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芦溪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 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 |
|
| |
2008年11月20日 |
|
|
|
|
| |
自9月下旬芦溪县召开提升公众安全感动员大会以来,芦溪县司法局积极部署,狠抓落实,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了全县公众安全感。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县局对所有干警进行再动员,以学习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进一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方案》和讨论制定县司法局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实施方案等方式,使大家了解自身需要做的各项工作,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是开展以 “法在您身边,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从10月27日开始,该局就组织部分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先后在南坑、宣风、万龙山等乡镇开展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活动,发放《物权法》、《农村学法、用法三字经》、《劳动合同法》、《公证法》、《居民安全防范常识》等法律资料5000余册(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征求到建议和意见7条,受到了群众普遍好评。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巩固基层和谐稳定的成果。从10月份开始,芦溪县司法局组织各级调解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地毯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求乡镇调委会及时把排查到的纠纷上报县局,对未能及时调处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由县局或乡镇司法所提供指导性意见,增强案件调处成功率,解决各类积案。
四是配合驻点乡镇开展好“大巡防”和“四个一”活动。从10月15日到11月30日,芦溪县司法局每天都安排了两名干警进行巡防,要求干警把“大巡防”和“四个一”活动结合起来抓,广泛收集群众对全县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