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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第六期)
 
 
2008年1月2日
 
 

          新余市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法制环境,根据新余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9月份开始,新余市司法局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式多样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采取了在校园内悬挂法制宣传挂图的形式,让学生在观看图片的同时,以一些生动典型的案例启迪学生要遵纪守法。还印制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向学生散发。二是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结合推进农村平安建设活动,利用与县、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送法下乡的机会,在乡镇中学开展了“法律进课堂”活动。市局宣教科的同志还结合一些典型案例精心准备了教案并给广大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广大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培养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意识。三是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在学校周边一些治安较混乱的地区,利用法制宣传车播放录音带,给犯罪分子以有力的震摄,同时提高广大学生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新余市司法局 袁芳平)


            都昌县探索解决“法律进学校”中的三个矛盾

  都昌县在开展“法律进学校”的过程中,努力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三个矛盾。一是解决好落实法制教育措施与减轻学生负担之间的矛盾。要求老师对授课内容预先进行巧妙设计,努力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在向学生进行一般知识教育的同时,将法律知识教育自然融入到学科教学过程中。二是解决好被动宣传与主动接受之间的矛盾。教育者应先受教育,提高教师特别是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自身法律素质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县普法办积极举办包括宣传骨干在内的全县法制宣传员培训班三期,并发挥骨干的带头作用,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法制教育。同时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使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三是解决好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衔接中的矛盾。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有效地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加大整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普法办会同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真正达到家庭、学校、社会在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的最佳结合,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学生的学法。(都昌县普法办)



            兴国县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为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兴国县司法局、交警大队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小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使“三让”(即:“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车让车,让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近日,在兴国县交警大队和潋江镇司法所共同组织下,兴国县实验小学和兴国一中师生共1000余人聚集一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交警大队民警及相关专业人员,为师生讲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有关知识。他们抓住学生易于感动的心理特点,制作出生动、感人、意味深长的讲话稿,从取材方面尽量贴近生活,举出与中小学生有关的事故案例,并从每一起案例中总结出违反交通法规的教训,做到例中有法,法中有例。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编制出易于操作的有关规定,如在马路上行走的规定、在马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定,并教给学生避免交通事故的骑车方法等,使学生听取后震动大,感受深,从而达到受教育的目的。(兴国县司法局)


            乐安县召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

  为了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乐安县于9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流动现场会,县城中小学校长及分管领导和乡镇拟建法制教育基地的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一阶段由县教育局长袁国梁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招携中心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增田中心小学留守儿童保护站和乐安一中法制教育基地,然后集中在县教育局召开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小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司法局长吴小明出席。会上,聂书记充分肯定了招携中心小学法制教育基地这一图文并茂很有特色的做法,同时认为增田中心小学留守儿童保护站搭建起亲情沟通的平台,是解决目前社会两大难题(留守孩、空巢老人)的有效途径之一,这两项工作经验值得推广,并对下一步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三是统筹兼顾,搞好协调。(乐安县普法办)


             彭泽县开展青少年学生巡回法制讲座

  为推动“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近日彭泽县法治办、团县委、县教育局组织二十余名法律志愿者联合开展青少年巡回法制讲座。宣讲团共分三个小组,为期二十天,遍及全县五十六所中小学。讲座内容主要是针对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城乡区别等不同特点,分别制订不同教案,并印发法制宣传资料。10月12日,巡回法制讲座在芙蓉农场中学、泉山中学、芙蓉中学同时开展,近千名师生聆听讲座。广大师生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贴近实际,案例生动,法理清晰,警示入心,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培养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彭泽县法治办)


           安福县积极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为切实发挥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安福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立之际,就制定了周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取得成效。

  一是指派专人负责“基地”的一切日常清洁、维护、接待等事务工作;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参观学习计划,将县城及附近学校近200个班级按每学期全部参观学习一次的要求制定参观计划,并明确参观带队人,截止目前,已组织近60个班约3000人次参观学习;三是安排专人对学生参观学习法制展板内容予以讲解和疏导,确保参观学习效果和秩序。(安福县普治办)


            会昌县麻州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情系留守孩

  会昌县司法局麻州司法所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从本乡镇外出打工人员多,中小学校留守孩多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留守孩”这一社会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依托“一个平台”,宣传“二部法律”,注重“三个重点”,形成“四道防护网”,即依托麻州镇党建“三项创建”活动中设立的“留守孩帮教中心”这一活动平台;加强新修订2007年全省重点普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二部法律的宣传学习;突出学校、社区、村委会三个重点场所,以点带面;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道依法保护和帮助教育留守孩的网络格局。从9月份至今,司法所协同镇属各单位,共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82份,调处留守孩受伤害案件4起,依法劝回欲退学留守孩17人。通过开展活动,引起了全社会对留守孩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关心、关爱,依法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社会留守孩的健康成长。(麻州司法所 曾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