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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2008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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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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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3月18日是南丰县太源乡的圩日。为了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帮助广大农民积极开展灾后重建活动,当天,抚州市司法局联合南丰县司法局,组织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人员,冒着大雨深入该乡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这次活动针对灾后重建和春耕备耕活动,有重点地宣传了价格法、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和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散发“法律进乡村”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待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多人次。(抚州市普法办)
会昌县四举措强化农村法制教育
为使农村法制教育更加深入,更贴近农村实际,2007年以来,会昌县法宣办通过在新农村建设点“建立一个机构、健全两项制度、成立三个小组、开展四项活动”,走出了一条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提升农村法治水平的普法依法治理之路,为建设法治新农村奠定了基础。
“建立一个机构”,就是在新农村建设点建立一个“法律服务点”。会昌县法宣办依托新农村建设点,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在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在全县212个新农村建设点建立了“法律服务点”,其工作宗旨是“用心开展法制宣传、热心提供法律服务、诚心帮助有难群众、齐心构建法治新村”。
“健全二项制度”,就是在“法律服务点”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了普法对象花名册、法制宣讲员花名册、学习记录本。法制宣传制度要求法律服务点成员每月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每季度组织村民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学习有教材,年度有考试,年终有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源头的预防,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乡镇、疑难问题不上交”的目标。
“成立三个小组”。首先是在“法律服务点”成立了以理事会成员为组长、乡(镇)司法所干警为指导员、德高望重的“五老”为成员的法律服务点领导小组,负责法律服务点日常工作;然后,在各个“法律服务点”设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落实法律服务点领导小组安排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还建立了一支以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党员、团员、学生和“五老”为宣传骨干的法制宣传队,设立了图书室、活动室、法制宣传栏,由专人保管法制学习教材、定期刊出法制宣传内容,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调处正常化、规范化。
“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开展“建设新农村,送法进农家”活动。组织各单位新农村建设驻村挂点工作队,深入到各建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刊出墙板报、举办法制讲座、影前宣传、送法上门等形式,重点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法宣办还编印了一本《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免费发放到法律服务点的每家每户。二是培植了一批懂法律的新型农民。充分运用农民知识化工程的各种培训基地,把法制教育与农民知识化工程相结合,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制教育。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律师深入到各个“法律服务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户家中举办法制讲座、上法制课、播放法制影片、举行法律知识竞赛,使农民在家中就能听到法律专家的讲课,就能咨询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真正感受到“法在身边”。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县法宣办的统一部署下,各乡(镇)司法所以新农村建设点为一个社区,对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进行依法治理,引导群众制定了村民公约、卫生公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会昌县法宣办)
贵溪市集中开展“送法进村(社区)
进校入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月1日上午,贵溪市召开千名机关干部“送法进村(社区)进校入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贵溪市委书记黄建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艾农作动员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生宣读活动工作方案,市委副书记杨解生主持会议。
整个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即:3月1日至8日为集中宣讲阶段;3月9日至13日为排查农村(社区)矛盾纠纷阶段;3月14日至4月7日为农村矛盾纠纷调处阶段;4月8日至10日为总结检查验收阶段。(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永新县推行新农村法制建设“八个一”工程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新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平安永新”、“和谐乡镇”这个中心,在全县行政村推行新农村法制建设“八个一”工程,即:设立一个法制宣传长廊,建立一个农民调解室,完善一套调解方略,制定一个学法制度,配备一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树立一批知法守法示范户。
为加快推行新农村法制建设“八个一”工程的进程,该县在四个乡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26个行政村开展“八个一”活动示范村建设活动,由局机关派出人员分别下去指导,做到确立一个,完善一个。目前,该县县乡村三级投入新农村法制建设“八个一”工程经费212万元,开展法律宣讲课42堂,组建了38支农村普法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200多个。(永新县司法局)
永丰县开展“打假保春耕”法律下乡活动
正当农村开展春耕之时,一支由工商、司法、农业、农资、消协、技监、物价、公安等部门法律工作者共计60余人组成的法律支农服务队伍,按照县里统一安排部署,分成7个小分队奔赴全县21个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假保春耕”法律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宣传与农民及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着力向广大农民及农资经销员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农资管理法律法规。小分队通过发放宣传单,深入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采用以案说法、真假实物对比等方法,教给农民辩假打假知识;并通过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及现场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清理整顿农资市场,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放心”农资进市场、入农户、保春耕。与此同时,还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开通了“农业法律服务”专题广播,每村还选配了农资“打假”法律联络员。(永丰县司法局 唐国华)
