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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素英厅长在全省司法局长会议上强调: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使命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促进依法依规办事
2008年2月27日
在1月14日召开的全省司法局长会议上,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宣办主任黄素英同志强调,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使命,努力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依规办事上下功夫、见成效。
黄素英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手段、载体和机制的创新,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领创新、支持创业、促进和谐、服务崛起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着力“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全过程,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先进理念。二是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强化宪法的核心地位,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服务。三是突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以民事诉讼法等2008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和新颁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有关加强“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意见,带动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四是突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保护、知识产权等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手段的创新,注重“四个拓展”。一是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在巩固板墙报、宣传橱窗等传统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的基础上,建立一批普法灯箱、普法长廊、普法广场等新型载体,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园地的多样化建设。二是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各级各类党校、干校等,通过举办农民夜校、市民学校、法制讲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三是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传媒阵地。有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精品法治栏目和板块,加大法制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四是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平台。以江西普法网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市、县(区)普法网站建设步伐,加强与中国普法网、东方法治网等的链接互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科技含量。
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的创新,开展“四个创建”。一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巩固发展创建成果,注重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扎实的法治基础。二是扩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全面推开各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把全省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启动“法治城市(县区)”创建。认真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的宣传、调研和启动工作,不断探索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四是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引导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健全“四个机制”。一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制。推进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理论调研,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强化对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和法制新闻宣传工作者队伍的组织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推广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一批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四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成员单位和联络员职责,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创造条件。同时,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力度,认真组织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