五、突出五大效果:提升、民主、推动、示范、和谐
提升,就是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抓普法和依法治村,提升了村民的法律素质,净化了村风、淳化了民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扎实的法治基础。
民主,就是通过“四民主”、“两公开”活动,加大了依法治村的力度,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为将来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大的范围内,加大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夯了基,探了路,积累了宝贵经验。
推动,就是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推动了全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示范,员布的成功,给洛口镇、乃至宁都县的其他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也给我们法宣工作者及治国理政的同志以很好的启示。
和谐,这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取得的综合效应。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员布人更富了、山更美了、水更绿了、居所更漂亮了、村风民风更淳朴了、社会更和谐了。这是我们共同的努力方向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