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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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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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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政协委员视察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新余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7年12月18日,新余市政协副主席郭木根率领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分宜县、渝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加视察的市政协委员有: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刘金生、市司法局局长费占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于敏、市司法局副局长黎仕强、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李国忠。
委员们在听取分宜县、渝水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后,与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事局、司法局、教育局、农业局、经贸局、政府法制办等领导进行了座谈讨论,并深入分宜镇司法所、分宜镇天工社区居委会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了调研。通过视察调研,市政协副主席郭木根一行对分宜县、渝水区自“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好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区)各级领导普遍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各级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等工作已跨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新余市司法局)
万安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情况汇报
2007年12月21日,万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会议,听取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情况汇报。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管普法工作的副县长、县司法局局长和特邀人大代表共30余人。会上,县司法局局长罗跃青同志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作了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听取汇报后展开了讨论,一致认为,“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和普法主管部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落实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的《万安县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把“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推向前进。(万安县普治办)
九江县法治办成功运作2007年公民考试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县公民重点普及法律知识的考试工作,九江县法治办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出新招,使全年的公民考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该县主要采取了联合发文、分开报名、分类考试、送卷上门等措施来改进公民考试工作。联合发文即县法治办联合县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工商联、司法局等七家单位发文,并强调把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增加公民考试的声势和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分开报名即分别在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工商联设立五个报名点,派专人负责分发试卷,以方便不同类的考试对象报名考试。分类考试即根据不同类的考试对象制定考试内容侧重点不同的试卷,使不同类的考试对象提高学法的效率,做到学以致用。如针对公务员,增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针对教师,增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增加《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内容;针对村委会干部,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内容。送卷上门即为了提高参考率,方便群众学法考试,把试卷送到各乡、镇、场、村委会及各厂矿、企业、个体户。
通过以上措施,全县共有7822人参加了全民普法考试,比去年增加了51%,既检验了“法律六进“的效果,又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九江县法治办)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婺源县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
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影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婺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这次活动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现场指导。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为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各项准备工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汪培欣亲自协调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胜堂、县政协副主席汪桂福到现场进行了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都派出了业务骨干参加咨询活动,为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部门支持,规模较大。本次活动共组织了县人大内司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房管局、人口与计生委等11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法律咨询。这次活动参与单位多、规模大,为这次咨询活动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组织严密,准备充分。此次参加咨询活动的所有单位为搞好咨询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播放了农村普法DVD光盘,光盘中教授和专家的讲课吸引了众多路人的观看。
四是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在本次活动中,各单位的咨询人员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每一个法律问题。据统计,此次活动接受咨询500余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劳动纠纷、行政收费、教育、申请办证等各方面事项。各级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工作人员业务精通,服务热情,使群众带着疑惑而来,带着满意而去,整个咨询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有的群众说,要是天天有“12•4”就好了。(婺源县司法局)
