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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08年2月27日
 
 

  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宣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认真落实《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形式、载体、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服务大局,精心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普法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也是普法工作之所以取得实效并得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得到社会各界认可赞许的关键所在。2007年,我们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普及了“三大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了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我们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今年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深入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根据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从而拓展了普法教育的视野,丰富了普法教育的内涵。

  二是突出了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根据全国普法办的部署,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07年我们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了“八法”,即物权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学习宣传好“八法”,省法宣办组织编印了《江西省2007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转发了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了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公民法律知识考试。各地、各部门也采取安排自学、分层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宣传普及,效果非常明显。特别是今年学习宣传物权法的氛围空前浓厚,9月29日,省委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双休日”物权法专题学习报告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应邀作报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主持报告会并讲话。大部分设区市都举办了领导干部物权法讲座或报告会,邀请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法学专家和全国人大有关立法专家讲课,市领导主持,呈现了规格高、师资强、规模大、影响广、效果好的特点,为物权法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突出了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省法宣办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有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关乎民生、公平正义和服务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和谐平安集中宣传月活动等,有效发挥了普法依法治理服务大局的功能和作用。特别是围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北京2008奥运会顺利举办等重大事件,我们通过法制宣传开道,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正确理解社会公平问题,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为努力做到普法教育全覆盖,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省“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紧扣“一学三讲”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方式方法,注重“三大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并把“法律六进”活动办成实际效果明显、干部群众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

  一是将“法律六进”与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既把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了社会各领域,又涵盖了各类普法对象。为此,各地充分利用、善于借助“法律六进”这一新平台,着力推进了公民特别是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教育。如南昌市“千名县级干部讲千堂法制课”, 抚州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进高墙”,鹰潭市“十佳学法用法守法农民”评选,分宜县“进百村、入千户、万人受教育”,彭泽县“百场农村普法文艺演出”,吉安县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试点等活动,都是促进特定普法对象学习法律、提高素质的“法律六进”鲜活形式。尤其是高安市以“每日一题、每周一签、每月一案、每季一法、每年一考”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五个一”活动,入选了全省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创新案例。

  二是将“法律六进”与解决群众涉法涉诉问题有机结合。我们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法律六进”的着眼点,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有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省法宣办与省政府法制办集中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制宣传活动,印制了近三万份精美、通俗的宣传挂图,在全省农村和社区广泛张贴宣传。万安县及时为返乡民工送上“法律年货”,乐平市推出“法律名片”,兴国县法律助农备春耕,等等,都是“法律六进”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有机结合的典型实例。

  三是将“法律六进”与促进和谐平安江西建设有机结合。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这一主题,各地将“法律六进”活动充分融入到全省和谐平安集中宣传活动当中,采取集中、重点宣传的方法,在交通要道、繁华街道、车站、广场、主要建筑物等处设置醒目的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有关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景德镇市从六月中旬开始,利用一百天时间,调集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千余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三”专项活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气氛。萍乡市开展了“走千村、进万户,送法下乡创和谐”活动,鹰潭市开展了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上饶市信州区以政法系统“百名干警驻百村”为载体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奉新县开展涉稳问题“百日行动”法制宣传,瑞金市推出了“打架成本告示”宣传模式,等等,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和谐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坚持学用结合,积极探索了依法治理实践形式

  2007年以来,我们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工作原则,在继续全面推进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基础上,着力深化了“三大创建活动”:

  一是继续深化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继续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2007年,我们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自下而上推荐申报、考核、公示,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申报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北田村等14个村为我省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认真办理了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辛兰花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被省政府列为5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

  二是全面推进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为了深化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在年初部署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和“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创评活动。各地认真总结多年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对照创建创评活动的标准要求,精心培育和树立了一批“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并以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广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社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经过认真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授予南昌县莲塘镇斗北路社区等100个社区为“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荣誉称号。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从2006年开始,我们按照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初步参考标准和意见,得到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的肯定。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做好法治城市创建的宣传发动、深入调研、选择试点和启动准备等工作。

  四、坚持齐抓共管,不断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载体

  全民普法作为一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通过齐抓共管,整合资源,不断丰富和优化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着力打造了“三大普法阵地”:

  一是着力打造了常规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其横向能到边、纵向能到点的优势,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化、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各地在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了一批普法灯箱、普法长廊或普法广场,如进贤县2007年8月投资22万元建成了全长103米、共有45块橱窗的法制宣传长廊。目前全省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就有20多个。另一方面,综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充分依托各类学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农民夜校、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积极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同时,注重把立法、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等法治实践的现场变成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如在2007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全省法律服务人员共参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咨询论证1195人次,参与重大招商引资和经贸谈判695次;帮扶创业实体1205家、创业者2993人,与1341家企业、530个社区(村委会)开展了“结对子”法律服务,为450个乡镇、677个社区(村委会)、3000个企业提供定向法律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热线616条,建立农民工维权站点1103个;赠送法律图书4万余册,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249次,产生了很好的综合普法效应。

  二是着力打造了传媒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其渗透能力强、受众群体广的优势,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十分重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的力量,积极推动和全力支持法治主流媒体和重要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强化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如2007年,遂川县开办了《法制道德园地》电视专题节目,分宜县开辟了《平安分宜》法制电视专栏,婺源县在有线电视台开设了“每周说法”栏目,靖安县开办了农村普法电视专栏,武宁县开播了《法与生活》电视专题栏目,宜黄县开播了“法治宜黄”电视专栏。各地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谐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中国水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6•25”土地日、 “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宣传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2007年11月21日下午,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协、江西电视台等六部门联合举办的江西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决赛在省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大厅隆重举行。同时,江西科教农村广播《天天说法》,江西日报《法制时空》,省电视台《晚间800》、《传奇》、《目击者》,省广播电台《人与法》等越来越多的法制宣传栏目正日益成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生力军。

  三是着力打造了网络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其传播速度快、信息容量大的优势,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我们认真贯彻《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江西普法网建设,做到了信息传播及时、内容安排丰满、板块设置有序,并与中国普法网、东方法治网等重要普法网站链接互动,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效扩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半径。同时,整合互联网资源,积极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在线法律咨询等活动。如积极配合全国普法办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动漫大赛;今年3月开始,我们与省关工委、省文明办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互联网“百万家庭——父母与我同学法”知识竞赛活动,影响非常广泛,上网参赛人数近300万,显示了网络普法的魅力。10月25日,11月15日,我省组织人员分别收看了由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全国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五、坚持长远发展,努力夯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全民普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如何在20多年普法教育基础上做得更实、更优,得到更大、更长远发展,是各级法宣部门应当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为此,我们十分注重围绕全省加快崛起、富民兴赣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坚持长远发展,强化“三大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机制。普法工作要深入扎实推进,组织领导是关键。鉴于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07年8月对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完善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级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法宣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法制、人事、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普法工作职责。同时,各级人大、政协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普遍开展了专项检查、视察等活动,较好地保障了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了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普法考核评价机制,是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优化的有力支撑。2007年,各地通过深入调研,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年度考核、规划实施中期督导检查制度方面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萍乡市借鉴南昌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了《萍乡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考评、奖惩、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惩戒分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综治一票否决。凡是受到限期整改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五年内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无特殊原因在2年内不得调动或晋升职务,基层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得参选连任下届同一职务。

  三是强化了工作保障机制。立足于科学发展,2007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强化了普法队伍建设,为各地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提供师资。5月16日至17日,在南昌举办了一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11月26日至27日,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全省小学法制优质课教学评比活动。各地积极探索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等普法队伍建设的良性机制,逐步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了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省法宣办先后收到各地各部门提交的论文上百篇,经过组织专家评委认真评审,有30篇文章被评为优秀论文;江西普法网“工作研究”栏目刊登调研文章44篇,其中有4篇论文入选《江西省司法行政工作理论调研文集》;向全国普法办报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12篇。在4月26日至27日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奕强副厅长代表省法宣办作了题为《创新创优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全力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介绍。

  一年来,我们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精心指导、关心支持分不开,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分不开,与各地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分不开,与全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辛勤耕耘分不开,也与全省有一个“创新创业、共建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分不开。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与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在工作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有的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服务大局的积极主动性不高,致使普法工作平平,摆不上应有位置;有的创新发展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来指导实践,致使普法工作办法不多、动作不大、成效不高;还有普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保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普法理论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