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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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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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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在农村开展“学法 用法 致富”活动
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农民学法、用法、致富,2007年11月份以来,会昌县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了“学法、用法、致富”活动。具体做法是:
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学法、用法、致富”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学法、用法、致富”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各乡镇、村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利用召开户长会、标语、墙板报、影前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学法、用法、致富”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遵纪守法人人有责、守法致富无尚光荣的舆论氛围。
三是树立了一批典型。各乡镇在对各村守法致富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选择一批典型,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致富典型户集中进行培训,使他们基本了解和掌握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实用技术,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周边的人和事,使农民群众个个学法律,人人想致富,家家怕落后,做到一个乡镇培育1个品牌,一个村庄一个景点,一个屋场一个亮点,形成人人学法用法致富,同奔小康之路的喜人局面。
四是编印了《农民“学法用法致富”活动实用手册》,其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帮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和掌握致富技术。
开展此次活动是该县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活动中,注重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把“学法、用法、致富”活动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昌县法宣办)
上饶市信州区四项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7年以来,上饶市信州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四项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提供法律咨询。把村干部、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法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主要工作来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定期为村民上法制课等活动,宣讲法律知识、接受农民法律咨询,为广大农民解法律、解决法律难题提供帮助,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为农民解答法律咨询553人次。
二是参与纠纷调解。将法律服务所骨干力量充实到调委会中来,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参与民事纠纷特别是涉及政策、法律的农村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解决日渐增多的基层涉法纠纷问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民间纠纷的调解,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质量,目前已经参与调解各类纠纷97件。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法律援助主体作用,发挥法律援助在基层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全区五个法律服务所的2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援助案件33件,有效缓解了法律援助案件增加办案人数相对少的矛盾,在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基层稳定。
四是担任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受聘所在镇(街道)的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修订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村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村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51个,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三百余人次。(信州区司法局)
兴国县四措并举推进农民普法教育
一是依托党员活动室,在全县296个行政村挂牌成立了农民法律夜校,邀请村干部、村级调解员、村小学教师和义务法制宣传员担任普法教员,在全县农村搭建起了农民普法教育平台。同时通过每天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建立起了农民学法长效机制。
二是依托新农村,完善了村级普法宣传阵地“三个一”建设,即村村一个普法墙(栏)、一个图书室、一个普法宣传广场(走廊),构建起了全方位、多渠道的农民学法、用法良好环境。如今,“出门见法,在村议法,有了问题主动找法”正成为兴国农村新气象。
三是依托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县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三卡到家”服务农民活动,即把“法律服务卡、法律援助卡、法律联络卡”发送到每户农民家中,农民可根据卡中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工作程序选择服务事项和法律服务人员,从而得到及时、有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四是依托县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在全县开通了“普法流动课堂”,打造了农民普法教育“绿色通道”。县里根据农民法律需求,挑选了资深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农民法律讲师团,开设了土地管理法、林权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安全生产、邻里纠纷调处、公民权利与义务等多个主讲板块内容。“普法流动课堂”根据农民点题选课以及基层村级组织需求送法上门,定期到村、组开展流动宣讲活动,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法律的现实需求,从而提高农村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兴国县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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