上犹县举行“普法城乡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知精神,推进 “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上犹县于2007年12月17日下午在上犹第三中学隆重举行“普法城乡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县领导蓝青、许勇、吴哲出席仪式,县直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县“普法城乡行”法制宣讲团的全体队员以及上犹三中高一年级的全体师生共1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县人大副主任吴哲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蓝青为县“普法城乡行”法制宣讲团和全体队员分别授团旗和佩戴团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勇作了重要讲话。
“普法城乡行”法制宣传活动从全县25个县直单位中抽调30名法制宣传骨干组成法制宣讲团,分成4个小分队,即送法进乡村(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机关(单位)、送法进企业小分队,从即日起到2008年3月底,用4个月时间,分赴全县乡(镇)、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厂(矿)及企事业单位,面向广大乡村干部、农民、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机关干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个私企业职工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讲,着重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开展千人法制问卷调查活动。(上犹县法宣办)
彭泽县开展“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
2007年12月份,为配合全县“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彭泽县司法局将12月份定为“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月”,重点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房产建设单位和部门依法建设意识,为集中整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县司法局会同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成立了依法整治宣传组,出动法制宣传车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制宣讲,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城镇规划区开展巡回宣讲;编发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在县电视台开辟《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建设美丽和谐家园》专栏,依法对整治行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二是在县城集镇和城乡结合部重要地段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散发《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规政策资料1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0多幅、展牌12块,并举行了与城市规划、土管、建设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奖竟答活动,将依法整治宣传月活动引向高潮。三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学法培训活动,县法治办充分利用自身法律培训中心有效载体,对依法参与整治行动的干部和专业人员先期开展了规划、土地、房产管理新政策的系统培训。同时,县司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调查摸底,积极做好依法查纠工作,对有违法违章建房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依法宣传,促使其自觉依法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自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整治行动有序依法推进,无一起突发事件发生,促进了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赢得了民心,促进了社会和谐。(彭泽县司法局)
万年县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活动
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万年县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从去年5月份开始,万年县司法局组织县老年法制宣传腰鼓队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活动,积极推动了“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法制文艺巡回演出中,万年县老年法制宣传腰鼓队充分发挥老干部、老职工、老党员热衷法制宣传、擅长文艺、乐于公益事业的优势,精心编排了脍炙人口的法律文艺节目。他们表演的欢乐腰鼓、秧歌、舞蹈、快板、小品等节目,使广大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受到了法制教育。与此同时,万年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以此为契机,顺势开展了宪法及全省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万年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荣来,县人大副主任周致清、县政协副主席汪志敏等县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了巡回演出活动。
据统计,该县共开展巡回演出157场次,共计4万余人观看演出,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千余人次,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万年县司法局)
上饶市信州区精心编织社区法治网络
2007年来,上饶市信州区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结合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编织社区法治网络,提高了社区居民法律素质,营造了社区法治氛围,保障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维护了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区将社区法律工作站作为社区法治网络的第一个节点,由政府投资,社区居委会搭建平台,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各类法律资源,建立了社区法律工作站。社区法律工作站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为一体,开辟了社区工作新的途径,成为信州区推进“法律进社区”最有力的“桥头堡”。
该区积极整合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社区法律资源,在社区建立起3支法律工作者队伍:由公、检、法、司抽调人员组成政法服务队,定期在社区治安巡逻、举办法律咨询,为社区居民提供非诉和诉讼服务;在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兼职法律工作者,作为社区常年法律顾问;行政执法机关将社区作为重要的执法服务对象,深入社区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和职能服务。
为弥补专业法律工作者队伍数量与大量的社区法律需求的矛盾,区司法局还组建了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广泛吸纳政法系统离退休人员、法律系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志愿者,引导他们自觉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法治化建设,为法律进社区工作,注入了活力,增强了生命力。(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法宣科)
会昌县司法局麻州司法所构建网上普法平台
