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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普法办主任的几点体会
 
 
2008年3月21日
 
 

                       张论生

  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已经走过了22年的艰苦历程。在进入“五五”普法第三个年头,有必要进行总结、研究、探索,以便获得经验的积累和认识的升华,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指导和推动基层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实践中,我深感当好普法办主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的主要体会是:

  一、凝聚“四力”,是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

  (一)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有动力。如何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普法办主任凭的是一股挤劲和钻劲。一是要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宣传自我;二是要发挥参谋作用,抢占位置;三是要以实实在在的成绩争取领导的关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领导脑子里有位置,工作上有日程,实践中有支持。在获得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县荣誉后,县里高规格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长主持,县委书记讲话,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参加,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法律知识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实施办法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意见)以及全县性大型活动以两办名义下发文件;每年省里组织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考,县委书记、县长不仅带头参考,还要求四套班子领导都必须亲自参考,不准他人代考。领导的重视、支持、垂范,对普法工作者是一种压力,对全县普法工作又是一种无声的动力。

  (二)主动争取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的监督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有助推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打算等,形成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使人大、政协领导对普法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监督有力,适时列入会议议程,形成决议。目前,人大、政协领导已将普法工作作为基层视察、调研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都会深入县普法办进行工作督查和指导,一年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已形成制度。人大、政协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不仅使我们提高了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决心,而且为开拓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助推作用。

  (三)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各部门的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有合力。一是创新方法,把握时机,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每年组织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开展1—2次全县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义务的法制氛围。三是推广典型经验,使全县各单位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切忌盲目性和随意性,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拾遗补漏。事实证明,只要工作做到位,就能赢得社会各界、各部门的支持。如每年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县工商、妇联、团县委、政法各部门等30多个单位踊跃参加;每年安排的法制电视讲座,行政执法主管单位的领导都能亲自主讲;法律知识培训,有关单位部门都会全力支持。从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有活力。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繁忙,任务繁重,仅靠普法办三、四个工作人员是很难做到位的。因此,必须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四个”配合作用,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把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是发挥一班人的核心作用,做到分工不分家,大事一起抓。一旦有大型活动或重要任务,局党总支委员都与乡镇场、机关单位实行定点挂钩,负责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法制宣传活动等工作的协调督导。二是发挥普法办工作人员的主力作用,建立一支肯吃苦、能战斗、会办事、工作细的法制宣传专业队伍,负责部署、检查、指导、考核和总结,并搞好工作方案的制定、活动材料的收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三是加强各科室的配合工作,培养识大体、顾大局的良好作风,在不影响自身工作的前提下,举全局之力,完成普法办拟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发挥公证、律师的支撑作用,如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六进”等大型活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必须派员参加,以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二、坚持“六项制度”,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才能使普法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此,要坚持以下“六项制度”:一是请示汇报制度。凡重大普法活动、下发重要文件等,必须坚持事先有请示,事后有汇报,切忌工作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二是会议制度。每年坚持召开二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一次全县普法总结暨部署工作大会,一次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普法工作专题会。三是县委中心组学法讲座制度。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年四次学法讲座。四是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坚持对科级干部、普法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副校长和政治教师、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的制度。五是年度考法制度。坚持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一般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五类人员年度考法和任职前考法制度。六是档案制度。凡涉及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和资料,必须分门别类归档,以备待查。2006年,县组织、人事部门和普法办在进行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年度考核时,严把“法律考试关”,对缺考的五类人员均组织了补考。由于加大了制度执行力度,以种种理由不参训、不参考的现象基本杜绝。

  三、做到“五勤”,是履行好普法办主任职能的必备要素

  想当好普法办主任,就要全身心地扑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做到“五勤”:一是脑要勤。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保持工作思路清晰,计划周到,部署工作到位,指导工作及时,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总结经验。二是腿要勤。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计划的落实,该找的领导一定要找到,该协调的部门一定要协调到位,不能知难而退。三是手要勤。在工作中要身体力行,既要充分发挥普法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又不能完全依赖办事人员,尽量养成自己动手动笔拟文稿、改文章、作记录的好习惯。四是眼要勤。耳闻不如目睹,不能光等着听汇报、看批文,对上报的文件、领导的批示、本单位下发的文件都要亲自过目,认真看,细琢磨,把好关。五是耳要勤。无论大会小会,听领导作报告,还是召开座谈会,都要洗耳恭听,不管是批评、建议,只要对工作有益的话,不仅要听,而且要认真抓落实。

  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普法办主任要与时俱进,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作者系余干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县普法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