全南县实施农村普法“123”工程
今年以来,全南县围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农村普法“123”工程。
“1”是围绕“一个主题”。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
“2”是坚持“二结合、二服务”。一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服务;二是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相结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为农民安居乐业服务。
“3”是做到“3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把农村普法作为“五五”普法规划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落实到位。二是保障到位。健全机构,尤其是建立健全村级普法运作机制,力求每个村委会有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一套普法教育工作制度、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一本法制教育读本。三是效果到位。从帮助农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入手,将普法工作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寓学法于用法之中,让农民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形式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场开庭、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全南县司法局 邱道虎)
南康市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法律下乡”活动
近日,在全市广泛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的热潮中,南康市“践行科学发展观三下乡”活动在唐江镇高调启动。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主持了活动仪式,市委常委、唐江镇书记朱明作了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卫生局、文化局、农业局、新华书店、农工部、计生委、妇联、科协等13个部门和单位近百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之后,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街头咨询活动。
南康市司法局以此为契机,拉开了践行科学发展观“法律下乡”活动的序幕,在全局及时提出了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活动项目,即在一年内,持续深入开展七项活动:一是配合“图书乡村行”活动,开展送书上门活动。二是配合“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活动。三是配合“青春唱和谐,真情送温暖”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五是刊出法制宣传专栏。六是深入开展“两大一新”法制宣传活动。七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南康市法宣办 谢启兰)
遂川县在农村推行“中心户长”制
近年来,遂川县积极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机制,发挥群众在预防矛盾、调解纠纷中的主体作用,在农村推行“中心户长”制,把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向基层延伸,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有效地解决了干部一味说教、群众乏味抵触的不足之处。“中心户长”制是根据农村的特点,按照靠近居所、便于管理的原则,把相对毗邻的农户划分为一个管理片区,以群众意愿为基础,采取群众推选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一个片区选聘一名有威望,有管理能力,具有一定法律常识的人担任“中心户长”,并发给聘书和岗位牌。“中心户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的治安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跟踪帮教等。(遂川县司法局)
吉安县组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志愿团
近日,吉安县司法局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该志愿团由全县2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主要任务是:深入全县315个村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新农村建设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村委会代理法律事务,为农村老、弱、病、残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调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服务新农村建设效果,该局要求志愿团每位成员至少联系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月确定两个入村工作日,每年到联系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为村委代理案件不少于2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不少于5件,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2件。(吉安县司法局 钟健生)
吉水县开展迎奥运百日送法律进村入户活动
为在全县农村掀起宣传贯彻中央“两会”精神及动员广大农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潮,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吉水县决定从今年3月20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农村开展迎奥运百日送法律进村入户活动。
整个活动做到六个一:即送一份通俗易懂的法律学习宣传资料;建立一支发挥作用的普法队伍;有一个健全的普法阵地;上好一堂法制课;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完善一套农村守法责任制度。通过百日送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确保涉农的重要法律、法规条文送到每个农民家庭,实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吉水县司法局 周晓专)
余江县马荃镇以“三依托、三加强”为抓手
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网络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余江县马荃镇在开展普法工作中,以“三依托、三加强”为抓手,不断推进农村普法网络建设。一是以农村基层政法组织为依托,加强村级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职能作用,在各村成立由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为主体,以镇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骨干队伍;二是以农村老年协会为依托,加强村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有正义感、责任感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积极作用,成立法制道德协会;三是以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为依托,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把农村祠堂建成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和法制道德教育园地,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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