会昌县司法局麻州司法所顺应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政府的发展潮流,从本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各单位普遍配上电脑并联上互联网的新形势出发,充分发挥电脑及网络这一新办公工具的优势作用,创新普法形式,构建网上普法、学法平台。
一是由司法所和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为全镇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使用的已上网37台电脑,申请免费电子邮箱,并将2007年重点普及的法律发送到各电子邮箱中,由使用者保存在电脑文档上,以备随时点击电脑,方便阅读学习。
二是建立网上学法兴趣小组。由司法所组织对法律兴趣较浓厚的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成立网上学法兴趣小组,经常性从网络上搜集最新生效法律法规、法制动态、法制新闻内容,供网上学法兴趣小组成员共同学习、探讨。自构建网上普法平台以来,该镇的学法兴趣小组成员由组建时的7人增至现在的15人,正逐步扩大。
三是开展网上案例讨论。每周一晚上,多数人都会上网,此时由学法兴趣小组将网上的一些典型案例搜出来,或者将本镇发生的涉法案件编辑好,发送至37台已上网电脑上,由司法所和办公室组织大家在网络上开展案例讨论,以讨论促学习。
网上普法、学法平台的构建,增强了学法普法的互动性,提高了普法对象的学法积极性,顺应了电子政务、信息化社会发展潮流。(会昌县麻州司法所 曾检明)
浮梁县鹅湖镇建立“五化”普法模式
浮梁县鹅湖镇司法所,针对农户居住分散,农民文化差异大,遇事才求法律的实际情况,经过多年实践,逐步摸索形成了“五化”普法模式。
一是普法队伍网络化。镇司法所在各村(林场)、镇属企业单位挑选一名政治责任强、文化程度高、懂法守法而且热心于法制宣传工作的同志作为骨干,每年集中培训一次。然后,由他们对所在村(场)、单位的普法宣讲员组织学习法律知识,最后由宣讲员到各责任区进行宣讲。这样,基本形成了一个覆盖全镇范围的普法骨干网络。
二是普法时间密集化。该镇农村青壮年60%以上外出打工,90%以上的人都要回家过春节。针对这个实际,镇司法所适时组织全镇的普法骨干和宣讲员分头开展活动,主动上门找外出务工人员了解他们对法律的需求以及所遇到的涉法问题。这些普法骨干能现场解答的则现场解答,不能解答的,带回镇司法所统一梳理汇总。然后,司法所聘请县、市有关法律专家举行外出务工法律知识讲座,并印发相应的学法用法小资料。
三是普法形式多样化。农村的特点决定了普法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必须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对涉及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则集中农村“两委”干部分期分批培训、听讲座,带着问题座谈讨论;对重点普及法律的宣传则在各企业、学校、村民小组宣讲,张贴宣传资料,书写黑板报,把宣传延伸到各个角落。再就是结合调处矛盾纠纷,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在乡村,每年都会发生一些性质不同,情节各异的民间矛盾纠纷,该镇司法所牢牢抓住调处这个载体,坚持一边调处,一边宣传法律,效果很好。
四是普法对象定向化。所谓对象定向化,就是因人制宜,强调针对性,不搞一面平推。例如宣传普及《义务教育法》,把宣传教育对象定在中小学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宣传《林业法》及相应法规,则把对象定在所有拥有林地的农户。这样开展宣传教育保证了普法对象学有所得,真正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五是普法内容侧重化。该镇司法所抓普法宣传教育,十分注重结合本地的实际,从效果出发,不拘泥于上级的安排。他们在年初就针对不同时间、不同类别对象选择不同内容制订计划,力求普法宣传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如针对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侧重《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对企业单位则侧重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而在学校主要是宣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景德镇市普法办)
全南县四大举措为“两节”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元旦春节期间,全南县司法局与县普法办进一步加大维稳法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系列宣传活动,为“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其主要措施有:一是制订了全县统一的法制宣传提纲。县普法办组织力量编制了《全县元旦期间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提纲》,印发各乡镇和各普法职责单位组织实施,并在全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二是赶印了1万份法制宣传资料,在12月30日前由司法所派发到辖区内各企业、社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三是整合资源开展法制宣传。如公路局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在元旦前到全县每个乡村进行普法宣传;城厢镇专门编制了“全南《村规民约》”法制宣传挂历,派发到村民手中;四是关爱儿童,开展未成年人专项法制教育。到各中小学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展览。(全南县司法局 邱道虎)
万安县开展党员义务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为抓住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时机,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万安县司法局选派8名党员,组成党员义务工法律援助宣传队,由副局长肖家保带队,深入基层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为把这一活动搞得生动有效,党支部为每个党员义务工配发了印有“党员义务工”字样的红帽子,给宣传队制作了印有“党员义务工”字样的队旗和“党员义务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宣传横幅,印制了一批和谐社会法治建设、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等内容的宣传单。他们已在县城车站广场开展了一次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当众受理了一起法律援助申请。该局还要求元旦春节期间,每个宣传队员必须义务上一堂法制课,义务受理一起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或纠纷调解案件,为群众和当事人送上一份珍贵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年礼。(万安县司法局 肖家坤)
兴国县抢抓机遇忙普法
春节来临,广大外出务工人员都陆续返乡过年,为使节日里休闲的群众能受到更好的法制教育,兴国县各执法和司法部门按照县法宣办的部署,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普法、送法活动。
县司法局针对返乡民工法律需求,依托农村祠堂、社区会馆等法制教育基地,组织讲法小分队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向广大群众赠送法律服务卡以及《实用法律手册》5000本;县交警大队利用返乡民工回家进行驾照年审、办证的机会,向外出务工人员免费赠送《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读本和光碟,同时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交通安全服务岗,在办证大厅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开展了交通安全影视讲座活动,为广大群众送上了节日丰厚的“法律大餐”;县计生部门更是发动了全县计生干部开展向广大育龄妇女送书、送画、送服务活动,他们把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以及党和政府的温暖一同送到群众家中。县公、检、法、土管、林业、教育、税务、文化、城管、卫生、安监等部门也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抢抓节日休闲这一“黄金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活动,为节日里休闲的群众送上他们独特的“法律年货”,使广大群众在欢乐的节日里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兴国县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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